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办法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房源信息透明度,制定了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商品房网上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房源信息透明度,保障商品房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温州市区内的商品房网上销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登记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对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温州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受委托开展对鹿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网上销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温州市鹿城房管分局受委托负责鹿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网上销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的监察工作。

瓯海区、龙湾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部门对各自辖区内商品房网上销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工作实施管理、监督。

第五条预售商品房的,必须在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方可进行网上销售;销售现房的,必须在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进行网上销售。

已进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商品房项目不再发放《商品房预售证》。

已竣工验收的现房销售项目,应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自初始登记之日起,房管部门将该项目的楼盘表信息输入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进行公开销售。购房人凭购房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商品房网上销售实行专人持证上岗和帐号管理制度。

申请开设网上销售帐号应提供下列材料:

1.商品房入网销售申请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房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申请后10日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由温州市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中心统一发放销售帐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最小单位为幢(特殊情况除外)。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房管部门将该项目的楼盘表信息输入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留房源不得超过开盘楼盘总套数或总建筑面积的20%,但自留房源必须在三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转为公开销售。

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可售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售。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约、订房号、内部登记、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进行变相预售活动。

《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统一使用规范文本。未明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增加条文。

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已经公示的售楼处,通过“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

对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房管部门将抵押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该商品房时,必须告知购房人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的有关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该有关事项。

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实名制。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上网操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商品房销售情况。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收款收据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房管部门应当及时审核,经审查无误的,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意见书》。

经批准预售的项目,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前,应当将所有预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送交房管部门进行登记。未预售的商品房转为现房销售。

逾期不将《商品房买卖合同》送交登记备案的,该项目的“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关闭,待房管部门查处后,方可重新开启。

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在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意见书》。

第十一条预售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前,买卖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持买卖双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书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撤销合同备案的申请报告向原备案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撤销手续。房管部门应对撤销的原因予以审查,经审查无误的,予以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手续。网上销售系统自动将该商品房转为退购房源,并对撤销次数等信息自动进行统计。

退购房源必须在网上公示72小时后,方可重新公开销售。

第十二条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网上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监管。

一个《商品房预售证》许可预售的项目,《商品房预订协议书》撤销累计超过20%(套、次)或一套房屋连续撤销超过两次的,应当暂停该项目的网上销售,待房管部门依法查处后,方可重新开启进行销售。

第十三条对房地产企业不按本办法销售商品房的,房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不予办理擅自销售商品房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手续,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载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同时将有关情况抄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载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开予以曝光,直至降低、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

第十四条对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或者纵容工作人员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由房管、建设、发改、工商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从严查处。

