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
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苍南县2024年房屋成新率参考标准》《苍南县2024年新建安置住宅用房重置基准价》《苍南县2024年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补偿基准价》《苍南县2024年房屋朝向差价率参考标准》《苍南县2024年房屋层次差价率参考标准》《苍南县2024年房屋装修补偿基准价》《苍南县2024年房屋附属物补偿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予以公布,请参照执行。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类标准每2年制定发布一次。
本通知自2024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经发布房屋征收决定或发布房屋安置补偿实施方案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按照房屋征收决定或房屋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发布时的标准执行。
附件: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本文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精神,充分调查研究了苍南县域范围内市场情况,经评估、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最终确定《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苍南县2024年房屋成新率参考标准》《苍南县2024年新建安置住宅用房重置基准价》《苍南县2024年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补偿基准价》《苍南县2024年房屋朝向差价率参考标准》《苍南县2024年房屋层次差价率参考标准》《苍南县2024年房屋装修补偿基准价》《苍南县2024年房屋附属物补偿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为我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重要政策支持。
《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文件出台的各种标准主要适用于苍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14〕71号)《苍南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苍政发〔2021〕13号)文件规定,征收本县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安置补偿的也可以参照执行。
一、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
1.本房屋重置价测算标准是指多层建筑。
2.房屋重置价值是指价值时点重新建造全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包括建筑物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和开发利润。
3.估价人员可根据现场查勘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工业、仓储用房标准层高为4.2米。工业、仓储用房以标准层高为基础,每增加0.1米,重置价增加0.5%,增加幅度按实际调整,不足标准层高的不予以扣减。
二、苍南县2024年房屋成新率参考标准
成新折旧按每使用一年折旧1%计算,折旧后最低不低于重置价的50%。
三、苍南县2024年新建安置住宅用房重置基准价
为了保持政策延续性,有利征迁工作的开展,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给予微调。
四、苍南县2024年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补偿基准价
根据国务院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我县2024年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补偿标准作以下规定:
五、苍南县2024年房屋朝向差价率参考标准
六、苍南县2024年多层成套房屋层次差价率参考标准(%)
七、苍南县2024年房屋装修补偿基准价
八、苍南县2024年房屋附属物补偿基准价
关于
《苍南县2024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
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二、房屋征收涉及的主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标准:主要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残值,涉及5种结构房屋,12个等级标准。
(二)房屋成新率参考标准:是原被征收房屋残值评估的一个参考标准。
(三)苍南县2024年新建安置住宅用房成本优惠价:主要是指新建的高层一类(54-100米)、二类(27-54米)以及多层建筑除土地、税收等以外的公建优惠价格,为安置中的等价、等面积实物安置提供参考依据。苍南草根网
(五)房屋朝向差价率参考标准:该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及新建安置房价值的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六)房屋层次差价率参考标准:该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及新建安置房价值的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七)房屋装修补偿基准价:主要为被征收房屋的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评估提供依据。
(八)房屋附属物补偿基准价:为被征收的房屋以外的附属物的评估提供依据。
三、标准的发展趋势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出台的各种标准主要适用于苍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14〕71号)《苍南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苍政发〔2021〕13号)文件规定,征收本县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安置补偿的也可以参照执行。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类标准每2年制定发布一次,本文件的各类标准自2024年8月2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