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过户时需要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要携带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最后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就可以了。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2、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3、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4、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8、(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9、(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10、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一、房产证更名流程之一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1、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4、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5、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6、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8、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9、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