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新区天铂澄园
5号楼-1-102号房屋的公告
(一拍)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新区天铂澄园5号楼-1-102房屋,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途:居住;建筑面积:146.55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1-2层,登记日期:2023年10月31日。
起拍价:1631707.48元,增价幅度:8000元,保证金:300000元。
标的物情况说明:
1、该房屋已腾空。
3、该标的由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出具测算报告,详见附件。税费测算以评估价格2039634.34元为准,具体税费以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准。
4、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等以交付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拍卖须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28日10时至2024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公拍网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新区天铂澄园5号楼-1-102房屋,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途:居住;建筑面积:146.55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1-2层,登记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地产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4月2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此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还应遵循如下要求:
4.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不得以该房抵债。5.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4月2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公拍网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8010000005317,汇款时务必注明用途为:天铂澄园5号楼-1-102号房屋拍卖款。竞拍人付保证金或尾款前,请先致电本院负责网拍管理员)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未知瑕疵。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新区天铂澄园5号楼-1-102号房屋”进行网络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