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的政策精神,进一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20版)》(以下简称《工作规程(2020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以下简称《表格体系(2020版)》)。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和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开展注册发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此通知。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一)注册工作要求
2.7月1日前,企业符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16版)》(以下简称《工作规程(2016版)》)第一类企业标准,尚未报送的,可继续按照《工作规程(2016版)》开展新注册项目申报工作。
5.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如按照《工作规程(2020版)》进行注册,须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宏观政策精神,确保将资金用于存量周转等合理融资需求,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明确承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应尽职履责,对上述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二)备案工作要求
1.企业和中介机构应按照《工作规程(2020版)》开展备案工作。第四类企业注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产品的,在完成注册12个月后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资产支持票据等品种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类企业或永续票据等产品取消备案流程。
2.企业已于《通知》公布前报送且尚未完成备案的项目,继续按照《工作规程(2016版)》规定加快办理。企业按照《工作规程(2016版)》取得注册通知书的,按照注册通知书要求及《工作规程(2020版)》规定办理。
(三)发行工作要求
2.企业按照《工作规程(2016版)》取得原第一类企业注册通知书,且有效期内未更换注册通知书的,应按照注册通知书确定的产品范围等及《工作规程(2020版)》规定发行。企业按照《工作规程(2016版)》取得原第二类企业注册通知书的,应按照注册通知书确定的产品、金额等及《工作规程(2020版)》规定发行。
3.关于发行前重要事项排查通报,企业除应按照MQ.7表(涉及重要事项信息披露表)履行补充信息披露义务外,不同类型企业按如下机制处理:一是第一、第二类企业仅需就“再次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的重要事项”通报协会完成处理。二是第三类企业除需就“再次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的重要事项”通报协会外,还需就MQ.7表所列明的“第三类企业需要在发行前通报协会的特定重要事项”通报协会并完成处理。其中,对于“第三类企业需要在发行前通报协会的特定重要事项”的第4、5、6项,具体触发标准参照PZ表(存续期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表)执行。三是第四类企业如发生MQ.7表所列任一事项,均需通报协会完成处理。四是对于同一企业已完成过通报处理的重要事项,无需重复通报处理。企业及主承销商应就排查全过程做好文件留档,以备查验。
(四)承销工作要求
1.企业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或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民营企业和境外非金融企业公开发行注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永续票据,可在注册阶段设置不超过4家主承销商的主承销商团,并可于注册有效期内变更团成员,变更后的主承销商团成员家数应不超过4家。
2.企业在公开发行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的,且在公开发行阶段单期发行规模在200亿元及以上,当期发行可确定不超过4家主承销商进行主承或联席主承;单期发行规模在150亿元及以上且不足200亿元的,当期发行可确定不超过3家主承销商进行主承或联席主承;其他情形下,当期发行可确定不超过2家主承销商进行主承或联席主承。
二、稳妥做好表格体系实施工作
(二)分层分类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三)风险及违约处置信息披露要求
(四)受托管理机制信息披露要求
(五)主动债务管理信息披露要求
三、优化完善发行工作机制
(一)简化《发行方案》报备流程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简化《发行方案》报备流程,豁免《发行方案》重复报备。企业、主承销商以及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起机构、发行载体机构此前已就簿记建档业务完成《发行方案》报备的,无需再次报备,但《发行方案》仍应作为发行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披露。
(二)优化主承销商团成员变更流程
(三)优化发行条款变更流程
(一)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及投资人保护
(二)尽职履责开展中介服务业务
附:
附1:
一、适用情形
(一)提交说明性文件
1、说明性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2、说明性文件形式要件要求
企业应在说明性文件中加盖公章。
(二)修改注册报告
三、操作流程
企业及主承销商应在注册会议前将修改后的注册材料通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信息系统(孔雀开屏系统)提交并披露,协会将按照《工作规程(2020版)》推进注册工作。
附注:
附2:
(一)说明性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二)说明性文件形式要件要求
三、具体操作流程
由主承销商通过孔雀开屏系统“注销核减注册通知书模块”发起线上换发流程,并在流程的“说明”部分注明“申请换发注册通知书”。协会将按照规定办理,并通过孔雀开屏系统推送新注册通知书。新换发的注册通知书与原注册通知书有效期保持一致,换发后原注册通知书自动失效。
附3:
成熟层第一、第二类企业就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后,在发行阶段,该企业作为发起机构以其所持有的基础资产公开或定向发行ABN的,适用如下注册发行流程。
二、具体操作流程
(二)发行前报备程序
考虑到不同类型基础资产在信息披露上存在差异,为提升发行效率,加强投资人保护,强化中介机构尽职履责,针对同一类基础资产(法律属性及业务形态相同的基础资产)首期及后续发行发行前报备流程进一步明确如下:
1、某类基础资产首期发行
2、同类基础资产后续发行
附件1:
附件2:项目信息变更承诺函参考格式
项目信息变更承诺函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xx公司(以下简称“发起机构”)已于20xx年xx月xx日取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TDFI/DFIxx号)。
一、本期资产支持票据项目信息变更情况
二、本期项目信息变更主要内容
经对照上述核查要点进行核查,本期项目条款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1、xx条款由xx变更为xx...
2、xx条款由xx变更为xx....
...
三、结论
或
特此说明。
【发起机构名称】(盖章)
【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名称】(盖章)
【主承销商名称】(盖章)
xx年xx月xx日
附4:
二、备查文件
三、具体业务流程提示
在完成发行后,主承销商应至少于发行情况公告日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发行情况报送表(见表2)至协会注册发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