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000069)公司公告华侨城A:2020年年度报告新浪财经

回首2020年,如同总书记所言,“既有惊心动魄的风云突变,又有豪情万丈的砥砺前行”。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经营发展任务,华侨城集团及华侨城股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文化+旅游+城镇化”、“旅游+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模式,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生产经营主动战、改革发展攻坚战、风险防控歼灭战、深化党建持久战,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眸“十三五”,华侨城集团坚定战略引领,强化市场导向,把握新机遇、拥抱新常态,以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果,全面达成“十三五”整体发展目标,经营效益和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集团2020年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均创历史新高;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经营性现金流近

年首次回正。其中,华侨城股份勇挑大梁,以匠心传承民族精神,以文化诠释美丽中国,以智慧赋能多元产业,以创想开启美好生活,“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达成,经营业绩高速增长,经营质量逐步提升。收官之年,华侨城集团不仅再度荣膺“全国文化企业

强”、“中国旅游集团

强”,并实现历史性突破,一举超越环球影城跻身主题公园全球三强,继续领跑亚洲,主业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共克时艰的日子里,数万华侨城人用众志成城、坚忍不拔书写了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为祖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交出了一份浓墨重彩、硕果累累的答卷。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刚刚过去的“2020”,乱云飞渡、风吹浪打。华侨城股份以“主题公园领导者、旅游产业领军者、城镇化价值实现者”为战略定位,始终保持发展初心和战略定力,以坚如磐石的信心积极应对疫情的严重冲击,顶住了宏观经济的下行压力,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推动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加快业务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公司业绩再创历史新高,赢取抗疫大战与经营大考双胜利。

光阴不系过往,江河奔腾向前。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伟大祖国将乘势而上书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迈步走进“十四五”,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我国也迎来了一个更加艰难复杂的发展环境。全球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复苏困难重重。中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长方式面临巨大转变。华侨城也将在国家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大转型期,加强谋篇布局,在高质量发展阶段迎来自己的转型升级。

转型不是一蹴而就的骤变过程,而是一个逐步发展的演变过程。未来我们要着力于自身能力的建设,必须要补齐短板,尤其是“互联网”的短板。互联网从1998年到2020年已经经历了一个完整的大周期,大流量时代已经到来,各行各业开始浩浩荡荡地进入“产业互联网”时代。“善战者,求之于势。”面对充满不确定性因素的未来,我们必须把握大势、审时乘势,在保持战略定力的同时砥砺前行。公司的“十四五”规划将充分体现转型的思路,抓住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牵动全局的关键问题,在企业的发展模式、业务结构、区域布局、管控手段等方方面面满足转型升级的需要,积极主动地调整、变革,争夺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在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积极作为,实现公司主业可持续的跨越发展。

我们满怀信心和期待,迎接“十四五”的到来。

——我们要谋篇布局,全面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文旅是华侨城的“根”与“魂”,华侨城将凝聚发展共识,永葆初心,坚定不移地发展文化旅游主业,巩固文旅主业的发展成果,加速构建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在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展示大作为、发挥大作用,向市场旗帜鲜明地展示公司文旅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我们坚信,文化旅游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产业的繁荣发展趋势仍将持续。面向“十四五”,我们将牢牢把握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以高质量产品供给引领、创造市场需求。一是践行国家区域战略,聚焦核心城市群积极稳妥拓展投资项目。作为国家空间战略的排头兵与先行者,要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关中平原、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等

重点区域,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优中选优,集中力量加快文旅产品布局;二是深化提质增效,抢占优质资源及终端用户,持续扩大优质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加速推动文旅融合、产网融合式发展,着力打造至臻至强的产品力、深入人心的品牌力、攻守兼备的渠道力,向微笑曲线的两端发力,持续丰富文旅产品供给。

展望2035年,伟大的祖国将基本实现现代化,并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华侨城也将迎来

华诞,在此期间,公司一定要以高质量标准为基础,让“华侨城”成为高品质的代名词,成为有价值的社会信誉,生动诠释“优质生活”,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要把华侨城宏伟的“十四五”战略蓝图变为现实,必须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地扎实工作。面对将来未知的困难与挑战,我们惟有奋斗,以“愿乘长风,破万里浪”的志向,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昂扬奋进,不负广大投资者、股东和客户的支持与信任,全力以赴建设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文化旅游企业!

段先念

董事长、党委书记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37,758,05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元(含税),送红股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董事长致辞......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3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1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20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3第五节重要事项......60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9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97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116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290

释义

释义项

温州华侨城

佛山华侨城

上海鹏鲲置业

宁波赫江置业

济宁华侨城

太原侨鼎置业

成都酒店管理

广州保顺置业

资汇控股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0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第一季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项目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在华侨城集团“文化+旅游+城镇化”的战略布局下,公司以“主题公园领导者、旅游产业领军者、城镇化价值实现者”为战略定位,以文化旅游、房地产为主营业务,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在文化旅游发展新模式、房地产业务差异化、旅游与互联网融合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

(一)文化旅游业务

华侨城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业态布局多元广泛,拥有众多特色文旅产品,按照不同的旅游体验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六大产品体系:一是以娱乐游玩和时尚休闲为主要内容的欢乐休闲类产品,代表业态有主题公园、城市文旅综合体、主题酒店等;二是以传统文化和特色民俗风情体验为主要内容的民俗文化类产品,代表业态有文化主题公园等;三是以自然观光和休闲度假为主要内容的自然康养类产品,代表业态有自然景区、美丽乡村、度假区及度假酒店等;四是以文化艺术体验为主要内容的艺术展演类产品,代表业态有主题演艺与各类艺术活动等;五是以特色美食体验和萌宠互动、灯光秀、潮玩节等各类创意活动为代表的美食潮玩类产品;六是以华侨城旅行社和“花橙旅游”线上官方商城为代表的旅行服务类产品。

(二)房地产业务公司秉承“优质生活创想家”的品牌定位,以文旅内涵融入房地产开发,形成了文化旅游、酒店、住宅和商业类地产业务融合发展的独特优势,并结合“互联网+”的思维模式探索特色社区生活一体化运营模式,以人文社区、品质社区、生活

街区为居民提供优质生活及人文体验。近年来,公司积极创新产品模式,在公园式商业街区、康养旅居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公司以“优质生活创想家”为品牌定位,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对内培育创意型企业文化架构,对外构建生态型品牌体系,将以价值观为核心的品牌文化与以利润为目标的经营管理高度融合,优化企业形象,提升软实力,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和源泉。公司在旅游、酒店、房地产行业拥有多个知名品牌。

(二)公司作为中国主题公园产业的开创者和领跑者,是中国旅游业的一面旗帜,具有行业领军优势。公司多年从事城市综合开发和景区开发经营,在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标准规范体系,培育出一支优秀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公司拥有成熟且可延展的商业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构筑了成熟的成片综合开发模式,开创“旅游+地产”模式。进入新时代,华侨城集团根据国家战略,创造性地提出“文化+旅游+城镇化”、“旅游+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现有商业模式顺应经济发展需求与国家战略方向,具备极强的延展性和创新力,未来将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四)公司具有卓越的战略协同能力,是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的价值实现者。公司主动承接华侨城集团的发展战略,以“主题公园领导者、旅游产业领军者、城镇化价值实现者”为定位,充分借助集团的平台优势,在资源获取、产业互动、产

融结合等方面获得集团的有力支持,专注运营短平快、轻资产、能够产生即期效益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华侨城集团的战略协同效应显著,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增加优质资源储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状况

