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这次省委巡视,是对新华区领导班子和整体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为我区进一步端正作风、推动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新华区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正本清源、正风肃纪、改进工作的难得机遇,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移交线索条条核查处理到位、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全面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到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聚焦长效长治,强化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把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和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在抓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加强对共性问题的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建立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围绕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办文办会、加强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已制定、完善各类制度及文件44个,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是聚焦发展目标,强化合力推进抓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将做好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坚定“全力冲刺、高质高效”的思路不动摇,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凝神聚力、合力攻坚,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冲刺,加快“五年再造一个新新华”前进步伐,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重要堤段桥头堡。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区委始终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瞄准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7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64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5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2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全面到位,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主城区高质量发展还存在差距和短板方面

1.关于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引导基层党员群众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积极性逐层递减,学习氛围不浓”问题。

(2)针对“有的部门党组成员不清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问题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4)针对“有的街道辖区内无小学设施,个别村未接通城市自来水”问题

一是我区计划结合旧城改造,在南大街范围内谋划建设标准化小学1所。计划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二是我区已将6个村纳入2020年农村饮水水源置换项目,全部接入城市自来水,9月底全部接通。

(5)针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路不清晰。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推进全面发展的力量摆布不均衡”问题

一是巡视结束后,区委即着手解决该问题。2019年12月28日,区委常委会主持召开区委八届六次全会,全会提出必须正视新华区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区委2020年重点抓好10件大事,有针对性地清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新华区落地落实的重点和思路。区政府工作报告也就2020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制定了全区2020年大事实事,对县级干部分包联系项目机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科学摆布全区工作力量。二是通过多方协调,用足用好政策,破解主体灭失难题,房地产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区委常委挂帅的整治专班,专人盯办,定期调度,在关键节点问题上,主要领导亲自协调推进,全力加快整治进程。

(6)针对“在旧城改造、产业转型、环境治理等方面着力不够,对传统产业依赖性强,产业升级动力不足”问题

将旧城改造、产业转型、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明确列入区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作为2020年主要着力点全力推进。一是在旧城改造方面,对谋划改造项目,依法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强力推进改造进程。目前,2个区域改造项目已完成征收,2个区域改造项目进入征收扫尾阶段。二是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三产比由2015年底的0.2:39.8:60调整到2019年的0.1:37.3:62.6,产业结构更加符合中心城区的定位。以传化公路港为主导的物流产业快速发展,以世窗信息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新华电商孵化中心正式运营,入驻企业8家。金融机构总量达到41家。2019年全区在建工业技改项目4个,总投资7.9亿元;2020年全区技改项目5个,总投资7.6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6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家。三是在环境治理方面,开展了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污染源底数,整治解决污染存量,推进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了《新华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治理工作。将排干渠治理项目纳入2020年10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了排干四渠、城关排干渠、顾官屯和北赵家坟2村水污染治理工程。

2.关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1)针对“抓落实不全面。对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不够”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区委常委会于2020年2月26日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并提出了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对我区农业农村有关工作的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完善。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于4月16日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有关工作正在全面推进。

(2)针对“部分文件传阅流程不规范”问题

(3)针对“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较大”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新华区关于落实省委第七轮巡视移交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先后召开了4次区委常委会、6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和2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研究省委巡视扫黑除恶整改工作。二是开展“回溯核查”集中整改专项行动。自2020年1月17日开始,组建专业核查组对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就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在巡视及整改期间,纪律处分3人,通报批评4人,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关于打击传销“毒瘤”的建议书》,向有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加强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方面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一案三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双专班同步介入”等机制,区纪委监委与26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惩腐打“伞”取得实效。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等8个单位均建立了日常监管机制和扫黑除恶惩腐打“伞”长效常治工作机制,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奠定了基础。

(4)针对“存在‘推一推动一动’的被动落实现象。对中央环保督导指出的沧浪渠污染问题被通报后才整改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三级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河长云APP全面推开,实现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一季度区乡两级河长巡河40余次。二是大力开展河道干渠水污染治理工程,排干五攻坚治理工程和顾官屯村水污染治理工程已完工。2019年1-12月份,沧浪渠唐庄子桥考核断面连续12个月水质达标,其中9、10、12月份三个月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一。2020年1月份,沧浪渠唐庄子桥考核断面水质达到2020年度考核目标。2020年4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到排干五实地调研,对整改效果给予肯定。同时,我区举一反三,主动作为,为彻底解决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投资3000余万元实施了排干四渠、城关排干渠、北赵家坟水污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截污纳管。

