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新版20种税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会计审计第一门户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三)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一)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的当天纳税。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一)收入实现的一般性规定

3.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实现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1.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其中,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第三,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程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4.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5.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7.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8.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一)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

2.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稿酬所得;

3.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的偶然所得。

(二)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1.财产租赁所得;

3.工资、薪金所得。

(三)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一)新建的房屋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购置存量房

(三)出租、出借房产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一)新征用的土地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三)因“地随房走”而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以转让所得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

(二)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纳税人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缴纳的“二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受让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十六、烟叶税

关税是指货物经过一国关境时征收的一种税。

十八、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十九、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二十、船舶吨税(简称吨税)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

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THE END
1.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导读:看具体情况定。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https://www.64365.com/zs/128508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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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解读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政策内容: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政策解读: 应税住房房产税按年计征,并于当年的12月31日前办理申报纳税。纳税人在年度中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xwdt/ztzl/grsx/fwjy/fcsjd/202208/t463884.html
4.总结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另附,房产税稽查案例!公司持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都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房产税具体应该在什么时候开始缴纳,什么时候停止缴纳,很多网友表示不太清楚,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细节问题。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 一、自建房屋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规定: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006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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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5、购置存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出租、出借房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http://www.zizhibaba.cn/aa/i-69224/
10.如何规定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法律分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建房屋用于https://www.findlaw.cn/wenda/q_36162303.html
11.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计算方法是什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https://fengcx.com/news/detail/53690666.shtml
12.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https://tax.rednet.cn/m/c/2016/02/02/3903256.htm
13.以下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A纳税人将原有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I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koolearn.com/shiti/tk-st-409982.html
14.房产税怎样缴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4)纳税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的,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https://gz.loupan.com/html/news/201212/603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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