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3.担保的机制不同
4.实行方式不同
5.二者同时设立在一个标的物上的优先效力不同
(1)先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设立的质权;
(2)可不予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在后设立的质权;
(3)先设立的质权优于后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或未设登记的抵押权。
二、质权与抵押权的联系及相同点:
2.二者均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关系;
3.二者均以支配和取得担保物的变价价值为内容;
5.二者与普通债权相比具有优先受偿性。
6.质权与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及所担保的债权均具有特定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