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房产税的征收方式主要取决于商铺的产权归属及用途:
1.若商铺为租赁所得,即承租人并无产权,则无需承担房产税。相反,若商铺为自有,则需根据商铺的具体用途来确定征税方式。
2.对于自用的商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即房产原值在扣除一定比例损耗价值后的余额,税率为1.2%。
3.而对于出租的商铺,则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这一规定明确了租赁与自有商铺在房产税征收上的不同处理方式。
找法网提醒,商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及税率依据商铺的不同使用方式而有所区别。
1.对于自用的商铺,其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即房产原值在扣除一定比例(通常为10%至30%)损耗价值后的余额。而税率则统一为1.2%。
2.对于出租的商铺,则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税率则提高至12%。
这样的设计旨在根据商铺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收益水平来合理确定税负,体现了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商铺房产税的缴纳主体依据商铺的产权归属及实际情况而定。
2.若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则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
这一规定确保了无论商铺的产权归属如何变化,都能明确纳税责任,保障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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