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照本暂行办法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以退还。
此外,带其持证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份,则可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上海房产税。
退税资料
1.房产证;
2.缴纳房产税税单;
3.所有产权人身份证、未成年需出生证和户口本;
4.上海居住证;
5.原来的与现在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变更房产税后窗口提供);
6.重新认定查询结果(变更房产税后窗口提供);
7.上海居住证有效情况满三年核查结果(变更房产税后窗口提供);
8.缴纳房产税时提供或录入身份证号码人的中国农业银行卡;
9.结婚证(或离婚证);
10.税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第一阶段:房产税重新认定
1.带上上述材料,去窗口领号,告诉工作人员是“房产税重新认定”,待叫号后上交所有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会给到房产税认定告知书、后续退税的详细材料列表。
2.拿到上述材料后,到窗口领号,申请住房信息查询,待工作人员材料检验完毕后,会给房屋查询收据,约10个工作日后出结果。
第二阶段:领取免征证明材料和退税(退税需要准备农行卡和房产税缴纳发票或缴款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