(5)针对“2015年国富市场火灾后未认真吸取教训,2019年省督导组又指出国富市场消防安全规范偏低后才进行深入整改”问题

我区将国富市场、国富家居作为消防重点单位及高危单位进行重点监管。一是多频次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2015年以来共对国富市场监督检查(复查)65次,2016年以来共对国富家居监督检查(复查)46次,并对国富家居作出行政处罚5次。二是多次举办消防安全培训会,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与国富市场、国富家居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状,督促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三是多次约谈国富市场、国富家居负责人,严格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就两家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问题进行协调。四是组织国富市场、国富家居制定灭火编程预案,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不定时拉练,辖区消防救援站对该区域开展了“六熟悉”演练。

(6)针对“解决难点痛点问题主动性不强”问题

(7)针对“深化改革中个别环节未做到优化协同高效”问题

3.关于全面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普遍存在相互批评‘蜻蜓点水’现象”问题

一是区委组织部制发了《关于做好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说明》,明晰开展专题会议程序,强调材料质量要求,充分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严肃党内生活打好基础。二是4月8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了省委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抽调了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业务骨干,成立了6个督导组,指导督导全区各部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会议各个环节进行督导,严格把关,杜绝相互批评“蜻蜓点水”现象,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针对省“有的单位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不参加单位组织生活”问题

一是所涉单位党组书记、副书记已进行深刻反思,撰写了检讨材料,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是加强督导,两人积极参加了所在党组织“三会一课”,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针对“有的部门和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4)针对“制度落实有偏差,管理能力偏弱”问题

一是区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制定了本部门议事决策规则,已报区委办公室备案。二是区委办公室印发了《沧州市新华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确定本级、本单位“三重一大”具体事项,量化标准,制定实施细则。目前,各单位已将实施细则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备案。三是被巡视组指出该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都做了深刻检讨,补齐不全资料,完善了“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新部署的工作均按照程序严格落实。

4.关于重大风险防范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

区委、区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部署,今年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议3次。为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监管工作机制,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对辖区所有行业领域进行全覆盖摸排监管。截至目前,检查企业3800余家次,治理安全隐患4500余个,停业整顿企业39家,暂扣吊销执照2家,采取强制措施14人,经济处罚70余万元。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辖区内传销活动屡打不净”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差距,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不到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方面

1.关于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1)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不够”问题

(2)针对“2018年未专题学习研究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问题

我区《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2019年已印发。2020年2月26日,区委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并研究部署落实“两个责任”有关工作。2020年4月14日,区委召开专题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最新文件精神,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4月份,区委办公室给各区委常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履责谈话的提示函》,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3)针对“政治性警示教育未通报受处分副科级干部”问题

2020年4月17日,区纪委印发《关于2019年度区管科级干部受处分情况的通报》(沧新纪通〔2020〕1号)至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针对“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不够”问题

一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2020年2月26日和4月14日召开的党风廉政专题区委常委会上,区委主要领导对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细化考核制度。区纪委监委在2019年的基础上,对2020年的考核制度中的项目进行了科学、精准的细化。

(5)针对“2018年低保助困领域有的干部失职失责被处理”问题

(6)针对“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缺乏有效机制”问题

一是对住建局、卫健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目前派驻人员、办公室、办公设备等已到位,正常开展工作。二是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管理制度(试行)》制度。三是2020年2月27日,建立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包乡办和区直部门的包联制度,包联工作已全面下沉,有序开展中。

(7)针对“四大班子成员(除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外)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全部分包具体工程项目”问题

区委、政府“两办”对全区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制定了全区重点项目分包方案,原则上不再安排县级领导全部分包具体项目,不具备推进条件的不设置指挥部,除涉及遗留问题、重点信访案件的项目包联外,均由乡办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

