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2024注会税法预习考点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具体规定如下: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4)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

1.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加油站罩棚、露天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2.开征区域: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具体如下:

适用情形

税率

计税方法

自用

自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1.2%

从价计征

出租

出租非居住的房产

12%

从租计征

(1)个人出租住房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

4%

(四)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规定

计税依据

计税公式

(1)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损耗价值)后的余值

(2)房产原值以会计账簿记录为基础,但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3)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宗地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1)租金收入(包括实物收入和货币收入,不包括增值税)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按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定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税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2.特殊规定

(1)关于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

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加新减旧);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不加不减)。

(2)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3)投资联营、经营租赁以及融资租赁的房产。

情形

纳税人

投资联营

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

房产余值

被投资方

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

租金收入

出租方

(投资方)

经营租赁

有免租期

免租期内

免租期外

无免租期,正常出租

融资租赁

承租人

(五)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六)征收管理

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自生产经营之月起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自建成之次月起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房屋

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购房

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存量房

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租房

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

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2.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1986/9/15/art_70_163540.html
2.简述房产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城市以市行政区域(含郊区)为征税范围;县城以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为征税范围;建制镇以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为征税范围;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2000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3)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https://www.examk.com/p/568717636.html
3.2024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3、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https://www.66law.cn/laws/8692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