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发生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缴纳增值税。36号文将应税行为主要分为三大板块: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其中,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后四项为此次试点新增项目)。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属于新增概念,具体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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