THE END
1.温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房地产市场信息·销售项目·房源查询·房开企业内部管理·网上售房·网上管理·网上售房答疑·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住房租赁管理系统 No预售证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开盘日期所在地区 1龙湾房现备字(2024)第00056号宝龙苑(现)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18a地块2024-11-14 10:00龙湾区 https://www.wzfg.com/realweb/stat/ProjectSellingList.jsp
2.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动态市政府信息新闻集锦党团动态更多> 11-25温州市电梯综合保险现场推进会在海经区召开 11-13市住建局召开全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廉政风险防范座谈及更新工作推进会 11-08温州市“住建风采·最佳实践”活动(第二期)——强城兴村融合现场会在泰顺举行 https://zjj.wenzhou.gov.cn/
3.温州房产信息网温州楼市最新消息温州房产新闻温州集新学区房价涨势强劲,安置房成交价超过两万 温州集新学区房价持续上涨,安置房成交价超过两万,溢价率高达40%。尽管学区房的成绩目前还不理想,但其优质学区的潜力已经显现。房产证预计年底前可以办理。 2024-11-26 温州市海经区灵昆单元(3303050301)详细规划批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https://wenzhou.jiwu.com/news
4.温州房地产信息网财税信息 房产业务税务信息 房贷政策 HOT 温州限购政策解读 重要提醒 关于永嘉县“云岚居” 部分房源价格调整后公示;智谷商务中心部分房源价格调整后公示;关于关于公布温州市2020年第7批建筑业企业核准名单的通知2020-06-18 检查通报 红黑榜 办事大厅 我是法人 我是个人 1/4 商品房预售网签合同备案 https://wenzhou.fccs.cn/
5.「温州房产网」新房二手房房价走势信息「温州房产超市」为您提供温州地区的新房、二手房、租房、装修以及建材产品。无论您是买房卖房还是租房、装修,上房产超市,一站式服务!http://bbs.wz.fccs.com/
6.房地产交易网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天悦园温州房地产网信息显示:保利田玉娥的备案名称:(天悦园)该项目于,,;该项目于年月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预售总建筑面积为(住宅),共计。摘要:由温州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提供的《城市房地产交易分析白皮书》已于近日发布。白皮书显示,去年一手房和二手房的交易量都下降了近一半。在这些房子中,小户型的http://tcvpt.com/info-100630-71791.html
7.温州房产资讯温州房地产新闻温州房产动态楼市资讯温州楼市网房产资讯频道为您提供温州房产资讯、温州楼市动态,内容涵盖房地产市场政策、温州土地拍卖、温州新房数据成交、温州房价走势分析、温州楼盘测评解析等内容。https://wz.loushi.com/zixun/
8.浙江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网: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办理状况信息《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估协[2015]01号)的规定,我会已完成2015年第九批(详见附表)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报资料初审,并已上报住建部核准并备案,住建部审核状况可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注册系统https://www.wangxiao.cn/news/00590059311.html
9.促楼市回暖有城市进一步放松住房限购政策房产资讯简要: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举报我市违规涉房营销及互联网交易服务行为的通知》,明确七种举报事项,对通过互联网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的主体实施行业自律管理。 包括:(一)未依法依规备案的机构/平台、未实名登记或以个人名义实际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的,含分销、房源信息发布、涉房营销、咨https://news.fang.com/open/47274520.html
10.苍南房产网龙港租房龙港二手房鳌江房产网龙港房地产网-邻家房产旗下网站,超过37888套二手房,100个新楼盘,租房,买二手房就上苍南房产网,提供苍南房产,龙港房产,鳌江房产,巴曹房产,金乡房产,钱库房产,宜山房产,萧江房产,灵溪房产,龙港租房,龙港新楼盘,龙港二手房,温州房产网 店铺,厂房,写字楼等出售、求购、出租https://www.lgfdcw.com/
11.温州市房产交易中心:房产估价,交易,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和管理工作房产估价 , 交易 , 信息咨询 , 中介服务和管理工作 全国服务热线(0577)8828043 中心简介更多 温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温州 人民东路谢池商城A座二楼(邮编:325000),,我中心主要经营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交易服务,注册资本492http://wenzhou014410.11467.com/
12.温州调控加码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近日,浙江温州市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通知》自8月23日起施行,暂行一年。 《通知》要求,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限溢价、竞地价”等房价地价联动措施,合理确定土地起拍价,严格控制溢价率和楼面地价,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拿地,防https://m.jjfang.cn/news/fczc/51031.html
13.温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温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招标采购网每天为您提供更新更全的温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招标信息、采购项目、更多关于温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招投标、中标公告、拟在建项目等信息尽在比地招标网。http://xinyu.bidizhaobiao.com/bdzbjg/wzszfbzhfcj175859
14.新冠疫情特刊——竞争法案例汇编(2020年1月3月)资源共享当事人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于明显违法广告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2020年2月17日,依据《广告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 2、杭州市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药品违法广告案https://www.lawyers.org.cn/info/c3363efa273b4ae08da7db19eb28c52a
15.温州弘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信用信息公司简介:温州弘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06-02在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彭木干担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兴和路1号,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https://www.qichamao.com/orgcompany/searchitemdtl/c67dc12dc64ba1a79bc4490e607b5427.html
16.温州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供给信息 需求信息 交易品种: 全部 资产出租 资产转让 农村土地经营权 集体林权 水域、滩涂养殖权 闲置农房使用权 其他 项目地区: 全部 鹿城区 龙湾区 瓯海区 洞头区 乐清市 瑞安市 永嘉县 文成县 平阳县 泰顺县 苍南县 龙港市 温州市龙湾区罗西住宅区九组团3-6幢南侧1层及2层2宗商业房产5+5年租赁权 https://www.wznccq.com/
17.温州人才网温州招聘网温州人才网(wz.597.com)是专注温州的求职招聘网站,温州人才网为企业提供职位发布、简历搜索等专业人才招聘服务,为求职者提供最新招聘信息,找工作上温州人才网。http://wz.m.59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