(8)针对“房地产开发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监督问责不到位”问题

(9)针对“巡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履行纪委基本政治职责有缺失”问题

(2)针对“加强日常监督着力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2019年12月至今,区纪委已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20余次,其中与区委纠风办、区委督查室联合检查2次。二是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各区直部门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三是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分包区直部门开展下沉监督3批次。

(3)针对“2019年个别单位办公室超标问题由上级纪委联查发现”问题

(4)针对“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收取礼金问题群众时有反映”问题

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区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摸排和严肃查办。二是2020年1月区纪委监委对南大街办事处婚丧嫁娶报备情况进行了抽查。三是2020年1月制发了《致全区党员干部“红白喜事”倡议书》。四是区纪委监委进一步严格落实婚丧嫁娶报备制度,今年以来已报备3起。五是4月份对1名区工作人员因婚丧事收取礼金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5)针对“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2019年10月31日,区纪委监委给各成员单位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共河北省纪委

(6)针对“2016年以来审计部门未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问题

2020年1月9日,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给各区直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下发移交问题线索的通知,要求各执法机关(包括审计局)发现党员涉嫌违反党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审计局已移交2条问题线索。

(7)针对“有的党员2015年被法院判刑,2019年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问题

(8)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和简单泛化并存”问题

一是2020年3月5日,区纪委专门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分析研究以上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共识,以后在查办案件中严格执纪执法,避免问责宽松软、简单泛化等问题。二是制定了新华区《关于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办法(试行)》。

3.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2018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查处问题线索偏多。巡视期间反映基层干部侵占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问题占信访总量比重较高”问题

一是就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编写完成了《“三多”信访举报分析》报告。二是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包联部门及乡办增加下沉监督的频次;三是对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快查快结,让群众有获得感。对疫情期间发生的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6条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

(2)针对“一些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多年仍未交付配建设施或交付不齐全”问题

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问题

(1)针对“治理文山会海搞变通,文件红头减少白头增多”问题

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办公室严控发文,严格按照上级发文规格发文。按照2020年全区制发的红头文件不超过2019年,白头文件下降40%-50%的标准,于1月21日完成了部门发文计划征集。并于4月初开始要求各部门于每月17日前上报发文情况,严控发文数量。根据年度发文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对文件超发的进行追责。今年以来,区委四类红头文件同比下降13%;白头文件(内部明电和OA下发无红头通知件)同比下降30%。部门红头文件、白头文件均在计划范围内,未见超发迹象。

(3)针对“敢于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的担当不够”问题

(4)针对“工作形式化走过场”问题

(5)针对“有的部门两年仅召开3次党组会均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没有其他会议内容的纪要。安全生产检查存在穿制服拍照片走过场现象”问题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弱化方面

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干部知识结构单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注重所学专业与所任岗位的匹配程度,优化干部知识结构,做到人岗相宜。二是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4月6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已完成2020年选调生及四级联考公务员招录计划上报,由全省统一招录。

(2)针对“有的干部调整未做到人岗相适,有的部门科级干部全部没有业务经历”问题

一是2020年3月11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区委班子成员带头研讨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3月13日区委组织部全体组工干部再次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2020年1月2日,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干部选任和新选拔任用干部评议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满意度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三是2020年1月以来,未大范围调整过科级干部。在2020年1月干部调整中,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区委严格按照“职数预审”制度,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职数预审备案。四是全区现有科级干部中没有水利专业干部,一般公务员中只有1人且无水务工作经历,短期内选配专业型领导班子成员存在难度。我区已通过开设三期水利业务知识专题网班形式,有效提升了区水务局班子成员的业务素质。下一步,积极鼓励现有班子成员参加水利专业继续在职教育,邀请水利专家学者及区水务局内部科室业务骨干授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班子整体业务水平。

(3)针对“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考核、奖惩和使用上未充分利用”问题

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开展“回头看”,结合领导干部审计结果轻重程度,对存在问题、负有责任的所有领导干部开展提函诫,充分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一是审计局与组织部就整改事项进行了会商,并按照审计结果运用“回头看”工作向区委组织部提交了2019年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二是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会商,并征求了区纪委监委意见,拟定了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三是区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综合运用审计结果的办法(试行)》,审计局制定了《沧州市新华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结果运用进行界定细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利用率。目前,该《制度》已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区委审计委员会名义下发施行。区委组织部已向2017年换届以来仍担任领导干部的12名区管干部发放了书面提醒函,对2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其在单位审计中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问题承担的领导责任进行了及时提醒。

