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教育指导中心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妥善解决靖江适龄幼儿入园问题,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萧教〔2023〕16号文件《萧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靖江实际,经街道同意,现对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招收小班新生年龄为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一)公办幼儿园
第二类: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三批:
A批:萧山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B批: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杭州市区户籍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注:以下同)。
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分为两批:
第一批:实际居住的,新生本人或父母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生活基础在属地的且新生本人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以下简称为“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含预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幼儿。以下同)。
第二批:实际居住的,新生本人或父母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生活基础在属地的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第三类: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非属地镇街(场)户籍幼儿。分为两批:
A批:萧山区户籍。祖辈世居在属地的,父母双方或一方生活基础在属地的且父母双方或一方满足3个“一年”:①在该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满一年(凭村、社区居住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B批:杭州市区户籍。生活基础在属地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满足3个“一年”:①在该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满一年(凭村、社区居住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注:1.祖辈世居的须递交户口本原件,或村(社区)盖章、经办人签字的适龄幼儿与祖辈的隶属关系;2.“满一年”指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中途不间断。)
第四类: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本人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幼儿。
上述四类按批次招生,招满为止。
其他: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萧山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萧山区的儿童;
2.驻萧山区部队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萧山区的下列儿童: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萧山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中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引进人才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镇街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
5.在萧山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6.工作地为萧山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具体招生按照萧教〔2023〕16号文件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
各民办幼儿园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在各自的服务区内招收,按照符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依次招收。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各街道(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在区教育局和各街道(场)的领导下,由空港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各幼儿园组织实施。
(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区域内的户籍幼儿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由户籍所在服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三)依批次进行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等情况,按照“依批次进行”的原则,招收属地户籍的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属地拥有产权房的适龄幼儿、符合萧山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四)就近入园原则。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为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区域内的幼儿。
三、招收与录取办法
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新生。新生由属地幼儿园负责报名注册。
2.一类生:当户籍所在服务区幼儿园不能容纳报名人数时,将根据居住就近原则,调配到其它幼儿园。
4.三类生:在第一类、第二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再招收第三类,依批次招生。
5.四类生:在第三类招生计划数有余时,再招收第四类。
各民办幼儿园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在指导中心的监督指导下规范招生工作,按照批次在各自的服务区内自主招收。
五、招生程序
(一)明确招生区域。各幼儿园必须按照划分的服务区进行招生,并依类别分批次录取,不得在服务区以外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
(二)严肃招生程序。各幼儿园应按照分类招收的办法依次进行招生,即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的顺序招收适龄幼儿。
1.做好招生预测
3月31日前空港教育指导中心与属地派出所联系,取得各镇街(场)3周岁学龄幼儿户籍名单,下发到各幼儿园。各幼儿园对服务区范围内下半年新生入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核实生源信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制订好招生计划,上报空港教育指导中心。
2.进行信息采集
3.制定招生方案
空港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能力实施分类招生。其中靖江中心幼儿园、南阳第一幼儿园、空港新城幼儿园只招一类生。
5月23日(周二)前各幼儿园根据空港教育指导中心的招生意见,制定好各幼儿园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上报空港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备案,由空港教育指导中心核准后报属地街道(场)同意后实施。
4.发布招生信息
6月2日以各幼儿园为单位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
一类生:6月10日(周六)上午报名
二、三、四类生:6月17日(周六全天)
注: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划分详见附件。
6.托班报名登记
招收年龄为2-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发布公告:6月23日(周五)以幼儿园为单位发布托班招生公告。
注:详见各幼儿园托班招生公告
7.发放录取通知书
8.新生信息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妥善解决符合萧山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问题。空港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好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工作。
(二)空港教育指导中心积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资源挖掘、统筹协调等工作,同时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管,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督察组负责督导片内幼儿园招生工作。
(六)其他事项
2.各幼儿园在确保3周岁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可举办托班。
3.各幼儿园禁止招收未满三周岁幼儿提前进入小班随班就读。
4.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原则上不再留园。不能入学需继续留园的幼儿要有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所在社区(村)、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区教育局批准。
5.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区教育局对镇(街道)的年度考核。对出现擅自改变招生计划招生、不按要求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尚有余额但拒绝接收上级统筹调配生、因工作不规范导致信访投诉多等违反招生工作要求的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等处理。
附件1:萧山区靖江街道幼儿园2023年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