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印个人或家庭所有房产证明(包括无房证明、唯一房产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到场查询的,需交验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证,外国护照等)原件,提交复印件。
3.开具子女(18周岁以下)房产证明的,需父母一方到场,并交验父母本人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及出生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打印房产的产权登记清单、抵押登记清单、查封登记清单或其他业务,所需材料:
1.本人到场查询的,需填写《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登记表》,并交验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证,外国护照等)原件,提交复印件。
2.委托他人查询个人房产的,需填写《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登记表》,并交验以下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A.查询人有效身份证明;B.业主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房产证原件或公证委托书原件或抵押合同原件。
注:A项为必交项,B项提交其中一项即可。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的公章,且受托人在办理查询业务时,需交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抵押权人查询抵押物的,需填写《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登记表》,并交验以下材料:
①抵押权人为银行或公司的,参照第3条所提交的材料,并需提交以下材料:A.交验房产证或抵押合同原件,提交复印件;B.金融许可证(银行提供)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提供)。
②抵押权人为个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A.交验房产证或抵押合同原件,提交复印件;B.交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5.诉讼案件查询的,需填写《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登记表》,并交验以下材料:
注:实习律师不得单独执业,如需查询,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交实习律师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当事人查询的,需提交以下材料:A.交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B.交验案件受理通知书或裁定书或传票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公司查询的,参照第二款第3条提交材料,并交验案件受理通知书或裁定书或传票原件,提交复印件。
注:1.以上所有诉讼查询只能查询法律文书上利害关系人的房产。
2.以上所有诉讼查询不能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查询名下房产,需提供房产具体地址查询。
序号
查询点
地址
备注
1
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金湖总部)
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2楼北区
96508888
①打印全市房产的产权、抵押、查封清单;
②个人(家庭)无房证明、名下所有房产证明;
2
第二直属登记科
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层
3
宝安登记科
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
③调取宝安区2009年以后房产档案;
4
龙华登记科
宝安区龙华街道龙环二路181号
②个人(家庭)无房证明、所有房产证明;
5
龙岗登记科
龙岗中心城吉祥路城市花园二期1栋
6
龙岗规划国土档案查询点室
龙岗区龙岗镇龙岗路11号庆丰大厦一楼
③调取龙岗区房产档案;
7
布吉登记科
布吉街道吉政路19号
③调取布吉街道、南湾街道、坂田街道及平湖街道的房产档案,如原始档案未扫描,请到龙岗规划国土档案查询室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