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选项A不当选。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选项B不当选。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义务人,房产抵押的,其产权所有人为抵押人,选项C不当选。房产免租期间,由产权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选项D当选。
(2)6月,在该市新开楼盘购置了一套130平方米的新房B,不含增值税成交价为180万元,当月缴纳契税5.4万元;购买住房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1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住房A的原值=70+0.7=70.7(万元)
合理费用=70.7×10%+5=12.07(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70.7-1-12.07)×20%=3.246(万元)
纳税人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王某应享受的退税额为3.246万元。
理由: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2月购进一栋新建10层办公楼,房产原值为8500万元,每层房产原值占比10%,当月交付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年1月1日起办公楼用途安排如下:
(1)第1~2层无偿交由全资子公司使用,约定使用期3年。
(2)第3~4层出租给某咨询机构,每月含增值税租金21.8万元,租期1年,前四个月为免租期,1月5日按照约定一次性收取当年含增值税租金174.4万元。
(3)第5层商贸公司用于开办职工食堂,仅供商贸公司员工使用。第6~10层商贸公司办公自用。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20980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360万元。
2023年3月该企业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
(1)3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1000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2)4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000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12万元。该公寓购于2014年12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3500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6.43万元。
(3)8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12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4000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
(5)12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2016年的实际资产损失50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12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800万元,增值税104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750万元,增值税97.5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650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904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806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75000
贷:应收账款9040000
(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3550万元,其中含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5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20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1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