宏观经济方面: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受到沉重打击。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努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济稳定复苏,主要经济指标由负转正,供需关系逐步改善,市场活力动力增强,民生得到有力保障,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使得我国成为全球真正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首次突破100万亿元大关,达到101.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十三五”规划的圆满收官,意味着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又跃上一个新的大台阶,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1、文化旅游行业

疫情影响下的旅游消费理念和方式将持续迭代,消费需求、生活方式的变化更加凸显:自驾游、自由行、小众性、家庭型成为出游方式的主体,深体验、轻休闲、短度假、慢生活成为消费方式的主流;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旅游业的发展将呈多元并茂的态势:研学旅游模式越来越常见,冰雪旅游持续发展壮大,“文旅+”模式、夜间旅游、乡村旅游、旅居生活等也处在发展高速期,时代的发展要求文旅行业不断创新,文旅行业线上线下联动将更加紧密。“云看展”、“云旅游”、“直播带货”、“云综艺”、“云课堂”等“云”模式将持续走红。

2、房地产行业

(1)政策方面,疫情未改楼市调控总基调,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稳市场。2020年,中央坚持“房住不炒”调控基调不变,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中央财政、货币政策齐发力,货币环境较为宽松;在“房住不炒”基调指导下,地方政府因城施策更加灵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下半年起,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所转向,中央强调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金融监管持续强化,“三道红线”试点实施,与此同时,多个城市先后升级调控政策,力促市场理性回归。

(2)价格方面,稳中有升,区域分化明显。2020年百城新建住宅价格累计上涨3.46%,涨幅已超2019年水平。其中一线城市涨幅有所扩大,二线和三四线代表城市涨幅均有所收窄;各区域中,长三角、珠三角新建住宅价格表现较好。

(4)土地方面,一线城市推地量及优质地块推出量增加,带动楼面价上涨。2020年,地方政府整体供地节奏有所加快,住宅用地供求规模同比均小幅增长,其中一线城市供求规模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同比增幅均超两成。受一线城市住宅用地大规模成交以及各城市优质地块推出量增加等因素影响,全国300城住宅用地成交楼面均价为4542元/平方米,达历史最高水平,同比上涨8.9%,住宅用地平均溢价率为15.4%,较2019年提高1.2个百分点,优质地块竞拍热度高,溢价率处较高水平。

(5)企业方面,加大营销加速回款,销售业绩持续增长。2020年,房企通过积极营销,抢收回款,逐步走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房企销售业绩持续提升,业绩增速有所放缓。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2020年,疫情对公司所属的文化旅游及房地产行业带来较大冲击,在此环境下,公司持续以“主题公园领导者、旅游产业领军者、城镇化价值实现者”为战略定位,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稳中求进

年内,公司继续发挥成片综合开发优势,加快项目建设销售,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综合效益稳步提升。2020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4.14亿元、销售毛利额402.32亿元、毛利率50.03%,其中:旅游综合收入431.75亿元、毛利额181.41亿元、毛利率42.02%,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42.67%、47.55%、1.39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务收入372.39亿元、毛利额220.91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27.82%、1.65%,毛利率59.32%,较上年同期减少15.28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约7个百分点,主要为受产品结构及销售区域的影响。

销售业绩再创新高。公司始终将销售回款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分秒必争”的态度抢工程抓进度,年度销售金额及回款金均破千亿大关。虽行业利润率整体下行,但公司以量补价,全年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面积465万平米、签约销售额1052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有息负债总额1414.58亿元,较年初增加237亿,其中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占比

19.14%,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占比80.86%。有息负债的总额虽有所提升,但结构更加健康,短期负债的比例从29.74%下降至

19.14%,短期偿债风险下降,资金借贷周期与项目的开发周期更加匹配。

“三道红线”实现“绿档”。2020年三季度人民银行“345”新规政策出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试点企业之一。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管理层根据政策要求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一手抓经营,一手抓保“绿”,并采取了“以收定投”、加速回款、控制并优化债务等一系列组合拳。截至2020年末,经公司上下努力,公司各项财务指标表现良好,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三道红线”指标圆满实现“绿档”。

经营性现金流由负转正。公司严格执行“以收定投”的成果显著,真正将存货换成手上的“真金白银”,本年经营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整体的投资和运营需求,实现了投资和回款的良性循环。2020年全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2.86亿元,自2017年以来首次“由负转正”,较上年同期的-51.87亿元,增加约264亿,主要是公司各区域前期拓展的项目陆续进入销售周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80亿元,另外在新项目拓展上严格执行“以收定投、优中选优”,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下降171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净流出约55亿,对外项目合作支付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7亿,较上年同期减少净筹资近186亿元,主要是公司下半年销售回款超出同期,在满足项目拓展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有计划的偿还了部分债务。

“三道红线”实现“绿档”及经营性现金流回正,凸显公司多年来坚持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方面,“三道红线”满足“绿档”要求,体现出公司在资产规模与经营业绩高速增长的同时,严格控制各类经营风险,保持着较好的资产质量;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跨越式高速增长必然伴随着投入的增加,在投资建设期间也一定会经历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阶段,这也是企业发展的必经阶段。而现金流的由负转正,标志着公司在新的体量与平台上,站稳了脚跟,实现了发展速度、效率、质量的平衡,为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主营业务创新发展,效果显著

(1)文化旅游业务

2020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疫情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影响,华侨城积极应对,在做好文旅企业疫情防控与运营的统筹工作的同时,开展多项工作,全力推动公司文旅产业平稳、高质发展。

2020年,华侨城文旅在克服疫情影响的前提下,旗下各个版块朝着既定目标稳步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维持了良好的态势。公司旗下24家景区、24家酒店、1家旅行社、4家开放式旅游区共接待游客4282.5万人次,恢复至2019年的82%,恢复情况远超行业平均水平。

①积极抗疫,多措并举彰显华侨城央企担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华侨城文旅企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全力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爆发初期,华侨城文旅板块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旗下所有旅游景区于1月25日暂停开放,并及时采购防疫物资和设备、开展防控应急演练以应对疫情变化。复工复产阶段,各文旅企业遵循文化和旅游部“限量、预

约、错峰”运营方针,严格执行线上预约、线下管控,对场馆进行定期消毒,向游客发放防疫物品,并落实景区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以应对突发情况,为广大游客营造安全、卫生、周到、体贴的旅游环境与服务。

有序推动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华侨城陆续制定《华侨城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及开园运营工作指引》、《关于推进华侨城旅游景区预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有序推动了旗下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并为全行业贡献华侨城的经验和智慧。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各景区在开园后对医护人员实行免费入园政策,并陆续为公共交通驾驶员、警务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教师等专业群体献上致敬体验日活动。各地酒店也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处于疫情第一线的武汉玛雅嘉途酒店无偿为武汉市各大医院一线医护人员及外地支援武汉的医务人员提供食宿服务,并获得“中央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两项荣誉。

②焕新升级,节庆活动促进企业经营助力行业复苏

为推动社会消费快速恢复、提振旅游行业发展信心、有效拉动旅游市场恢复,助力企业经营,华侨城举办了第三届华侨城文化旅游节。2020文旅节创新提出“1+4+5”节庆框架,围绕“美好如期,欢乐同行”的主题,开展文旅创意、感恩礼敬、掌上乐游、欢乐“视”界四大专题行动,全新推出自然康养、文化艺术、欢乐休闲、历史民俗、美食潮玩五大文旅体验,引领疫后旅游新潮流。同时,以“花橙平台”为主阵地,向市场推出各类花橙组合卡以及公仔、盲盒等文创产品,让活动有效触达消费者,进一步凝聚华侨城文旅品牌,提升华侨城文旅影响力。活动期间,华侨城文旅企业经营业绩恢复情况远超行业平均水平,有力促进文旅企业经营恢复,推动社会消费提质升级,为市场奉上精彩创意的文化旅游盛宴。

