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二手房出售合同范本1.甲方(买方/出租方/委托方):
名称:北京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阳光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阳光路88号,邮编:100000
2.乙方(卖方/承租方/服务提供方):
名称:上海瑞虹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瑞虹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
联系方式:上海市虹口区瑞虹路22号,邮编:200000
合同简介:
鉴于甲方对乙方持有的精装修二手房产生购买意愿,并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持有的精装修二手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背景与前提条件
1.乙方合法持有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瑞虹路XX号,面积为XX平方米的精装修二手房,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抵押、债务等法律纠纷。
2.甲方具备购买该房屋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乙方的房屋表示满意,并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该房屋。
3.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定义
1.精装修二手房:指已完成室内装修,具备入住条件的二手房。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以下内容将在后续合同条款中详细阐述,此处仅作概括性描述)
1.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并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房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2.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购房款,并按时交付房屋。乙方应保证房屋产权清晰,无法律纠纷,并承担房屋交付前的维修、保养等责任。
四、价格与支付条件
1.甲方购买乙方的精装修二手房,总价为人民币XX万元。
2.甲方应按照以下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万元作为定金;
(2)剩余购房款人民币XX万元,甲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五、履行期限
2.甲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购房款。
六、违约责任
七、不可抗力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轻损失,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继续履行合同。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平面图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甲方(盖章):北京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上海瑞虹置业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李明
乙方代表(签字):张华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修改,签订合同时请务必谨慎。)
第一条合同目的与范围
第二条定义
1.精装修二手房:指已完成室内装修,具备入住条件的二手房,包括固定设施、家具及家电等。
3.购房款: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房屋购买价格。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乙方持有的精装修二手房的所有权。
(2)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按时支付购房款。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购房款。
(2)要求甲方按时支付购房款,并按照约定完成房屋交付。
2.乙方的义务:
(3)在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协助甲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房屋买卖交易的顺利进行。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条件
1.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万元作为定金。
2.尾款:剩余购房款人民币XX万元,甲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3.支付方式: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购房款,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出具收据。
第五条履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付。
3.甲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购房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
2.乙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法律纠纷,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居住或过户,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有争议,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条争议解决
2.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争议解决过程中,除争议部分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其他条款。
4.争议解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5.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保持必要的沟通,共同为解决争议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第九条其他条款
1.通知方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要求、文件等,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通过快递或挂号邮件方式送达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邮件发送成功日为送达日。
2.合同变更: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
3.终止条件:在以下情况下,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1)对方严重违反合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附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平面图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