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孙雪苹通讯员马辉陈金库)“我原以为补证会很麻烦,需要等个15天。但没想到现在不到1个小时就办好了,作为群众来说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捷服务。”近日,遗失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先生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随即完成了补办,成为该中心办理的首笔“公告即补证”业务。
政策发布之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快速响应,积极优化登记系统、调整工作流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学习理解最新修改内容,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快速融入日常工作中。确保依法快捷为企业群众办理补发登记业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及时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据悉,此次修改,涉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两部规章。
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修改:
在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身份认证系统进行实名认证。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书证明与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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