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婚内更名办理转移登记
一、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所属各分中心(驻市民大厦分中心除外)。
二、办理范围
本市主城五区即: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通过系统自动填报的,可免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免提交)。
五、收费标准
工本费10元/本
六、收费依据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七、承诺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办理流程
九、登记结果
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自动生成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也可在现场或通过邮寄获取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