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方名称:乌鲁木齐市盛天隆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欢
特别告知
一、本次处置的房产15栋3层1单元302室,证载楼层为第三层,实际为第四层。
二、本次评估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内部二次装修及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
三、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持意向受让方盖章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五、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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