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租金如何纳税?税务网校

在日常咨询工作中经常有企业咨询,公司将自有资产对外出租签订几年的租赁合同,一次性收取租金如何纳税。我们来进行具体看一年。

一、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四、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在收取租金时一次性缴纳房产税还是在租赁期内分期缴纳房产税呢?目前大概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分期缴纳;二、实际收取租金的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三、按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缴纳期限申报缴纳。我们来看看部分税务机关的规定。

第一种情形: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分期缴纳

01河北税务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3〕83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2022年第3号修改)

一、对出租房屋一次取得若干年租金收入的,以每年平均分摊的租金为计税依据,按年计算征收房产税。

02厦门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优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一、房产税的纳税申报期限

房产税按半年缴纳,上半年的申报期限为当年7月1日-7月31日,下半年的申报期限为次年1月1日-1月31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优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的解读》

二、《公告》主要内容解读

(一)适用情形

该政策适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的房产税。相较于原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的房产税纳税申报期限保持不变,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的房产税调整为按半年缴纳。

03沈阳税务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与行为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地税发〔2005〕11号)

二、关于一次收取多年房屋租金房产税纳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和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等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沈地税发〔2003〕9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出租房屋一次取得多年租金的,房产税在租赁期内按年缴纳。租赁第一年于收到租金的次月,以后年度于每年1月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

04大连税务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当自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按月分摊后的价值;合同约定有免租期的,分摊的租赁期限不包含免租期;免租期内,由房屋产权人根据房屋原值按月计算缴纳当月房产税。凡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出租房屋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按照代开发票金额,一次性缴纳房产税。

05黑龙江税务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暂行细则的通知》(黑政发〔2014〕19号)

第八条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的,按年计算,分月缴纳,征期为月份终了后15日内。依照房产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按次或按月计算,于月份终了后15日内或开具发票时缴纳。

06河南税务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产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地税发〔2005〕39号)

第二十条按房产价值计征房产税的,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县地税机关确定;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原则上按税款所属期限分期征收,特殊情况下可以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一次性征收入库。

07北京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3年1月30日发布的《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22年12月)》

5.北京某公司的房产出租一次性收取了3年的租金,房产税是一次性缴纳还是按年租金分别缴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08安徽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2019年9月20日安徽税务对于“房产税从租计征时按实收租金还是权责租金收入”的答复。

问题内容:

房产税从租计征时,当期缴纳房产税是以预收方式等实收租金总额还是以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当期权责租金收入为依据进行缴纳?

答复内容: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季或半年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县税务局确定。

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房产税计税依据建议根据合同约定的每个年度的不含税租金收入,而不论该年度租金收入是否收取,以及不论一次性收取若干年度租金,按均摊方式分摊到每个年度,每个季度或者月份申报缴纳房产税。

上述业务鉴于目前暂无具体文件规定,具体执行中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09宁波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2021年5月31日宁波税务对于“房产税的缴纳问题”的答复。

关于房产税的几个缴纳问题:

问题1:从租计税的房产税中,预收租金是否作为本期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问题2:出租房产中,如采用先用后付的方式,本期尚未到租金,是否要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对当年租金收入按照会计上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申报。

1.对2020年预收的2021年的租金,无须计入2020年度申报的房产税。

2.对先用后付的,未收取的2020年租金,需申报计入2020年度的房产税。

10福建税务

福建税务“互动交流—纳税咨询”版块2022年6月29日对于房产税的问题答复。

留言内容:

企业一次性预收多年的房屋租金,应如何申报缴纳房产税?是按预收租金一次性申报,还是把租金分摊到租赁期内各期进行申报缴纳?

