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以下几类适龄儿童可入读公办学校:①本镇户籍儿童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儿童;③符合政策性借读的儿童;④通过积分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儿童。有关政策性借读的政策、条件可上网查询(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进入“基教”栏目,查找“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专题”)。
二、报名程序
(二)审核资料
三、报名地点
户口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到村所属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大涌南文小学:大涌社区户籍、南文社区户籍
旗南小学:旗南村户籍、石井社区户籍
旗北小学:叠石村户籍、起凤环社区户籍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兴涌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居住地就近入学(需提交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
(三)父母在我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户口在中山市其他镇区的适龄儿童确需到我镇就读的,5月10日前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在我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满一年、房产证等证明及跨区就读申请书)。
(四)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见中山教育信息网公布)的,5月10日前提交政策性借读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六)积分生(含取得入户资格生):由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于6月10日前统筹分配学位将名单下发到各学校,学校通知家长到已分配校报名登记。
(七)所有报名家长需携带本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查验免疫接种证、新生预报名登记表到相应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八)没有新生预报名登记表的儿童无法完成注册手续,请家长务必按时完成网上预登记。
(九)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十)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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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公办初中一年级招收对象①2016年7月大涌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②已办理积分并通过积分公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③符合报读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各类政策生。
二、招生学校
卓山中学
三、招生程序
具有大涌镇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的本镇户籍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于6月30日前将学生名单下发到学校。
(一)在外就读大涌户籍六年级毕业生需大涌就读初中
(二)积分入围学生(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公布名单为准)。
1、接到入围通知后,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并填报《2015年大涌镇积分生入学志愿申报表》并上交。
2、需提交验证资料: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页);②积分回执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在本镇区参保证明;④在本镇的房地产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市户籍跨镇区就读学生
需提交验证资料:①缴交社保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或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②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年级新生
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未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优先本镇未参加积分或积分未入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程序
(二)学校现场报名确认
2.报名地点:旗风学校石井校区、全禄校区招生办公室
3.验证资料
家长携带:新生预报名登记表、家长及学生户口簿、身份证、本地居住证、学生儿童随行卡、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及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旗风学校报名登记。
(三)资料审核公布名单
6月22日前,学校上交所有新生名资料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新生名单于6月25开始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在学校门口张贴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注册
初中一年级新生
2016年7月非中山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优先本镇未参加积分或积分未入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学校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旗风学校石井校区、全禄校区招生办公室
家长携带家长及学生户口簿、身份证、本地居住证、学生儿童随行卡、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及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旗风学校报名登记。
三、资料审核公布名单
6月22日前,学校上交所有新生报名资料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新生名单于6月25开始日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在学校门口张贴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正式录取的学生由镇区教育主管部门发放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