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网上搜“亿房”,首条结果却是“亿房二手房尽在搜狐焦点网”
本报讯(记者李璟)在网上搜索“亿房网”,首条搜索结果却不是武汉亿房网官网,而是“搜狐焦点网”和“房产网站安居客”。“亿房”的商标、商号拥有者武汉亿房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两家同行网站涉嫌不正当竞争,侵犯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连同第三方搜索引擎公司一并告上法庭。两起案件将于本月底在武汉中院依次开庭审理。
上网搜“亿房”首条是“搜狐”
亿房是李大钢2001年成立的房产信息服务类互联网公司,注册fdc.com.cn的域名并设立了“亿房网”网站,而搜狐焦点网站与亿房毫不相干,仅是同行关系。
状告3被告不正当竞争索赔百万
李大钢告诉记者,通过搜“亿房”出现的搜狐焦点和安居客网链接后面,都标注了“推广”二字。后来他才知道,这是某搜索引擎推出的一项“推广”服务,即通过付费方式帮助客户达到“竞价排名”的目的。
他介绍,搜狐焦点和安居客与自己的“亿房网”是同行网站,却利用搜索引擎的“付费服务”,擅自“挪用”属于自己的商标以混淆视听,极易使公众误认为对方与自己有关,且造成自己的客户流失。李大钢认为,这是一种非正当的恶意竞争行为。
律师说法
“搜狐焦点”和“安居客”涉嫌不正当竞争
亿房的代理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真介绍,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如“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搜狐和安居客的行为侵犯了亿房的商号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搜索服务提供商存在‘间接侵权’的嫌疑。”陈真认为,由于其搜索引擎的设置不是以点击量为依据,而是以收费的多少来排名,在明知搜狐和安居客与“亿房”商号、商标及“亿房网”网站无关的情况下,仍“协助”对方不正当竞争,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