③推陈出新,产品迭代推动文旅产业再升级

新产品陆续推出,创新旅游供给。襄阳奇梦海滩水公园于6月24日盛大开幕,掀起襄阳玩水大浪潮;南京欢乐谷水陆公园双园齐开,是欢乐谷连锁品牌第八站;深圳宝安滨海文化公园一期于8月23日正式对公众开放。

传统景区升级改造,提升旅游品质。华侨城以打造世界级水准景区为目标,对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和东部华侨城旅游度假区进行整体风貌与重点产品品质提升,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存量景区方面,深圳欢乐谷魔力飞梭、恐怖塔等全新项目推向市场,持续增强游客体验值;上海欢乐谷完成环园小火车项目更新改造,并正式投入运营;成都欢乐谷水公园2.0项目于6月19日正式对游客开放;锦绣中华龙号观览车项目于国庆期间正式投入运营;深圳世界之窗恺撒宫光影秀《奇幻欧洲》于五一上线、冰雪世界改造提升项目于国庆对外营业。

④科技加持,数字化铸造文旅转型新方向

为更好地推动华侨城旅游管理水平的提升,适应华侨城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需求,为游客打造更为便捷舒适的旅游环境,华侨城文旅产业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探索。

旅游线上平台取得重大突破。花橙网站是华侨城官方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一站式预订平台,承担着发展华侨城线上旅游业务、沉淀游客大数据的重任。华侨城重视对花橙网站的引流和会员维护,目前花橙网站会员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96%。

智慧旅游新体验不断升级。多家文旅企业推出疫情防控申报系统;欢乐谷集团逐步打造以5G技术为底层支持的智慧景区;锦绣中华已实现人脸识别入园;酒店集团会员平台“华悦汇”建设成果日益显现。景区预约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华侨城实现分项目、分时段、分客群的旅游景区预约管理系统在官方电商平台“花橙旅游”上线。华侨城旗下所有参控股4A、5A级景区,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及所有欢乐谷连锁主题公园已全面实现预约管理。

⑤持续引领,树立行业标杆地位夯实行业影响力

行业排名不断提升,多项重磅荣誉彰显华侨城文旅实力。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超越环球影城首次进入全球主题公园集团三强,排名紧随国际巨头迪士尼集团、默林集团,继续领跑亚洲。公司多家单体主题公园同样表现强劲,北京欢乐谷以516万人次的游客接待量挺进全球单体主题公园TOP25,其余多家主题公园跻身亚太地区主题公园和水公园25强。

围绕华侨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扎实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和优质服务工作是华侨城旅游构建核心竞争力、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2020年,公司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明晰组织架构、开展专项研究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了《华侨城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华侨城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指南(试行)》、《华侨城旅游标准研制流程(试行)》、《华侨城旅游标准体系构建和要求(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在华侨城旅游标准化委员会下统筹组建专项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推动旅游业务各细分业态的标准化工作。

⑥强化服务,通过多种手段,持续推进优质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选取不同业态类型的4A/5A重点景区开展第三方暗访工作,并召开华侨城旅游景区质量提升工作会;二是选取重点时段,开展优质服务督查活动,并优化旅游口碑大数据监测平台,为景区服务提升提供参考;三是总结督查结果,表彰激励先进,选树服务典型,推广服务经验;四是开展优质服务培训研讨会,加强各企业服务管理骨干经验交流。

(2)房地产业务

①坚持优中选优,积极稳妥布局文旅及城镇化项目

公司及各事业部坚持“以收定投”原则,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项目获取。2020年,公司年内累计获取土地项目25个,新增土地面积49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33万平方米。在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成渝及西安都市圈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加大投资力度,综合利用市场化拍地、股权收购等多样化手段,成功落地中山石岐、茂名虎头山、湛江欢乐海湾、南京溧水、成都东安阁、襄阳生态城、漳州角美等多个文旅综合项目,并持续跟踪获取襄阳华侨城奇幻度假区二期、肇庆华侨城文旅小镇三期、西安沣东华侨城文旅项目第二批、郑州金水河源项目第二期、张家口下花园项目二期、济南章丘项目三期等文旅综合项目用地,另外还在深圳宝安、上海唐镇、成都青白江、宜宾三江口、东莞虎门、江门新会、天津廊坊等地获取商业及住宅土地资源。年内获取的土地项目中,有23个项目以底价或接近底价摘牌,有效降低了拿地成本,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夯实资源基础。

②坚持狠抓项目开发,保障工程进度

复工复产后,各单位积极与地方政府、合作单位、施工队伍协调沟通,共同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全力推进现场工程进度,保障项目工期。一是以创新思维为引领,加强外部沟通,优化报批报建流程,有效加快项目进度,提前实现项目结转;二是通过采取设计工作早启动,主体、精装大穿插施工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节奏,提升施工效率,缩短总体工期;三是通过优化总包施工部署,采取赶工等措施,加速项目进度。通过各单位努力,目前重点项目均按预定计划推进。

③坚持创新开发模式,实现合作共赢

2020年,公司各事业部通过内外部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在践行央地合作、降低土地成本及投资风险、加快项目周

转方面均取得良好效果。央地合作方面,中部事业部与湖北交投合作打造襄阳华侨城奇幻度假区、中国汉江(襄阳)生态城项目,地产公司与酒店集团联手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公司合作开发漳州角美龟山站项目;与头部企业合作方面,地产公司与中粮地产合作开发广东江门新会项目。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创新开发模式,公司在项目开发质量及周转效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一是自身开发运营能力及项目周转效率的持续提升,特别是合肥空港项目及成都青白江项目,实现了当年拿地、当年开工、当年销售回款,为公司项目快周转树立了典范;二是通过央地合作、与头部企业合作等模式,充分发挥合作方在资源储备、销售能力等方面的长处,降低土地成本及投资风险,实现优势互补与效率提升;三是通过转让个别存量项目,进一步提升周转速度和资产效率。

(3)物业管理业务

2020年,物业公司全年新增管理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储备管理面积431万平方米。目前整体管理项目占地面积超过200平方公里,在管建筑面积近2000万平方米,业务范围覆盖深圳、北京、上海、成都、南京、武汉等超50个城市,目前全国共有66家分、子公司,已初步完成了在全国发展的战略布局。在2020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华侨城物业常态测温超千万人次,协助社区隔离9502人,彰显责任担当。

物业公司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一方面深入贯彻“互联网思维”,完成前瞻性、扩展性、兼容性的首期智慧物业系统规划,通过信息化中台建设,提升管理效率与能力,通过数据化平台为社区增值业务赋能,并以智慧小区规划建设为起点,推动与侨城汇、康佳集团的战略合作,开发物联网管理平台,引进清洁机器人设备,着力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标杆项目;另一方面致力于完善全链条运营产品,打造多元客户需求场景,旗下运营三大空间-“社区空间”、“商旅空间”、“城市空间”,针对性的为客户解决各类难题。

3、金融支撑主业,作用明显

公司坚定贯彻“金融服务主业”的总体指导原则,突出金融支撑作用。一是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直接融资、发行债券、Reits、权益融资等多种手段实现融资989.87亿元,平均融资成本4.48%,处于同行业较低水平。二是持续深化产融结合,公司旗下香港华侨城配合公司北方事业部、华东事业部、西部事业部等落地项目,助力解决各事业部资金需求。三是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的功能。参与管理或出资的基金11只,总规模超过69.25亿元,实缴到位69.25亿元,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服务公司主业发展。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序号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统计口径:土地成交金额大于50亿元的项目)

