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9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581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163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86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2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396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793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2276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553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93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87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CTP-2428宗地:位于新华区友谊街西侧、解放路北侧;出让面积:23147.32平方米(合34.7210亩)。土地用途:居住、兼容商业,其中兼容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的20%;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6-2.2,绿地率不小于35%。容积率1.6-1.9,对应的住宅建筑高度上限为36米,建筑密度上限为28%;容积率2.0-2.2,对应的住宅建筑高度上限为54米,建筑密度上限为20%。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20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167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34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CTP-2430宗地:位于新华区清池大道东侧、志强路南侧;出让面积:48717.81平方米(合73.0767亩)。土地用途:居住、兼容商业,其中兼容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的20%;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为1.2-1.9,绿地率不小于35%,住宅建筑不高于27米,容积率为1.2-1.5时,建筑密度不大于30%;容积率为1.6-1.9时,建筑密度不大于28%;该地块全部用于回迁安置用房建设。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2816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633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4691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383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倍数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发改财金〔2016〕141号、沧政办字〔2021〕139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具体竞价规则详见拍卖文件。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拍卖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八室。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三)公告期间,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以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