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5.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现场审核,当场告知报名结果,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⒊报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一楼大厅。
⒋报名材料: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
(3)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户主页与本人页,现场出示原件);
(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其他人员提交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
(7)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二)考试
(三)体检与政审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本简章由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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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原标题: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