、地产及旅游综合项目销售情况

、地产及旅游综合项目出租情况

6、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融资途径

单位:万元

债券

(四)公司房地产项目跟投情况

公司实施城镇化项目的跟投,充分地激励项目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切实控制项目风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激励项目核心人才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截止2020年末,本公司开展的跟投项目中,跟投认购总额

1.19

亿元,占跟投项目资金峰值

0.56%,其中2020年新增跟投本金9125.36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所有项目未进行收益分配及出现退出情形,参与主体未涉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其他业务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同比超过30%的原因说明公司始终将销售回款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分秒必争”的态度抢工程抓进度,年度销售金额及回款金均破千亿大关。虽行业利润率整体下行,但公司以量补价,全年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面积465万平米、签约销售额1052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5)营业成本构成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公司前

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3、费用

财务费用

4、研发投入

5、现金流

①2020年1-12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1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数51.88亿元,增加约264亿,这是公司自2017年以来现金流首次“由负转正”,主要是公司各区域前期拓展的项目陆续进入销售周期,公司加快工程进度和销售回款,签约销售金额及销售回款均创历史新高。

②2020年1-12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57%,主要为本期项目合作款支出有所减少。

③2020年1-12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9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7.35%,主要为在经营活动回流增加能够满足公司项目拓展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金额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附注六、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被投资公司名称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证券品种

(2)衍生品投资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募集年份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归还华侨城集团股东借款

投入及置换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合计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交易对方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成都华侨城锦华投资有限公司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2021年经营形势

2021年,预计国内经济增长将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就业、物价保持基本稳定,中央仍将多措并举,充分释放国内需求潜力,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十四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1、文化旅游行业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境内旅游已基本恢复到疫情爆发前水平。从中长期发展来看,支撑旅游业发展的中国经济基本面不会改变,持续增长的大众旅游基本面没有改变,旅游市场持续向好和稳定发展格局没有改变。疫情也改变着文旅市场和消费需求,在市场逐步回复的过程中,一系列新需求和新供给正在形成,旅游业正在转型阵痛中稳步向前,加速了文旅产业的转型升级。预计2021年我国旅游业可恢复到疫前的正常水平,到“十四五”末期,将会形成一个百亿人次、十万亿元消费的国内旅游大市场。

2021年,预计房地产调控政策整体仍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三稳”目标下,短期内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难现明显放松,但热点区域需求不减,仍存在一定机会。其中,粤港澳大湾区房地产市场短期供需均向好,长三角城市群房地产市场需求支撑度较高,成渝城市群有规划利好及需求规模支撑,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需求也将逐步释放,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测算,2021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将呈现“销售面积小幅调整,销售均价平稳上涨,新开工维持高位,投资中高速增长”的特点。需求端,房地产行业信贷环境收紧,或将推动需求释放更趋理性,2021年商品房销售额仍有望实现新突破;供应端,“三道红线”试行背景下,房企资金压力及销售去化压力进一步显现,整体新开工规模或将延续调整态势,但2020年土地成交面积的增加将支撑新开工规模维持高位;此外,预计2021年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将加快推进,带动建安投资支撑开发投资额继续增长。

(二)2021年公司经营计划

公司以打造“世界一流”文旅企业为目标,始终坚持创新、坚持品质、坚持特色,不断增强“旅游”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持续扩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打造富有文化底蕴,具有先行示范意义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深化产品迭代升级,构建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引擎。面向未来,公司将加快数字化转型,全力建设“数字华侨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产业新增长极,打开产业新增长空间,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为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持续奋斗。

1、旅游业务板块

旅游方面,华侨城将继续在全国持续发力,在做好现有项目运营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优质的文旅项目,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旅游行业的领先地位。

在华南地区,公司持续推进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东部华侨城旅游度假区全面改造提升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将按照世界级水准景区的标准对两个标杆性项目进行升级,为大湾区、为深圳先行示范区贡献华侨城的智慧和能量;加快推动深西欢乐港湾等标杆项目打造,摩天轮“湾区之光”预计将于2021年向公众开放;中山欢乐海岸项目通过“商业+娱乐+文化+旅游+生态”商业模式,打造出湾区新文旅体验胜地、最具魅力的“城市文化会客厅”。

在华东地区,一方面高质量推进滁州明湖康养小镇、巢湖半汤温泉小镇等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力争扬州华侨城一期开业,

南京欢乐滨江、常熟沙家浜时光小镇展现阶段性成果,加快打造华东文旅集群标杆效应。在中部地区,加快郑州文化艺术中心、芦村河遗址公园建设,为郑州文旅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持续打造南昌公园和酒店项目;高标准建设襄阳华侨城奇幻谷、奇趣童年项目,丰富公司的旅游项目产品。

在西部地区,一是全力推动沣东华侨城文旅融合示范区项目建设,在古都西安打造新的旅游地标;二是加快成都锦绣天府等旅游综合项目的提升打造,进一步提升成渝地区的旅游项目质量。

在北方地区,公司全力推进济南华侨城欢乐荟二期开业,包括国家宝藏二层国宝总动员亲子剧、中国国家地理探索中心、360极限飞球以及餐饮主力店等业态;紧抓淄博华侨城河西、河东文旅项目建设;加快开发河南华侨城文旅项目等。通过打造各类文旅产品,丰富公司在北方区域的文旅布局。

2、房地产业务板块

二是运用多种手段提升经营水平。一方面,公司不断加强项目团队建设,提升自身项目开发能力,优化项目周转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率,稳步修炼内功;另一方面,公司深入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赋能经营工作,通过扩大线上化覆盖、提升标准化水平等手段,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为公司的增长提供新动能。此外,公司还将通过项目合作等创新开发模式持续加速项目周转,提升经营效率。

三是保证现金流健康。一方面,公司要积极做好项目推盘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华东事业部的上海唐镇、杭州丁桥、宁波五江口、扬州华侨城等项目,地产公司的深圳新玺名苑、坪山正山甲、深圳龙胜、湛江欢乐海湾、漳州欢乐美港等项目,中部事业部的武汉杨春湖、武汉青山、南昌华侨城世纪水岸、郑州二七原岸、湖南原岸等项目,西部事业部的重庆云麓台/云溪都会/溪山集、成都安仁蓬莱尚岛、自贡凤凰城等项目,北方事业部的郑州华侨城、济南华侨城、太原华侨城、青岛华侨城等项目,确保公司销售回款充足;另一方面,公司坚持“以收定投”,积极通过创新开发模式加快回款速度,并坚持量入为出,根据回款情况控制投资规模,推动形成销售回款再投资的良性循环,确保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向好。

3、物业管理业务

2021年,公司物业板块将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统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创新项目拓展模式,加快业务发展步伐。在物业管理方面,要提升社区空间服务品质,加快拓展商旅空间管理业务,进军城市空间管理业务,同时通过并购丰富物业服务的内涵与外延;在社区商业方面,深化项目调查研究,发挥“重资产”与“轻资产”的组合优势,利用物业分子公司的触角优势,加快项目拓展。

二是要升级专业运营服务,加强核心能力建设。公司将以服务品质管控、动态运营升级为重点,加强核心能力建设。物业管理方面要着重以标准化体系落地推广、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与营销创新为抓手升级运营体系,不断提高业主满意度;社区商业方面要加强商业地产行业研究,强化社区商业招商与运营水平,建立与维护大客户、特色品牌商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时要积极扩大“侨城汇”线上社区商业平台布局,发挥好社区流量的作用。

