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为:
(一)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主管部门起草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事务性工作。建立健全全市不动产登记体系,完善统一登记和管理机制。
(三)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不动产交易市场管理。协助监督不动产交易行为,协助依法查处违法交易行为。承办不动产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落实上级有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区域性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园区、镇(街道)开展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管理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及其质量、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等工作。
(五)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协助管理登记资料。协助开展房地一体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承担不动产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工作。负责登记数据信息发布。
(七)负责指导园区、镇(街道)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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