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户口本、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户口本主要用于确定儿童少年户籍类型;招生地段及学位锁定均以住房材料的地址为准。
(二)在招生报名后将孩子户口转到龙岗区,能更改户籍类型吗?
答:根据学位申请指南,家长网上报名并经学校初审后,申请材料不能更换。对于报名结束后转户到龙岗区的,若地段内学校已录满,家长可到学校重新递交资料,学校报教育办(局)统筹安排至仍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但不保证就近安排。
(三)父母户口在龙岗区内有迁移,能否连续计算学区户籍加分?
二、关于住房材料的问答
(一)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公租房、安居房)的,如何提供证明?
答:使用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须是住宅类用途,权利人和居住人须是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租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个人社保清单、单位出具的该居住人在住房保障部门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租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龙岗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通过家长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线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家长拍照上传或扫描上传有关证件资料。
(二)在报名系统或学位房查询系统找不到居住地址信息,或房屋编码与居住地址不一致,怎么办?
(三)二手房购房合同可以用作学位申请的材料吗?
答:不能。准备使用二手房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应取得不动产权证。
(四)我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没有在国土部门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来申请学位吗?
2009年9月7日后私人之间买卖小产权房的,不能通过提供律师见证书的方式申请学位。若申请人实际居住在该小产权房,可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证明材料。
(五)我是租房居住的,应如何提供住房材料进行报名?
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租房居住的,申请学位需提供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红本)或租赁信息(蓝本)。其中,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
《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尚处于有效期内的租赁信息可继续使用,2019年5月以后租住且实际居住在已停办《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房产的,可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租房证明材料。
(六)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或居住信息报名吗?
答: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七)能否使用商务公寓申请学位?
答:不能。根据有关规定,商务公寓是指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龙岗区将继续严格执行该项政策。
(八)孩子是龙岗户籍,购买的公寓不能申请学位,是否可以在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内按无房类积分?
答:若家庭在本市无其他住宅类商品房,可作为无房类积分。
(九)父母居住证地址和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会影响小孩申请学位吗?
答:不影响。招生地段的确认以报名时所提供的住房材料地址为准;所提供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有效即可。
(十)如何区分祖屋和自建房类型?如何提供证明?
答: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工作站开具儿童少年属于原住居民等证明材料;属于自建房屋类别的,产权人应是儿童少年的父母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
“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十一)能直接用亲戚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吗?
答:提供房屋产权证申请学位的,除可使用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产权证明之外,也可使用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商品房产权证明,并参照特殊住房积分。提供其他住
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均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十二)我的房产是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一栋楼只有一本产权证,无法出具本人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怎么申请学位?
费清单。
(十三)公司是房屋产权人,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家的孩子可以用该房产来申请学位吗?
答:如属于公司房产,可以提供承租人为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按照集体宿舍处理。
(十四)2025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有哪些要求?
2024年8月31日(含当日)前。申请学位所需资料可参照2024年学位申请指南,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三、关于社保证明的问答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退休,无法购买深圳社保,如何处理?
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确认其子女申请学位的资格。但因其社会保险为非在缴状态,不享受社保加分。
四、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的问答
(一)为什么要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答: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减少跨区域择校行为,龙岗
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已全面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二)使用祖辈商品房申请学位,如何锁定?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商品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孩子
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
(三)父母离异的,儿童少年可否使用父母中非抚养权一方的住房申请学位?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夫妻离异的,若孩子抚养权属母亲(或父亲)单方,若需使用父亲(或母亲)名下的住房,需父母双方同时到校签订“同意该
孩子使用名下房产及锁定学位”等协议。
(四)我新买的二手房在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该房屋学位已被锁定,我还能用来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锁定期间其他家庭的孩子无法申请学位。家长
在购买二手房时应提前明确学位锁定和房屋租赁情况(如租赁有效期等)。
(五)如何查询学位锁定情况?
五、关于优享学区的问答
试点优享学区的片区具体如何加分?
答:如果您居住在A、B两所学校共享学区内,您的住宅被划进A校的优享学区。此时,您可以填报A或B两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但只有当您填报A校作为第一志愿才会另加2.5分
的优享加分。优享加分在本共享学区有效,若您未能被优享学区A校录取,优享加分对第二志愿为B校仍有效,对非本共享学区的学校不计优享加分。若您填报B校作为第一志愿不计优享加分,其他志愿填报A校时,也不计优享加分。
六、关于报名资料审核的问答
(一)申请学位的各项资料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二)如何理解招生系统中显示的审核结果?可参考下表:
(三)如何查看资格审核和录取结果?
七、关于其他情况的问答
(一)学区划分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答:学区划分主要综合相对就近、学校承载力、片区教育资源整体规划等要素进行划分。学区划定后,应尊重历史,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二)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由于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等原因,学校招生片区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具
体入读哪所学校,受个人积分和志愿填报情况的影响。
(三)花园小区开发主体代建的公办学校,能优先录取小区业主子女吗?
(四)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申请教育优待还需提交其它材料吗?
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在申请学位时除提供指南要求的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有关具体材料,可联系教育部门进行咨询。
(五)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需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监护人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同时,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少年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
(六)我的小孩是龙岗户籍,地段内购房。既可以在房产所在学区按第一类申请学位,也可以在租房学区按第五类申请学位。如果以第五类申请,未被学校录取,我的孩子可以返回产
权房学区按第一类录取吗?
答:不能。家长网上报名并经学校初审后,学位申请材料不得更换。请家长结合自身实际,理性、科学地申请学位。
(七)可以不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龙岗区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第一志愿申请龙岗区内民办学校。申请人被民办学校录取且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就读的,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
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八)我的小孩在外地读小一(初一),请问可以再次申请龙岗区小一(初一)的学位吗?
答:不能。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对于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学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责任由家长承担。
(九)适龄儿童是否可以延缓入学?
答: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可申请延缓入学。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十)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进行新生报名?
答:目前有三种途径可进行新生报名。
3.家长可下载打开“i深圳”APP,在首页左上角点击进入龙岗专区“i龙岗”,在“i龙岗”专区底部点击“服务”后在“教育培训”分类里面使用“小一报名”或“初一报名”服务。
龙岗区教育局:
基础教育与德育科89551962
布吉教办(吉华)28280054横岗教办(园山)28864823
龙岗教办(宝龙)84812319坂田教办89373376
南湾教办89208580平湖教办85238746
龙城教办89916853坪地教办84092055
福田区教育局82918379
罗湖区教育局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
南山区教育局26486070(公办)26473151(民办)
盐田区教育局25228527(公办)22325917(民办)
宝安区教育局27757162(公办)29985297(民办)
龙岗区教育局89551962(公办)89551983(民办)
坪山区教育局89353010(公办)84622683(民办)
龙华区教育局23336218(公办)21042979(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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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8821135288211307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8333419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22101016
元平特殊教育学校89468816
平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5238689
南湾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706851
横岗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699114
龙岗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4802493
龙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9916777
坪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4214831
布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539257
坂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9586187
吉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259000
园山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4264114
宝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3255481
龙岗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89916648
深圳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按3号键再按2号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4
九、必要信息查询方式
(一)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答:打开“i深圳”APP,在首页中间区域滑动选择“不动
产查询”
→阅读须知并进行勾选,点击“个人查询”后进行“下
一步”
→刷脸核验以后返回APP→
“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
(无房证明、交易登记记录)”。
(二)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申请学位时,将查询到的信息填写到报名系统:在“登记房屋地址”中填写当前所居住的准确地址,在“入住登记日期”中填写在学区范围内最近连续居住的最早登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