三是要构建数字化赋能,打造转型示范样板。物商公司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重点围绕业务的数字化、在线化和智慧化,打造服务类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要进一步在智慧社区领域深度挖潜,布局可复制解决方案,量身定制管理服务系统,提高服务质量和业主体验,同时在智慧化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设备智慧化方面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

一是宏观经济风险。房地产行业受到宏观经济整体增长速度、城镇化进程的发展阶段以及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等经济基本面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宏观经济形势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产品供应结构等,并可能使房地产市场短期内产生波动。

二是国家政策风险。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在中央“房住不炒”及“345新规”的指引下,各省市地区因城施策,政策变化会影响市场供需及价格,对已有项目的去化及新项目的获取或将产生较大影响,这对于对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敏感性以及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竞争风险。文旅行业竞争加剧,华侨城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迪士尼、环球影城、默林、长隆、华强方特等国际国内主题公园运营商,以及跨界而来的主题公园运营商融创、万达、恒大集团等。此外,特色小镇、文化演艺品牌以及在线旅游

平台和短视频平台等也对华侨城的文化旅游业务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竞争。

四是疫情风险。疫情反扑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方面,疫情可能导致高风险地区子企业停产、停工,低风险地区工程建设延期,造成公司整体项目销售、回款周期拉长;另一方面,如房地产行业旅游业游客量大幅减少,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直接带来经济损失。

五是财务风险。公司业务属于资金及资产密集型产业,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资本结构对公司而言愈发重要,如资产负债率过高,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导致公司债务违约,不能正常履行债务偿付责任,进而引发财务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

日的总股本8,037,758,053.00(扣除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4.0

元(含税)。送红股

股(含税),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9年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3.0

股(含税),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9年

股(含税),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股送红股数(股)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变更内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未发生需要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2户,详见第十二节、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6户,减少21户,详见第十二节、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末清偿等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提案》、《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65万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1%,授予的对象共计271名。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为4.66元/股。

2015年11月9日,华侨城A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及解除限售情况

1、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本期对26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26.25万股解除限售,并于2017年10月3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对25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62.50万股解除限售,并于2019年4月16日上市流通。

3、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第三期为25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43.75万股解除,并于2020年1月23日上市流通。

4、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第四期为25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43.75万股解除,并于2020年11月26日上市流通。

因激励对象陈跃华、邱尼克、李廷波、刘达、李伟、陈晓芳、陈钢、丁友萍、王虎、汪宇丹、高宏、吴学俊、朱德胜、刘维亚、方志坤、王卓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方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深圳华侨城文旅科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1)担保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2)委托贷款情况

委托贷款发生总额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贷款具体情况不适用委托贷款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不适用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5、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华侨城A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在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的带领下,立足自身产业特色,围绕人才扶贫、基金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短板扶贫、文化扶贫“六大路径”帮扶思路,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自2003年起,华侨城集团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天柱县结成定点帮扶关系,17年来,累计投入帮扶资金超9300万元,开展援建帮扶项目近200项,提供公益扶贫岗位近2000个,选派8名扶贫干部到两县挂职,共资助贫困学生超6000人次,培训人才1600人次,两县均已脱贫摘帽、高质量退出贫困县序列。

公司全面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立足自身产业优势、结合贫困地区实际,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探索“华侨城文旅扶贫模式”,以坚持以人为本、深挖文化资源和坚持因地制宜为核心做法,在贵州、云南、四川、广东等地打造出一批“文旅融合+美丽乡村”“产业扶贫+乡村振兴”的示范标杆项目。该模式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中央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肯定和认可,并推广实践到到其定点帮扶的甘肃临夏州、四川马边县和内蒙古科右中旗等地区,助力当地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成果,打造央地协作新样板。

精准扶贫,行之于新。公司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创新出精准扶贫“两大法宝”:一是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保障,打造“四个一”工程,即全年至少“研究一次扶贫工作、结对共建一个党支部、结对共建一个贫困村、组织一次帮扶活动”,有效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弱项。二是以扩大就业为主线,打造“四个一批”工程:精准识别,解决就业一批,统筹旗下企业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定向招聘贫困群众;精准立项,勤劳脱贫一批,设立扶贫开发岗位,共帮助近两千名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精准赋能,培训带动一批,为1600名基层干部和创业致富带头人提供专题培训;精准覆盖,景区惠及一批,创新实践“景带村”模式,惠及贫困群众超3万人。

站在全面小康新起点,华侨城创新帮扶思维、深化帮扶力度,提出“六个迈向”,确保摘帽不摘责,巩固发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携手帮扶地区人民群众朝着发展、致富的新目标迈进。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华侨城A坚定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环保大于天”的责任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尤其在参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新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秉承“生态优先、环保先行”原则,强调对在地生态环境与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基于土地伦理进行产业导入,提升城镇综合治理质量,推动区域产业优化升级和城市价值提升,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之路。

(1)节能环保,绿色发展

公司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企业日常管理与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绿色运营与公司发展有机结合,通过设备升级和更新、管理优化、行为引导推进节能工作,提升公司绿色发展水平。公司旗下各在建工程按照绿色低碳、循环利用原则,优先选用环保材料,严格施工管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三废处置工作,打造环保工程。旗下建筑施工项目积极推行“七个百分百”,加强扬尘治理,工地裸土全覆盖并安装喷雾降尘系统及扬尘噪声等在线监测系统;降低施工能耗,优先选用节水、节电、节油等节能型机具和设备;施工污水按规定沉淀后排放,固体废弃物按规定清运至指定场所规范处置。

在城市建设项目中,公司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利用“海绵城市”的理念,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例如旗下顺德欢乐海岸PLUS利用海绵城市技术将项目地块内的雨水收集、净化后作为人工湖日常补水;依托水生态系统和人工净化系统有效维持景观水体水质,水质达到相应水质标准后作为景观用水、绿化浇灌用水,有效降低新鲜水耗,项目每年可节约用水6万立方米;深圳沙井四海云创、四海时代大厦项目用绿化屋面、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海绵措施,管理暴雨,减轻排水系统压力,改善水质和空气,缓解“热岛效应”,减轻供电压力,取得“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认证银级标识”。重庆华侨城致力将4平方公里规划区域打造成全国性海绵城市示范区的延伸和重庆两江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展示区,全面塑造大型综合开发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典范。深圳欢乐港湾·海滨文化公园,从场地发展、交通出行、能源利用、生态景观及水文、材料资源五大方面着手,对标世界级绿色标准建设可持续发展片区。

(2)守护生态,敬畏自然

公司在全国项目开发建设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致力构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文脉、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美丽图景,将生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多措并举守护生态文明。

公司在规划建设之初,就将“生态环保大于天”和“生态优先、环保先行”的理念融入企业规划,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用生态连接人与自然,与城市共同生长。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公司在全国各地探索生态公共空间建设,参与深圳华侨城

湿地、武汉东湖、南昌象湖、顺德桂畔湖、成都府河上游绿化带等湿地的保护性修复及美化,开展自然教育,守护城市生态绿洲。

依托湿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华侨城积极举办公众生态环境教育活动,共建生态文明。旗下华侨城房地产公司携手多方发起并成立深圳市华基金生态环保基金会,以“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宗旨”,打造了“自然教育”“零废弃”“华·生态讲堂”“华·绿色论坛”四大品牌项目。在自然教育工作中,积极在全国援建自然学校,输出可复制性自然学校指南。与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际湿地合作,战略支持78所自然学校,74所湿地学校。其中,2020年新增22所入选第四批国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简称“自然学校试点”)。连续5年开展了共18期研讨培训班,输出自然教育骨干3000余人,编制自然教育教材32本。在“零废弃”项目方面,坚持“一沙一土不外运”原则,用清理的外来植物和损坏的地砖修建湿地自然步道“零之路”,倡导“无痕湿地”,撤除园区垃圾桶,多措并举传递“零废弃”的环保理念。

