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本辖区内房产证相一致
1.户口本;2.房产证;3.一个月的水电气交费票据或契税发票。
2
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致并在本辖区内居住
3
现役军人、烈士、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军人、因公伤残警察、驻济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
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文件规定需优先安排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5
监护人已在本辖区购住房并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房产证
1.户口本;2.购房合同;3.发票、契税等证明(须经市房管局备案)(小产权房必须提交收据);4.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物业交费票据。
第二批招生对象
监护人已在本辖区购住房尚未实际居住
1.户口本;2.购房合同;3.发票、契税等证明(须经市房管局备案)(小产权房必须提交收据)。
外来经商办企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济源户籍)
1.户口本;2.居住证(暂住证);3.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证明;4.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租房的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第三批
招生
对象
本市进城务工子女
1.经商:(1)户口本;(2)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3)租房合同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2.市区工作:(1)户口本;(2)劳务合同、务工单位证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24年6月底满6个月的工资表;(3)租房合同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交费证明。
(二)整理要求
1.所有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左侧装订。
2.资料整理顺序:
(1)封面见附件,审核编号需要在8月10日9:00之后在学校网站上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
(2)户口本(只复印房产所有人、监护人和学生页,并复印在一张上)。
(3)房产证(复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及契税等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和完税凭证、用工单位证明、租房合同与水电费单据)。
(5)如果孩子户口和房产证上的监护人不在一起,还需要另外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孩子的出生证明。
3.交验证件须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按上述顺序依次摆放,交验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二、审核要求
地点:沁园中学。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审核编号
交验窗口
窗口位置
8月14日上午(8:00-12:00)
QY0001—QY0250
西区大会议室
QY0251—QY0500
沁能楼:一楼东(24班)
教室
QY0501—QY0750
沁能楼:一楼西(21班)
QY0751—QY1000
西区一楼连廊
QY1000—QY1250
沁心楼:一楼心理会议室
QY1251—QY1500
6
沁心楼:一楼总务处
QY1501以后
7
沁心楼:三楼教导处
三、注意事项
(一)所交验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有异议的房产证和实际住址证明,学校将到房管局复验并深入居住地实地考察。提交假证件者一票否决,责任自负。
(三)初审结果查询及申诉
(四)正式录取结果查询
(五)8月20日8:30--12:00到沁园中学领取准考证,8月21日上午参加分班考试。
四、温馨提醒
1.录取后要进行分班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小学阶段所学知识。
3.每个家庭只允许一名家长陪同学生交验材料。资格审核一定要服从教师指挥,文明排队,做到不大声喧哗,不插队不拥挤。我校是省级文明校园,严禁在校园内抽烟。
4.所有车辆一律不准入校。请将车辆统一停放在黄河路南北两侧停车位内,学校大门口护栏内两侧不允许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