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的财产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
2.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3.房产受赠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找法网提醒,关于赠与房屋需要交税。
1.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评估额的1.5%;
(2)交易费:6元/平米;
(3)登记费:80元;
(4)评估费:评估额的0.5%;
(5)公证费:评估额的2%。
2.按照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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