科学管理湿地,打造原生态城央“绿肾”。例如深圳华侨城国家湿地公园自成立以来,采取“免费开放、预约进入、控制人流”运营模式向所有公众开放的运营模式,已服务公众超过30万人次。2020年,华侨城湿地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成为深圳首个国家湿地公园,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下,引领全国自然教育行业,全面打造环保公益平台,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共开展23场公益宣传活动,影响公众超700万人次。同时,湿地自制线上课程《云游湿地——小侨带你探湿地》系列视频系列视频总曝光量达25万次。

此外,公司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推行无纸化办公,精简办文办会,充分利用线上办公系统功能,减少纸质资料印发、流转频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一)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华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与合作方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松山湖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东莞市倍增计划产业并购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一支基金—“东莞市华侨城旅文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的认缴总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华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深圳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3,200万元。该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完成东莞市华侨城旅文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5)。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广州粤科人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该合伙企业注册总规模3.75亿元人民币,2020年4月30日变更注册资本为总规模5亿元人民币,实缴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该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和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广州粤科人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9)。

(三)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武汉创想侨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两家有限合伙企业——“武汉风尚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020年6月28日,上述各方完成了《武汉风尚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和《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最终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6月30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武汉风尚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及武汉森亿青城文旅创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4)。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与深圳侨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合资公司(以工商机关正式核准的名称为准),后续以合资公司为主体与平潭旅游集团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住宅项目及文旅项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90,000万元(以下币种同),其中,房地产公司认缴出资4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侨嘉投资认缴出资40,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63)。

(五)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亿骏(亚洲)有限公司投资一支美元基金—HuataiGreaterBayAreaGrowthFundLP。2020年12月17日,亿骏签署了《SubscriptionAgreement》及其附件。基金的认缴初始规模为美元200万元,其中亿骏认缴的出资额为美元80万元。基金未来将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企业股权,HUATAICAPITALINVESTMENTPARTNERSLIMITED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参与HuataiGreaterBayAreaGrowthFundLP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0)。

(六)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投资一支独立投资组合开曼港元基金。2020年12月30日,华亚签署了《SubscriptionAgreement》及其附件。基金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egregatedportfoliocompany)HNWInvestmentFundSeriesSPC(“HNWInvestmentFund”,2012年7月9日于开曼设立)下拟设立的一支独立投资组合(“Serica”,segregatedportfolio)。开曼基金的目标基金规模为8亿至10亿港元,其中华亚认缴出资额不超过4.17亿港元。开曼基金仅可投资目标公司港名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目标集团”)及11个城市(包括南京、天津、成都、杭州、武汉、沈阳、苏州、西安、重庆、长沙及青岛)的其他商业房地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参与HNWInvestmentFundSeriesSPC–SericaSegregatedPortfolio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股份变动的原因

(1)2020年1月23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943.75万股解除限售;

(2)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943.75万股解除限售;

(3)2020年7月8日,公司回购注销4名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25万股;

(4)由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离任锁定期已满及其他技术原因,高管锁定股总共减少了635,732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1)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对第三期对25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43.75万股解除限售,并于2020年1月23日上市流通。

(2)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同意对第四期对25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43.75万股解除限售,并于2020年11月26日上市流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回购注销4名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公司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为8,201,793,915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1.985%,最高成交价为7.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33,099,334.6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1年3月20日,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164,035,862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3月20日总股本的2%,最高成交价为7.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41,327,675.60元(不含交易费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回购注销71.25万股股份只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对各项财务指标影响甚微。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71.25万股股份只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对各项财务指标影响甚微。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中央国有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中央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段先念,男,195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西安高新区电子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西安曲

江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书记,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副市长,同时任西安曲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主任,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中华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主席,第十二届广东省政协常委。

姚军,男,196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旅游发展部副总经理,华侨城中国旅行社总经理,华侨城控股公司副总裁、董事、总裁、党委书记,香港华侨城董事、董事长,华侨城(亚洲)控股公司董事、董事局主席,华侨城股份公司副总裁。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会长。

王晓雯,女,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国务院侨办人事司干部,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华侨城集团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行政总监、财务部总监、总裁助理,华侨城房地产董事,公司监事,康佳集团监事。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二)独立董事

王一江,男,1953年出生,博士。历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终身教授,世界银行顾问,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副会长。现任长江商学院学术事务副院长。

沙振权,男,1959年出生,博士。历任广州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数力系、管理工程系教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政府参事,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市场营销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广东省副主委、美国普渡大学博士生兼职导师、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商业联合会高级顾问、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特聘专家等职,并担任粤丰环保(1381.HK)、中国秦发(0866.HK)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宋丁,男,195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研究部副研究员,深圳市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现任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张钰明,男,195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亚洲商业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Banz(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Lawrence注册会计师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仲裁委员会东亚分支委员会委员,香港会计学会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香港税务学会委员会委员,香港(调解)委员会商业(调解)委员会成员,美国商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现任刘张冯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三)监事

陈跃华,男,1963年9月出生,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事业部副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总法律顾问。

潘凤文,女,1976年9月出生,学士,会计师。历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部财务成本中心总监,南太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总监。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督察审计部副总监。

吴飞,男,198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财务部国际核算经理、财税资金部国际核算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

(四)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雯,参见董事简历。杨杰,男,1961年6月出生,大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华侨城集团公司规划建设部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天祥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北方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大帆,男,1966年10月出生,大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华夏艺术中心副总经理,华侨城集团公司进出口部副总经理,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部事业部总经理。

袁静平,男,1964年11月出生,研究生,硕士,工程师。曾任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监、策划部总监,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天祥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东事业部总经理。

倪明涛,男,1968年4月出生,党校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西安曲江国际会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雅居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海南云南区域副总经理、西部区域总经理,华侨城光明(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侨城华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侨城(海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冯文红,女,1968年3月出生,大学,会计师,经济师。历任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欢乐谷旅游分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运营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关山,男,1971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河南谷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建业住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管理中心总经理,建业教育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侨城集团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总裁办高级经理,华侨城集团公司总裁办行政副总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监、党委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情况、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二)实际支付情况

1、2020年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13人按照所任职务在公司领取报酬;根据国资委规定,3人在股东单位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报酬。

2、报告期内,副总裁杨杰、张大帆、袁静平、倪明涛分别在公司北方事业部、西部事业部、华东事业部、房地产公司

领取报酬。

3、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3,016.4万元。

4、独立董事年度工作补贴标准:独立董事年度工作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年度工作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主要包括基本年薪、奖励年薪、津贴福利等。奖励年薪由董事会每年根据高管人员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情况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来确定,按一定比例分2年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1)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工资总额备案管理。秉持“任务导向倒逼机制、目标导向倒逼改革”的理念,推行“断崖式考核”激励机制;同时,在薪酬设计上体现“收入反映贡献,鼓励价值创造”“激励与约束并重,用业绩说话”的理念。此举为各二级单位带来巨大的压力和动力,与业绩挂钩的高浮动薪酬也有效调动了团队的积极性,成为华侨城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因素。

(2)修订完善跟投管理办法,调动各层级干部职工“想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新项目上会决策时要同步报批跟投方案,倒逼和鼓励管理团队审慎拓展和筛选项目,同时有效提高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在欢乐谷集团等部分专业性平台公司试点实施骨干持股,捆绑企业与团队切身利益,实行企业与团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培训计划

