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务局让我补交三年前的税)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申报前,纳税人需准确填报各税种税源信息。笔者发现,在填报各税种税源信息时,纳税人较为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

热点问题1:

购置自用办公楼,如何申报房产税?

第一步,确定计税基础。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笔者所在的湖南省为例,应税房屋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算。笔者建议,企业结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房产税计税基础。需要说明的是,以余值计征房产税的,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应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举例来说,A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2月25日,在湖南某地购买一栋楼,该楼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价值1000万元,全部用于办公经营,并于3月5日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书。已知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适用税率为1.2%。根据现行政策,A企业应当自4月起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并按照湖南省规定,在6月申报缴纳第二季度房产税。也就是说,A企业在6月应申报缴纳第二季度房产税:1000×(1-20%)×1.2%÷12×3=2.4(万元)。

热点问题2:

出租部分房产,如何申报房产税?

假设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湖南某地拥有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房产原值为2000万元;2021年5月31日出租部分办公楼,出租面积为500平方米,租期为7个月,每月取得10万元(不含税)租金收入,已知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适用税率为12%。那么,按照湖南省规定,就办公楼自用部分,6月申报期B公司应当按照房产余值以1.2%的税率,计算并申报、缴纳第二季度房产税:2000×(1-20%)×1.2%÷12×2+(2000-500÷1000×2000)×(1-20%)×1.2%÷12=4(万元)。就办公楼出租部分,自6月开始,B公司应以租金收入为基础,按照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并在7月申报期申报缴纳:10×12%=1.2(万元)。

因此,B公司需要在6月先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填报“二、房产税税源明细”的“(一)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部分,“建筑面积”栏填报1000平方米,“出租房产面积”栏填报500平方米,“房产原值”栏填报2000万元,“出租房产原值”栏填报1000万元(2000×500÷1000=1000),同时填报“(二)从租计征房产税明细”部分,“出租面积”栏填报500平方米,“申报租金收入栏”填报70万元,“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填报2021年6月,“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止”填报2021年12月。

在6月申报期和7月申报期,湖南税务部门征管系统会根据房产税税源信息分别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B公司审核确认无误后即可完成房产税申报。

热点问题3:

新购置土地,

如何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也就是说,企业应结合所在地区的具体税额幅度,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基础。

举例来说,C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5日,通过购买获得湖南某地一块土地,面积为1万平方米,合同约定3月31日交付土地。假设该地块在当地为县级二级土地,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为10元/平方米。那么,C公司应自4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并按照湖南省规定在6月申报期申报缴纳第二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10×10000÷12×3=25000(元)。

THE END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https://hainan.chinatax.gov.cn/gzcy_2_4/04154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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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https://m.64365.com/tuwen/aexwo/
4.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律师普法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https://www.110ask.com/tuwen/13198193247433691697.html
5.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C 、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D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D】 选项A: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bkw.cn/tiku/LopXO.html
6.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https://tax.rednet.cn/m/c/2016/02/02/39032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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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下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A纳税人将原有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I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koolearn.com/shiti/tk-st-409982.html
9.总结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另附,房产税稽查案例!公司持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都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房产税具体应该在什么时候开始缴纳,什么时候停止缴纳,很多网友表示不太清楚,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细节问题。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 一、自建房屋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规定: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006262.html
10.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6、出租、出借房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房产税的缴纳方式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http://www.shanxijianzhuzizhi.com/38789.html
11.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5、购置存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出租、出借房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http://www.zizhibaba.cn/aa/i-69224/
12.租金收入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cooboys.com/zhzs/202306/1151221.html
13.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 七、房产税 (一)自建的房屋,自投入使用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二)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三)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59417
14.以下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A纳税人将原以下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B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gd.huatu.com/tiku/3701418.html
15.房产税缴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什么历史的车辄辗过,留下先辈的印记;时代的洪流向前,引领我们的未来!拼搏,拼搏,拼搏!我们将用不懈的坚持,用高昂的斗志,书写热血的青春!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房产税的缴纳税的义务时间分析如下:1、购置https://www.niuacc.com/zxsscl/514043.html
16.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https://m.btime.com/item/40ae9cv4sen81qpjs1p1ntoku94
17.房产税纳税义务起止时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新建的房屋如何缴税,《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https://www.yjbys.com/chuangye/zhidao/banshuizhinan/64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