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启东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无人机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售价:免费
??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二楼)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模式,操作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