2020年,围绕公司战略目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激发组织活力、发展组织能力和强化组织动力三项核心任务,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体系化建设,依托“航”体系与OCT创想学堂,深入推进“互联网+”线上线下一体化培训,增强员工适应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全年共策划实施培训4083场次,覆盖22.71万人次,累计54197学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632场次、8.11万人次和29787学时。全年共策划实施“航”培训12场次,累计培训2024人次、474学时。

4、劳务外包情况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已做到完全分开。

(一)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二)人员方面:公司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三)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细,公司的资产与控股股东明确分开;

(四)机构设置:公司有一套完整、独立的机构设置,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五)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

三、同业竞争情况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通过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年报审计、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公司已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

1、2020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工作小组联系人的议案》。

2、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战略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3、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投资情况的报告》。

4、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三季度投资情况的报告》。

(二)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

1、2020年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0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确定工作小组联系人的议案》。

3、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4、2020年7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人选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

1、2020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工作小组联系人的议案》。

2、2020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快报的说明》、《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的报告》,审阅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第四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结果的报告》。

3、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审阅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结果的报告》。

5、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

1、2020年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2、2020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确定工作小组联系人的议案》。

3、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经营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报酬及待遇标准的议案》。

4、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9年度奖励年薪的议案》。

5、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除限售的议案》。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主要包括基本年薪、奖励年薪、津贴福利等。奖励年薪由董事会每年根据高管人员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情况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来确定,按一定比例分2年发放。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致公司无法持续经营。(二)重要缺陷:

、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

、间接影响投资决策的失误;

、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引的缺失;

、全国性媒体对负面消息进行报道,企业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责令停业整顿等;

、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起诉或应诉,因违反诉讼(仲裁)时效的规定、遗失关键证据、诉讼(仲裁)策略不当、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诉讼(仲裁)保全措施等,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三)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注:披露索引可以披露公告的编号、公告名称、公告披露的网站名称。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付情况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一)2016年首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6侨城01”、“16侨城02”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2016年跟踪评级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6侨城01”、“16侨城02”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三)2017年跟踪评级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6侨城01”、“16侨城02”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四)2018年跟踪评级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6侨城01”、“16侨城02”、“18侨城01”、“18侨城02”、“18侨城03”、“18侨城04”、“18侨城05”、“18侨城06”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五)2019年跟踪评级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6侨城01”、“16侨城02”、“18侨城01”、“18侨城02”、“18侨城03”、“18侨城04”、“18侨城05”、“18侨城06”和“19侨城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六)2020年跟踪评级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6侨城02”、“18侨城01”、“18侨城02”、“18侨城03”、“18侨城04”、“18侨城05”、“18侨城06”和“19侨城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情况无变化,主体与债券评级无差异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若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应披露产生变化的主要原因。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分别刊登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18侨城01和18侨城02,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17日,付息日为2020年1月20日。利息费用共计19,675万元,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0年1月20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刊登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年付息公告》18侨城03和18侨城04,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2月4日,付息日为2020年2月5日。利息费用共计28,300万元,该次

付息工作已于2020年

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20年

日分别刊登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0年付息公告》

侨城

,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

日,付息日为2020年

日。利息费用共计5,380万元,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0年

日刊登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0年付息公告》

日。利息费用共计9,700万元,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0年

日刊登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0年付息公告》

日。利息费用共计3,400万元,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20年

日实施完毕。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共获得银行授信2625.53亿,已使用1121.61亿。所有银行贷款均能按期偿还本息,不存在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及承诺,未出现损害债券投资者利益的事项。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否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XYZH/2021GZAA70035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侨城股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侨城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收入的确认事项

项。

四、其他信息

华侨城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侨城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侨城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6)就华侨城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的内部控制缺陷。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财务报表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设立情况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经发(1997)第

号文及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97]第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第

号文批准,公司于1997年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

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6.18元。1997年

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282083,执照号为深司字N3272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00万元。1997年

日,社会公众股(除内部职工股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华侨城A”,股票代码“000069”。

、股本情况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8,201,793,915.00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8,201,793,915.00元。

3、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属旅游服务行业,主要经营主题公园、酒店服务、房地产开发等。

4、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集团基本组织架构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集团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户,减少

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本报告中提及的公司名称简称对照表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持续经营本集团至本报告年末起至少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2.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日至

日。3.营业周期本集团所属从事房地产产品开发与销售业务之子公司其正常营业周期通常超过一年,本集团及其他子公司以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4.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集团境内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境内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之境外子公司香港华侨城及所属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不超过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9.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或实际情况)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

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

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存货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房地产存货和非房地产存货两大类。房地产存货主要包括在建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开发产品)等;非房地产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生产成本、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等。

)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

)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

)原材料包括用于制造纸板箱的原料纸和影视剧本(是指计划提供拍摄电影或电视剧的文学剧本的实际成本)。

)库存商品包含纸包装企业制造纸板箱和纸壳、电影企业电影片、电影拷贝及其后产品、电视剧等各种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生产成本是指在影片制片、译制、洗印以及工业制造纸板箱和纸壳等生产过程

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建造合同形成存货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具有经营价值且本集团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并能单独出售和计量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为开发房地产物业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9“借款费用”计价。

非房地产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领用和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惟影视剧产品发出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核算。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建造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合同费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2.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10.(

13.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4.债权投资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债权投资坏账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未来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坏账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坏账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坏账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债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该债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其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债务方为本集团关联方的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5.长期股权投资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前年度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自2019年

)投资成本的确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

③收购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16.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集团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

产进行后续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本集团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平均年限方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本集团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17.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以下适用于旧租赁准则: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8.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9.借款费用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指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初始计量

)后续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后,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1.无形资产

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2.长期资产减值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其他费用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

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年以上(不含

年)的各项费用。

24.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计量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折现率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后续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后,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

率。

)重新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②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8.股份支付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29.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归类为债务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利润分配进行处理,回购或注销作为权益变动处理。

30.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房地产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

当商品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本集团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公司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建造合同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履约义务的时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集团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物业出租收入

本集团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

)物业管理、门票、酒店、旅游团费等提供服务收入

)利息收入

31.政府补助

元)计量。

3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3.租赁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具体内容如下:

)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①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

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

②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③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作为承租人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①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②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则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外,本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未执行新租赁准则,其执行的租赁准则内容如下: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

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4.持有待售(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

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35.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36.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回购股份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集团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资产证券化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本集团除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自2018年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外,其他公司自2020年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

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2019年

日)之前或2020年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年未发生需要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税项1.主要税种及税率

2.税收优惠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自2019年

至2021年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

号),自2020年

日至2020年

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

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

年延长至

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按照各地人民政府出台的有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文件的规定,免缴2020年一季度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

号》规定自2019年

日至2021年

日,对本集团内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万元但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20年

日,“年末”系指2020年

日,“本年”系2020年

日,“上年”系指2019年

日,除另有注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1.货币资金

注:①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6,816,216.14元,保函保证金225,747,921.70元,存出投资款70,421,253.98元,按揭保证金7,550,199.76元,诉讼冻结款及其他41,928,674.22元。

②本集团年末预售监管资金总额为14,736,504,094.66元。2.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年末无已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续)

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本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3)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本集团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669,695,264.54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4.8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40,608,343.11元。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

注:年末余额中主要是预付土地款5,824,474,944.33元,年末余额减少主要系预付土地款转入存货所致。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5,975,424,170.57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86.13%。6.其他应收款

