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会议落地了!2024年7月21日,据新华社发布,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本次《决定》共有60条、22000余字!楼市定调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其中关于房地产税的落地尤其引人瞩目。那么,我们就来结合本次发布的内容分析下:是不是十年内一般意义上的“房产税”不会落地?或者“落地了也无法挑起大梁”呢?
一、全都看完后,俺直接来说下其描述的未来房地产市场情况是如何吧?
结合本次发布的决定内容,我们来可以把未来的房子分成三个类型:
一是“改善”后的住房,给有钱人住的,捆绑了很多外部价值,比如教育和医疗资源。面积大,位置好,数量不多,炒作空间大。
二是“改善”前的住房,给城市原住民以及有高薪工作的新市民住的,位于城市主干道或地铁线,数量稳定,炒作空间很小。
三是“普惠”星的住房,包括各类真保障性住房,以出租为目标建设的公寓房等。位置更偏远一些,但教育和医疗与第二类房子一样。
不过,这个内容肯定都是数据理想的调整预计结果,实际执行上的细节与落地有待进一步深化才能看到成果。当然,肯定也会存在不理想的现象:
比如针对第一档,是一定会出现“卖的时候有好学校好医院,卖了之后学校医院不是搬走就是股骨被调走到其他高档住宅销售区了”。
再如针对第二档,烂尾楼是肯定会长期存在的,只能说如何最大化的避免了。
最后针对第三档,地方拿房子去抵押借钱没归还银行去收房,但住户已经把租金交了,于是咋样都不搬的这事也是肯定会出现的。
二、有人说,十年内一般意义上的“房产税”不会落地,或者“落地了也无法挑起大梁”?
但是,我们去看内容,从“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这部分内容没有放在主要讨论央地分钱问题的第(17)条、而是放在讨论社会保障和住房制度的第(44)条情况来看,结合“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的表述(实际上这个“五年之期”的要求要远比《决定》全文更早放出来),我们应该意识到:
一直处于“狼来了”状态的房地产税确实已经列上日程,绝不是什么“十年内也不会落地”。
还有人会说,体制内大量人员持有房产,所以不会自我收税。
明白了吗?在这件事上,我们要清楚,无论个人是什么态度,事情的发展都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任何说辞都是没有用的。
三、不得不说,房产税紧迫性是有的,但阻力也是巨大的
房地产涉及的专项税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上述税收除了房地产税,其他税种都是小税种意义不大。结合决定之前的扩大地方税源就知道,这句话大概率表达的是房地产税。
之前,土地出让的收入可以占到地方收入的70%,但是由于目前地产债务规模已经到极限,土地财政运转相对困难。以广州为例,今年上半年土地财政收入下降85%,地方财政相对困难。这次改革,消费税增加给地方的比重。但是消费税的盘子太小,仅有1.6万亿,即便是个地方一半也只有8000亿完全弥补不了财政缺口。
同时,土地出让收入今年才大幅下降,地方肯定至少还能扛1-2年。大家对房地产税是否开征已经没有分歧,只是对什么时候开征有分歧,我们讨论的结果是有两个信号:(1)房地产的库存已经在安全线以下;(2)土地财政收入继续大幅下滑,总的收入跌到2万亿。房产税必然会取代土地财政成为地方的主要财政收入。
总之,房地产上涨周期是资产持有税的最佳时期,但没有紧迫性,现在有紧迫性了,阻力又大了很多,所以不确定性和难度自然都会变大了。
最后的话:很多人一直都错误理解了政策,政策从来不是救市,而只是想让它软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