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其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
(1)这个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从房产原值中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后的余额。
(2)房产原值则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3)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
2.对于出租的房屋,其计税依据则是租金收入。这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对于自用房产,其计税方法主要是根据房产的计税余值来计算应纳税额。
1.需要确定房产原值,这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的价值。
2.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从房产原值中减除一定比例的损耗价值,得到计税余值。
3.根据房产税税率和计税余值,计算出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1.对于出租房产,其计税原则是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这意味着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考虑的是租金收入而非房产本身的价值。
3.对于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也有特殊规定。
(1)例如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的情况,如果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并共担风险,则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于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其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因此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
房产税的计算看似复杂,但只要了解规则,就能轻松应对。如果你在房产税方面还有疑问,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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