6.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6.2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注:其他变动系合并范围变动导致。(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本集团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为14,405,147,816.88元,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39.63%,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0.00元。7.存货(

)存货分类

(2)开发成本明细情况

注:本年度温州华侨城、重庆悦岚、潮州工艺美术、太原侨辰、常熟市沙家浜华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开发产品明细情况

(4)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6)本年度用于确认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率为5.48%。

9.其他流动资产

注:①土地处置权益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六、

)长期应收款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1.长期股权投资

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1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4.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截止2020年

日,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账面价值为380,509.80万元。15.固定资产

15.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情况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账面价值为622,095.61万元。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注:其他减少金额主要是转入除固定资产外其他资产以及合并范围变化等所致。17.使用权资产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

19.商誉

20长期待摊费用

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2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注:本年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24.应付票据

2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按账龄列示

注:应付账款年末数中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系未结算的工程款。

(2)应付账款按款项性质列示

26.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本年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27.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2)预收购房款

28.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2)短期薪酬

)设定提存计划

29.应交税费

30.其他应付款

30.1应付利息

(1)应付利息分类

30.2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其他流动负债

33.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分类

注:①保证借款见附注“十一、(二)、3.关联担保情况”。

②本集团以持有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抵押,其中,存货账面价值2,067,191.08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51,741.3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17,846.29万元,借款额度为

199.57亿元。截至2020年

日,借款余额为1,104,836.92万元,其中181,108.35万元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分类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5.租赁负债

36.长期应付款

36.1长期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36.2专项应付款

37.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分类

(2)政府补助项目

38.股本

39.其他权益工具

注: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太平洋-深圳华侨城股份债权投资计划”,将募集之受托资金向本集团进行永续债权投资。2020年度,本集团收到永续债本金800,000,000.00元,支付永续债利息571,666.66元。

权利,同时永续债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行人,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因此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40.资本公积

注:(1)本年资本溢价增加140,426,863.24元:A、股份支付解锁,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溢价,增加资本溢价133,856,000.00元;B、子公司少数股东出资额小于其享有份额,增加资本溢价5,923,799.99元;C、不丧失控制权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增加资本溢价647,063.25元;

(2)本年资本溢价减少88,188,628.87元:A、收购子公司上海天祥、上海浦深少数股权,减少资本溢价25,390,839.12元;B、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支付金额超过其账面价值,减少资本溢价62,797,789.75元;

(3)本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75,836,303.127元:A、确认股份支付,增加其他资本公积6,587,183.94元;B、确认华侨城亚洲少数股东享有成都华侨城权益份额,增加其他资本公积69,249,119.18元;

(4)本年其他资本公积减少233,294,030.12元:A、股份支付解锁,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溢价,减少其他资本公积133,856,000.00元;B、享有联营公司其他权益变动,减少其他资本公积99,438,030.12元。

41.库存股

42.其他综合收益

43.盈余公积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集团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44.未分配利润

注:①本年未分配利润其他(1)支付永续债利息571,666.66元;(2)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到未分配利润-57,902,329.97元。

4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主营业务按行业分类

)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46.税金及附加

47.销售费用

48.管理费用

49.财务费用

50.其他收益

51.投资收益

5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3.信用减值损失

54.资产减值损失

55.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6.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明细

(2)计入当年损益的政府补助

57.营业外支出

5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59.其他综合收益

)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本年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本年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5)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6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6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6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本集团本年无退回的政府补助。

七、合并范围的变化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昆明呈贡春晖,其控制的昆明滇池龙城一并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资产评估事务所确定的估值结果为基础,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一致,未形成商誉。

2.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注:涿州侨城惠、武汉风尚青城、武汉侨滨置业、成都锦华为本年新设成立的子公司,并在本年处置的子公司。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合并范围增加

)合并范围减少公司本年注销了建筑安装、广州华侨城城市更新、珠海城市更新、恒祥基投资、东莞华侨城文化旅游发展、中盈投资发展、杭州康侨置业。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注:(a)该公司由本集团与外部投资方出资设立,本集团对其持股比例低于50%,鉴于外部投资方让渡其表决权至本集团,本集团达到控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b)本集团所属非全资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达到或超过50%并实施控制,本集团将其纳入合并范围。(c)该公司由本集团与外部投资方出资设立,本集团对其持股比例低于50%,鉴于外部投资方享有固定回报,本集团承担主要风险及报酬,本集团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

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港币、美元有关,除注册地在境外的子公司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0年

日,外币货币性项目见本附注“六、

)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价格风险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房地产商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对联营合营公司的往来款、子公司合作方股东往来款以及押金、保证金和代垫款等项目。公司能有效参与联营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且其开发的地产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往来款项基本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子公司合作方股东往来款由于股东之间相互制约、权利义务对等,款项无法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

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所于年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是本集团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了公允价值计量,主要采用了企业价值与销售比法、可比公司市盈率法等,并考虑流动性折扣。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注:本集团的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子公司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

(二)关联交易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期前

个月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维护其注册效力,并于商标续展申请获得批准后与本公司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许可合同后本集团继续使用上述商标。本公司每年按约定计提商标使用费

日至2029年

3.关联担保情况

4.关联资金拆借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6.其他关联事项

(1)北京华侨城将其出租商业作价11.5亿元转让给华侨城集团子公司之联营公司江西维吉奥文旅有限公司,华侨城资本对剩余转让价款的40%部分,即人民币22,540万元整及该部分剩余价款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

(2)华侨城集团根据签订的《关于华侨城大厦项目的多方协议》,自愿为华侨城股份在本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华侨城集团的担保期间为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十二、股份支付2015年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5年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4.73元/股调整为

4.66元/股,同时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弃权,授予股票数量调整为8,265万股。2020年确认的费用为6,868,065.22元,累计确认费用276,790,000.00元。

十三、或有事项(

)本公司之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香港华侨城、招华会展实业、宁波华侨城、上海华侨城等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承购人以其所购商品房作为抵

押物,截至2020年

)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0年

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十四、承诺事项

、重大承诺事项(

)根据华侨城房地产、武汉华侨城、西安发展、香港华侨城、南京华侨城、宁波华侨城、扬州实业、成都投资、重庆华侨城、上海华侨城、滨海投资、招华会展实业等已签订的有关合同,截至2020年

日,本集团尚需支付的合同价款约5,622,462.04万元。(

)经营租赁承诺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3)重要资本承诺

)其他承诺事项截至2020年

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利润分配情况本公司于2021年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

元(含税)。该预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2021年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影响财政部于2018年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

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

日决议通过,本集团将于2021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天津华侨城解除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日,天津华侨城与东丽国土局、天津市东丽湖旅游开发总公司达成协议,解除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中明确的“双城七辅、七组团五十镇”发展格局,经与区政府协调,天津华侨城结合东丽湖项目旅游大规划,J、G、B地块拟打造公园集群,将J地块调整为旅游用地,未来天津华侨城将按照招拍挂程序重新获取。

2.股份回购公司于2020年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24,608万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162,847,162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

日总股本的

1.985%,最高成交价为

7.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33,099,334.6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止2021年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164,035,862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

日总股本的2%,最高成交价为

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41,327,675.60元(不含交易费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其他应收款

1.1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分类

1.2

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分类

1.3其他应收款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3)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注:其他变动系合并范围变动导致的。

(5)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本集团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13,268,733,131.28元,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8.00%,计提坏账准备余额0.00元。

2.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4.投资收益

十八、财务报告批准

本财务报告于2021年3月26日由本集团董事会批准报出。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本集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金额和原因如下: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段先念、主管会计负责人冯文红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肖虹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和公告的原稿。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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