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日前,陈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她父亲想把房产过户给她,但由于父亲所持的身份证号码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所查的档案中的身份证号有出入,一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记者查看了陈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和其父亲的身份证后发现,在购房合同中其所写的身份证号为35011138*******,其父亲身份证号为35011128*******,身份证号第7位数字不同,其他部分都相同。
陈女士告诉记者,房产证是开发商帮助办理的。出现身份证号错误,可能是与开发商订购房合同时,录入错误,但其办产权证时有附身份证复印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发现该问题。
陈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办房产证时她人在外地,都是其父一手签字的,她也不知道是在哪个环节出了状况。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中心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陈女士房产的问题,他们也进行过几次查档核对。经过查对,他们发现在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中,陈女士父亲年龄一栏就有错,当时陈女士的父亲年龄为74岁,但登记为64岁。在登记表中,有陈女士的父亲签字,这表明陈女士的父亲有核对过的。对于身份证复印件的号码有改过的痕迹,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工作人员的行为,他们没必要去更改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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