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市民李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今年1月,他花16万余元在都江堰青城山镇“青城风景”楼盘买了一套现房,已经拿到钥匙并装修了房子,房子却突然被法院查封。原来,包括他买房子在内的54套“青城风景”房子已经以成都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宇公司)的名义在都江堰房管局备案,华宇公司还于今年4月向成都市中级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请求判令被告“青城风景”开发商四川隆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坤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前日傍晚,电子科大教师李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的妻子叶女士与隆坤公司签下的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显示,叶女士购买了“青城风景”一套建筑面积47.21平方米的住房,房款为166181元人民币,合同上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盖章。
李先生说,与他情况类似的“青城风景”购房者,很多人是已经退休的老人,用自己的积蓄购买此房,本是为了有一个好的环境安静养老,却不料遇上此等麻烦事情。
○各方说法
购房者:已向法院提交“异议书”
李先生称,目前有24户和他情况类似的小区购房者已经联合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交了一份《异议书》。《异议书》称,24位购房者在购房时查看了五证,签订了购房合同,付清了全部购房款、产权税款、维修基金,签订合同的全部过程是符合法定程序的,根据购房合同规定,备案与办理产权的工作应该由出卖人(隆坤公司)负责,购房者的居住权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购房者还称,隆坤公司的这些房产已经通过执行合同转化为资金,法院应查封的是其资金而不是房产。
华宇公司:已要求办理房屋产权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5日,华宇公司已经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诉状,状告隆坤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隆坤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合同,为原告华宇公司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迟延履行合同应当承担的违约金5万余元。
华宇公司称,2006年12月8日,华宇公司与隆坤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隆坤公司向华宇公司出售都江堰市“青城风景”项目房屋54套,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9394200元正。同时双方约定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由隆坤公司办理出售房屋的总产权,并向华宇公司出示。
华宇公司称,合同签订后,已向隆坤公司交付了60万元定金,但隆坤公司却没有依据合同的约定为其办理相应的总产权证书,导致原告不能办理分户产权,因此要求法院判令隆坤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房管局:房屋确已备案在华宇名下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都江堰房管局查询54套房屋的备案情况,该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城风景”54套房屋备案在华宇公司名下情况属实。有购房者查询后称,隆坤公司是在12月10日左右为华宇公司做的备案登记。
○几大疑点
既已备案为啥还卖房?
除《异议书》外,购房者还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交了一份《情况反映》,《情况反映》称,根据购房者的了解,华宇公司原法人代表及其妻子与隆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敏及其丈夫是亲戚关系。华宇公司原法人代表及其妻均是隆坤公司股东,华宇公司是在明知房屋已经或正在出售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隆坤公司股东身份和原参与隆坤公司管理的便利条件,在未经隆坤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情况下,恶意伪造了与隆坤公司的购房关系,在并未支付房款的情况下,进行了恶意的备案登记。
对于开发商隆坤公司,购房者称,隆坤公司没有妥善处理其内部股东之间的关系,在明知华宇公司已经于2006年12月10日左右进行了备案的情况下,仍恶意出售已经备案的房屋,欺骗购房者,致使购房者无法办理备案登记和办理产权登记。据悉,购房者正在做起诉隆坤公司的准备。
定金打到个人账户?
隆坤公司销声匿迹?
华宇公司地址到底在哪?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起诉状上登记的华宇公司地址“星辉中路16号”的某大厦,但该大厦的保安帮记者查询各公司的登记表后称,该大厦内没有“成都华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昨晚8时许,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华宇公司的代理律师祝律师,他称华宇公司与隆坤公司的购房合同真实有效,且已于2006年12月在房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目前华宇公司已经上诉到法院,所有结论性的东西都将等待法院判决。而记者询问律师有关华宇公司的具体地址到底在哪时,律师也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