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9日,消费者张先生到内江市消委会投诉称:他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内江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了一套位于内江市市中区某小区建筑面积112.16平方米的二手房,价格32.8万元,他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才发现衣柜后面用报纸遮挡的墙体有裂缝,消费者认为卖方和中介公司在销售时没有告知他,存在欺骗行为。在多次与卖方协商无果后,到内江市消委会投诉,请求帮忙维权。
【案例评析】
本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案,中介公司和卖方都知道此房的一间卧室衣柜后面用报纸遮挡的墙体有裂缝,应将此房的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但消费者张先生基于对朋友的信任,只查看了房屋的表面质量和房屋是否存在债务问题,对衣柜后面用报纸遮挡的墙面未仔细查看,就匆忙交了钱,办理了过户手续,为此三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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