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8日10时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3、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5、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的视为已经通知。
6、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需要具备法定的代理人条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一、拍卖标的:
沈阳市浑南区智慧四街20-1号1415住宅一套,面积:47.06平方米,评估价值:39.07万元。
评估价:39.07万元;起拍价:274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加幅度:2000元。
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1、标的物涉及数量较多图片仅为部分取景,详细信息详见评估报告书或实地勘察,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目前经营使用状态。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
如需实地勘验提前联系:邹法官024-84829893;看房联系人:13940000588
若竞买人想提前模拟体淘宝网司法拍卖流程,以更好的进行真实竞拍,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模块找到模拟体验司法竞拍流程一项,进行模拟竞拍。模拟竞拍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及产生的一切费用请询问淘宝网工作人员,法院对上述模拟体验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及费用概不负责。
五、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拍卖活动结束后次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自贸区支行,账号:03367101020000011340022144)。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注:请买受人在支付拍卖尾款时务必注明拍品名称。
八、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的视为已经通知。
十、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