回复内容: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种情形:实际收取租金的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

01贵州税务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1号)

02江苏税务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6号)

一、房产税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纳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实际收取租金收入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03湖南税务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湘地税函〔2000〕5号)

二、关于限期转让房屋使用权如何征收房产税的问题

房屋产权单位将房屋使用权限期转让,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均属房屋出租行为,应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应征税款原则上应按租金收入金额一次性全额征收: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县(市、区)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分次缴纳。

第三种情形:按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缴纳期限申报缴纳

01梅州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从值计征),缴纳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缴纳期限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缴纳期限一致。

02阳江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一、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值计征)的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纳税期限执行。

THE END
1.房产税是什么,房产税何时开征二、房产税何时开征 房地产税是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征收的,具体如下: 1、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10至百分之30后的余值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从价计征的税率为百分之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百分之12; 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10至百分之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https://www.xunlv.cn/laws/25811
2.财产与行为税热点问题(2024年11月)答:根据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应按合同所列金额缴纳印花税。?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c105411/202411/88b2bffcbcb745bdb7d04a30e5a3dfd9.shtml
3.房产税是否需要每年缴纳?房屋买卖房产问答问 房产税交几年? 房产税是每年缴的,还是按月缴的 答 由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九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规定期限为:房产管理部门每月缴纳一期,每期税款在次月十五日前缴纳入库;但每年十二月份的税款应在当月二十五日前先行估缴入库,下年度一月十五日前结算退补https://www.jiwu.com/wenda/9251941.html
4.房产税交纳时间是多久,如何计算纳税人新建的房屋,自建成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的新建房屋,从使用的次月或出租的当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购置的房产,从取得房产产权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改建、扩建房屋应重新确定房产的价值,从完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https://m.66law.cn/v/wenda/1401032.aspx
5.房产税是按照合同上不含税的金额申报,还是按照纳税期间应确认的你好,房产税是按照应税期间的收入来算的。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938858.html
6.房产税当月还是次月征收则从屋交付使用次月起;购置存量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二条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314341684638194444.html
7.房产税是当月交还是次月交房产税是当月交还是次月交 次月开始缴纳。 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期限,按季或按月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 2、纳税人转移产权或者在扩建、改装后变更原值的,应于变更、转移或竣工后三十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3、外商投资https://www.64365.com/special/fcssdyjhscyj/
8.房产税是当月交还是次月交房产税是当月交还是次月交2022-11-05 09:24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回复 咨询我 专业分析: 次月开始缴纳。 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期限,按季或按月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 2、纳税人转移产权https://www.110ask.com/wenda/15450031848362360383.html
9.房产税是当月交还是次月交爱问知识人次月开始缴纳。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https://iask.sina.com.cn/b/law1yV3HC7QO1uZ.html
10.房产税是当月开始缴纳还是次月房产税是当月开始缴纳还是次月发布时间:2021-08-31 00:31:33作者:dingshasha1来源:楼盘网20次浏览文章摘要: 对于房产税的产生大家可能不太清楚,其实房产证是必须要https://m.loupan.com/luohe/news/202108/475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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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从租计算房产税,当月还是次月?从1月份开始从租计算房产税;开始计算出租的月份前要先交付房屋,比如说我们从1月1日起开始租房子,房主一般会在上年12月末时就将房子交付给我们,所以交付和出租不是一个概念,一般题目都是说从什么时间开始出租,如果是某月1日,说明房屋在上月末已经交付了,所以该月也要从租计征房产税。 所以我们有如下总结,如果题https://www.dongao.com/dy/shuiwushi_ssfwsw_48471/149156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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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366热点问题解答(全文)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6、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政策的期限是多久? https://www.99xueshu.com/w/qrzvi1sjinpy.html
16.公司租赁房产,房产税是从次月缴纳,还是本月缴纳1.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按月、按季或按半年申报,在月后、季后或半年后次月的15日内申报。 2.按照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的,出租房产的纳税人应按月申报房产税,申报期限为月后15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https://www.findlaw.cn/wenda/q_36797953.html
17.税法2重点知识记忆财产租赁费用: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修缮费用(800为限),营业城建房产税等财产租赁:应纳税所得税=[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1-20%)财产转让所得额=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工资、薪金" 计征。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https://www.51test.net/show/138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