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IRC)】在葡萄牙从事商业、工业或农业经营活动并在葡萄牙注册的企业,应向葡萄牙税务部门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基数=利润-可核销成本,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起一般税率为21%,除此之外有些企业还会被征收城市附加税及国家附加税。
针对年营业额5000万欧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应纳税利润15000欧元以下部分,税率降低至17%。
【城市附加税(Derrama)】各地方政府有权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基础上加收最高为1.5%的城市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IRS)】葡萄牙居民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包括境内、境外所有个人收入(征税比例为0-48%),非葡萄牙居民则仅以在葡萄牙取得的收入作为纳税基数(统一征税比例为25%)。
个人收入包括:工资、商业经营或提供服务所得收入、资本收益、租金收入、投资收益、养老金、董事金等。个人所得税根据年总收入之和,按下列比例交纳。
从2014年开始,葡个人所得税征收档次由原来的8档降至5档,对于年收入在8万至25万欧元的个人加收2.5%的附加税,年收入25万至50万欧元的个人加收5%的附加税。并对所有年收入高于6790欧元的葡纳税人加收3.5%的特别附加税。此规定也适用于非常住居民。
表3-1:葡萄牙个人所得税税率
【增值税(IVA)】增值税是葡萄牙在1986年加入欧洲共同体后开始征收的税种。在葡萄牙境内进行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交易,以及从欧盟以外进口的商品等均需交纳增值税。葡萄牙增值税采用三种税率:一般税率、优惠税率和最优惠税率。葡萄牙大陆一般税率为23%、优惠税率为13%,最优惠税率为6%。马德拉自治区分别为22%,12%和5%。亚速尔群岛自治区分别为16%,9%和4%。
【印花税(IS)】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文件、营业账簿、书册等为对象所课征的税。葡萄牙征收印花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固定税率,如支票、商业簿册、遗嘱、不动产登记等,取费金额从5分到25欧元不等;另一种方式是按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收取印花税,税率从0.04%-10%不等,此类合同包括不动产买卖、捐赠、保函、抵押、保险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