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起,广州全面叫停房地产档案查询窗口收取“利用档案收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召开房地产档案查询新闻沟通会,对房地产档案查询的热点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市民要查他人房产,除地址外,还需提供“登记案号、房产证号、产权人姓名”三者之一,方可查询。
求购求租查询还要提供业主姓名
以往,市民在购房交易前需前往国土房管局查询房产登记、抵押情况及查名下房产均需缴纳一定的费用。房地产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查询房产权属登记信息主要是确定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抵押情况。查询名下房产套数,是需要购房者出示家庭拥有房屋的套数证明,该项目是在办理银行贷款、税收优惠时需要购房者出示的。之前查询房产登记一份收费40元;而查询房产抵押情况收费一份30元;查询买房人名下的房产套数证明则收费一份40元。
广州房地产档案馆馆长史小明表示,从8月5日起,广州各房地产档案查询窗口全面停止收取“利用档案收费”。这一措施出台后,市民一致欢迎,前来查询的人数略有上升。
史小明表示,在近期的查询申请中,也出现了个别不合常理的要求,如申请某栋楼所有产权人信息,或者一份申请要求打印十多份等。他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市民递交的申请目录,其要求查询的房产竟有满满两页A4纸,多达百余户房产。
对此,房地产档案馆对房产查询的“把关”升级:此前,市民要查他人房产,只需提供详细地址,即可查到房产权属、房产是否抵押、房产面积等详细信息。而现在,对同一地址提出的不同单位的查询申请,如果无法提供合法查询目的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对因求购求租的查询,还要求申请人除需提供房产地址外,还应至少提供登记案号、房产证号、产权人姓名三者之一。
业委会成立查询房产信息要签保密协议
自2010年10月份限购限贷政策推行以来,按广州全市窗口受理量来看,最多的还是个人申请购房资格的证明。仅珠江新城的两个办理点,一天就受理将近200多份个人名下房产证明。
“个人名下房产查询,需持本人身份证。”为防止房产信息泄露,在受理查询申请的过程中,对于查询人的资格及查询目的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既要给予市民正常查询的便利,也要切实保障市民的隐私安全。”他表示,以融资为目的,利用他人房产信息向银行申请贷款后卷款而逃的例子不少,这对房屋实际产权人的权益危害极大。
年底房产信息可自助查询
去年9月番禺“房叔”事件出现后,查询房产信息最大的改变是,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对内部管理更加严格。
记者从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了解,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有权查询房产信息权限的工作人员数量收窄,“日常业务一般不涉及‘以人查房’,而是提供房产地址查房产信息的‘以房查房’”,所以对于可以“以人查房”的工作人员数量(比如窗口总有一两个具备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大大限制也不影响日常业务;二是加强窗口人员轮岗制度,“不排除像中介这样的群体与某些窗口人员很熟,跳过规定直接查别人房产”,通过轮岗可以尽量避免各种“熟人好办事”的可能。
该负责人说,未来在硬件系统上也会更加优化,“通过程序设置让人工干预的可能减到最低”。
他还透露,今年年底前将开通房产信息自助查询系统,市民届时凭身份证即可自查个人房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