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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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北京

朴税

三、“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一)政策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上述主体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半优惠。

例1甲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的“物流企业”条件,当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20元/平方米/年,该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50%计征优惠。甲企业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在纳税申报时,甲企业可先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再按减免后的金额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甲企业2023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两项优惠政策叠加减免后的应纳税额为20×10000×50%×50%=50000(元)。

tips

政策沿革: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税〔2019〕13号)。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六税两费减免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六税两费”减征幅度固定为减半,即减征50%的税额。此外,资源税的减征范围已不再包含水资源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THE END
1.房产税土地税减半征收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起止时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124295.html
2.房产税减半优惠政策的文件什么时候?房产税的征收应该注意什么房产税减半优惠政策的文件什么时候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19〕13号)规定,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决定将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财产税减半。 我省房产税政策减半的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暂定为3年。开征房产税的公式为:套https://zhishi.fang.com/xf/qg_1020495.html
3.“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是否有延续?执行期限到什么时候?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3/9/8/art_13314_598395.html
4.小规模企业房产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半政策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https://www.niuacc.com/zxcdkj/408843.html
5.住房交易全面降税!能省多少钱?对房地产市场有哪些利好?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相关税收政策包括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以及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告自20https://wap.eastmoney.com/a/202411133238688153.html
6.“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什么时候截止?初级会计职称截止时间是几时的“六税两费”政策对哪些企业具体减半征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实施政策的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包括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7年12月31日。经财政部税务总局https://www.educity.cn/cjkj/5232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