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1.计算土地面积: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
2.确定地价:以计算出的土地面积占总占地面积的百分比确认其地价,并将该地价并入房产原值。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2.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3.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不领房产证不可以暂时不交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即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
契税实行3%至5%的幅度比例税率,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例如,在购买普通住宅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契税税率可能根据房屋面积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户型面积≤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
90平方米<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至2%,税率减半征收。
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3%至4%征收。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边际贡献率计算公式:边际贡献率=边际贡献/销售收入×100%。绝对额表示的边际贡献计算公式:单位边际贡献=单价×边际贡献率;边际贡献总额=固定成本+利润;相对数表示的边际贡献计算公式:边际贡献率=边际贡献/销售收入;变动成本率=变动成本/销售收入=单位变动成本/单价;变动成本率+边际贡献率=1。
产值计算公式:产值=销售价格(不含税)×产量。产品产值指标是企业生产计划指标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用货币表示的产量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以便进行不同行业间比较。企业的产品产值指标有工业总产值、工业商品产值和工业增加值三种形式。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工业商品产值是企业可以获得的货币收入。业增加值是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支付或者承担当期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国内学者,教授,1985年起从事税收教学和研究,有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外商投资企业的多维度实战经历。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多年会计职称考试教学经验。理论知识扎实、授课方式多样。
多年财税教学行业经验,精通理论知识,深谙财税考试命题规律,多年专业辅导书编辑策划经验,熟悉学员学习历程和心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