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房网9月14日讯昨日(9月1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正式发布了武汉二套房认定查询办法。办法规定:凡在房产登记系统和购房合同备案系统中,名下登记有房产的,都将被视为二套房而不能享受低付和利率折扣。
这套新的系统可将购房者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所有已办证房产和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部查出来。
据了解,以往二套房的认定能通过贷款记录,而在2005年合同备案系统建立以前的未办证房产在房产部门也查询不到,部分未成年子女的信息也未与其父母关联,导致“认房又认贷”标准存在认定漏洞。
是否二套房贷上网一查便知
武汉开始受理房贷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贷款人有几套房,上网一查知道。昨日,武汉市房管局下发《关于规范个人申请住房贷款家庭住房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始受理商业银行贷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严格执行差异化信贷政策。
6月4日,按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规定,二套房认定标准“认房又认贷”,既查询银行贷款记录,又查询房屋登记信息。当时武汉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尚不健全,“认房”难以落实。经几个月努力,目前系统已具备对外查询条件。
通知规定,今后,由武汉市房产信息负责统一受理各商业银行的查询申请,对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记录进行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
武汉市房管局人士表示,落实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执行差异化信贷政策的前提,将进一步遏制楼市投机行为,稳定房价。
武汉“二套房”查询工作启动
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出《关于规范个人申请住房贷款家庭住房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由武汉市房产信息统一受理各商业银行关于贷款申请人家庭“二套房”的查询。市房产信息依托市房屋登记发证业务管理系统和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对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记录进行查询。
据悉,住建部等部委明确“二套房”、“认贷又认房”后,武汉市新的房产登记系统已加紧扩容。目前该系统除了拥有城区和远城区2005年以后的详细房屋信息外,还重点录入了2005年前购买或办证的实有房屋信息。不过,一些年代久远的房屋,录入还不充分。该系统还在不断完善中。
武汉市房管局提醒,市房产信息出具的查询结果,作为银行审查借款人付和贷款利息的参考依据。(据楚天金报)
房屋套数查询统一受理
几套房房产信息说了算
购房人买房办理贷款时,需查询有几套房子,享受相应政策,该项工作以后全部由武汉市房产信息统一受理。昨日,《市房管局关于规范个人申请住房贷款家庭住房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下发,对贷款“认房”查询予以明确和规范,从而严管多套房贷款。
其中,《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申请查询清册》填写内容包括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如借款人以及现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还需填写《房屋所有权证》权属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房屋坐落、房屋用途、房屋面积等情况。
市房产信息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或《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复查结果通知单》作为贷款银行审查借款人贷款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参考依据。
二套房认定标准尘埃落定: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
四月份”新国十条“出台以后,关于二套房如何认定的标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出台统一的标准,所以此前各家银行的标准都比较混乱,有的认贷不认房,有的认房不认贷。现在终于有了统一的标准。6月4日,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二套房认定不要以家庭为单位,并且还要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这里的家庭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少人自己名下已有一套房子,但又以妻子或未成年的孩子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如果按照今年之前的政策,完全可以再次享受套房的优惠,但是现在以这个家庭任何一个成员的名义买房都算二套房。”亿房研究生陈龙表示。
"此次的严厉除了"认房又认贷",更是对以往银行"认房难"的问题做出了回应。这是对'新国十条'的细化,说明监管层依然在坚持原有的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观点。"《武汉房地产》编辑尹维洋分析,随着房贷标准的进一步严厉,说明地产调控已渐入深水区,未来银行面对的信贷监管可能将更加严格。
根据《通知》,三部门还明确要求各地加快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并要求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系统的基本建立。此外也强调了提供虚假信息证明的购房者所要承担的信用风险。
哪些情况会被视为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网友李先生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李先生想为现以正在上高中的儿子(儿子15岁)购置一套房,想以儿子的名义再申请贷款购房,李先生不知道按照什么样的政策执行
这种情况,各银行的答案相当一致:李先生这种情况属于二套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网友飞翔2010留言,自己前些年曾一次性付款购买过一套小房,在银行的征信系统里查不到房贷的记录,现在想买一套大一点的房产改善居住环境,不知道是不是属于二套房
银行人士给的答案是:过去“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网友淡蓝留言表示,自己还在上学时,父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过一套房子,现在自己工作多年,想以自己的名字购买,不知道还能不能享受套的优惠。
银行解答: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政策全文】:《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新二套房贷认定标准的严厉之处主要体现在三点:
,以家庭为单位。《通知》中要求“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这表示,拟购房家庭中要有一个成员名下拥有一套住房,那么该家庭再购房属于二套房。
二,既“认房”又“认贷”。《通知》出台以前,各大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都存在较大差异,一些银行按借款人当前拥有的住宅套数进行认定,而也有部分银行按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不一使人们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存在很大议。
与以往有银监部门制定房贷政策不同,此次三部委联合出台政策,“威慑力”非常之广:银行部门掌握着居民的贷款记录,房管部门掌握着居民的房产数据,两部门相互配合,不要查购房者的银行贷款记录,还要房管局出具购房者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的证明,政策之严厉,让人们申请房贷又多添了步骤。
三,限制了外地投机性购房需求。《通知》中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这对近几年大量活跃于一二线城市的外地投资投机群体,别是温州炒房团,打击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