2.关于指导基层党建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2019年12月底完成了机关支部换届,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区直部门党支部书记全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加强机关党组织力量。二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通过明确规范要求、强化规范责任、开展规范督导,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针对“一些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分部门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问题

一是区委组织部编制了《党内文件汇编》,2020年2月27日下发至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加强学习,提升了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党建规范化的能力。二是2019年12月党建联查中对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确保党内生活规范化。

(3)针对“部分基层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不强”问题

一是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安排部署,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督导,确保党内生活质量。督导“三会一课”认真开展,严格党内生活。二是认真落实省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标准,建强基层党组织,提升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三是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契机,推动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持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锤炼党员干部初心使命。四是将基层党支部书记纳入全区大培训计划,通过4个班次,加强理想信念、专业素质培训。

(4)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2019年12月,4个村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已整改完成。2020年1月制发了《关于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预警机制的通知》,防止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机关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参与疫情防控等活动,增强党员参与感和归属感。三是加强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编发《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十问》,严格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四是坚持一村一策,完成了2个村和1个社区党支部软弱涣散整顿工作。

(5)针对“‘两新’组织党支部党员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规范,5个联合企业党支部处于软弱涣散状态”问题

一是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督促指导“两新”组织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确保经常规范开展党内活动。二是通过支部整合、规范化建设,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完成。三是建章立制,3月7日制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并将“两新”组织支部书记纳入全区培训计划,分两个班次进行业务培训,为“两新”组织党建质量进一步提升夯实基础。

(6)针对“发展党员不严肃,有的党员档案不规范”问题

3.关于一些部门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1)针对“有的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加大对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案件查处力度。2020年2月区纪委监委对2个单位4人因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力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针对疫情防控、拆违治乱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先后给予8个单位黄牌警告,下发纠风函1件。二是区纪委监委4月8日发出“提醒函”,督促区委、区政府落实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意见》等制度。

(2)针对“有的非法占地查处后未得到执行”问题

(3)针对“财政预算调整不及时”问题

(四)关于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未形成长效的整改落实机制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建立长效机制不够问题

(1)针对“难点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做得不够,主题教育未把2017年省委巡视整改列入检视整改内容”问题

一是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已健全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整改事项跟踪督办,持续跟进。二是2017年九届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指出2个问题,其中新民居建设项目问题已整改完毕,未完成整改的1个项目已纳入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内容,抓紧推动遗留问题解决。

(2)针对“私搭乱建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较突出”问题

结合“三创四建”活动,按照消除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制定了拆除私搭乱建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各乡办和执法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私搭乱建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并从4月17日开始,开展拆违治乱暨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百日会战,区委书记、区长带头上阵,党政班子分包乡办,党员干部全员参战。截至目前,已累计拆除违建5411处、37万平方米。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将违建巡查列入日常重点工作,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实现违建“零增长、零容忍”。通过强力整治,辖区环境显著提升,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不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区委办公室依据市委有关文件和我区实际,牵头起草了《沧州市新华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3月3日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下发全区各级各部门。3月底就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各部门各单位已将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已于2020年2月26日、4月14日两次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2.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不明确,督导指导整改缺乏力度问题

(1)针对“2015年以来区委常委会未研究审计问题整改事项”问题

区委办公室依据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向区委常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议事流程暨征集议题的提示函》,每月提前征集各常委议题。区审计局党组起草的《沧州市新华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沧州市新华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已于2020年4月16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2)针对“审计指出的财政局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应入库未入库等问题屡审屡犯”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已经整改了1175.31万元,市级待回收资金10万元,经与市财政沟通,将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收回该笔资金。二是对应缴未缴资金,2019年12月底前已全部足额缴入国库。

(3)针对“一些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边改边犯”问题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6件(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其他处理17人。采取第一种形态19人、第二种形态6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我区巡视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彻底完成整改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快推进整改步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着眼长远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是奋发作为加快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将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和市委“333465”总体要求,坚定信心、加快步伐,深入推进“东扩南进”发展战略,全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扎实推动“五年再造一个新新华”取得决定性成效,以优异成绩向省委、市委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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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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