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解房产税申报期限

2.纳税人非出租房产的,新购置的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3.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4.出借房产的自交付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从租计征”。

2.非出租的房产,依照房产余值(按照原值减除10%-30%,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为30%)计算缴纳,“从价计征”。

3.两类特殊情形下的计税依据:

一是出借房产的自交付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纳税申报期限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现行纳税人房产税纳税申报期限,按照计税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按月、按季或按半年申报,在月后、季后或半年后次月的15日内申报。

2.按照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的,出租房产的纳税人应按月申报房产税,申报期限为月后15日内。

但是,实务中“从租计征”却存在按季申报的情形,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案例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7年开发完工了10栋房产,每栋房产开发成本150万元。2018年5月1日,公司将其中1栋房产转为公司自用经营用房,2栋整体对外出租,年租金共计为12万元(不含增值税),余下7栋对外销售(待售)。该开发房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

问题:计算并缴纳该公司2018年应纳房产税。

该案例中,出现了三种房产形式:开发待售的商品房、转为自用的经营用房、对外出租使用的房产,三种形式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各不相同:

形式一:开发待售的商品房

因此,案例中公司持有的7栋待售房产,无须缴纳房产税。

形式二:转为自用的经营用房

150*70%*1.2%*7/12=0.735(万元)

形式三:对外出租使用的房产

综上:该公司2018年上述业务合计应纳房产税:0.735+0.96=1.695(万元)

其中,最容易出错的就是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该如何申报房产税?租金事前预收和事后收取,房产税又该如何纳税?

案例2: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7年开发完工了10栋房产,每栋房产开发成本150万元。2019年5月1日,公司将其中2栋整体对外出租给甲公司三年,年租金第一年为12万元(不含增值税),以后每年比上年租金增长10%,余下8栋对外销售(待售)。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租金自2019年5月起算,2019年5月——2020年4月的年租金12万元在2019年11月份一次性支付。该公司该如何缴纳2019年度应纳房产税。

解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度应纳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为8万元,应纳房产税0.96万元,2020年1-4月应纳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为4万元,应纳房产税0.48万元。但是这些房产税金该如何申报呢?

填表说明中,对各栏指标均表述如下:

1.出租面积(必填):填写出租房产的面积。

2.合同租金总收入(必填):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出租房产的总收入。

3.合同约定租赁期起(必填):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收取租金等收入的租赁期起。

4.合同约定租赁期止(必填):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收取租金等收入的租赁期止。

5.申报租金收入(必填):填写本次申报的应税租金收入。

6.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必填):填写申报租金收入的所属租赁期起。

7.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止(必填):填写申报租金收入的所属租赁期止。

一是房产税的税款所属期间按照租赁期间确定。自合同约定计收租金(无论是否收到)的第一个月起,按月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随增值税申报期限选择按季申报)。

二是房屋租金收入应在租赁期间内平均计算月租金并计税。对于出现变动租金的,按照变动期间分别进行“从租计税”的房产税税源申报。

三是房屋租金是否收到,是一次性预收多月,还是一段期间后一次收取多月,对于房产税申报几乎不产生影响。

综上,案例中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在2019年5月份填报“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2019年10月份后填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其内容如下:

其后,只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即可。当然,对于该案例,因为一年内租金没有变化,表中“申报租金收入”“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止”也可以填报为“120000”、“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

THE END
1.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https://hainan.chinatax.gov.cn/xwdt_4/20149425.html
2.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屋出租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屋出租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0]13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12 实施时间: 2000-5-12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324 评论人次: 1 页面https://law.esnai.com/view/49100/
3.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印花税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租房、买卖房产还是签订合同,都会涉及到,今天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些有关印花税的常见问题,快来一起学习吧! 问题1:个人购买住房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暂免征收。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问题2: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印花税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4NTg2MQ==&mid=2657905683&idx=2&sn=7dd42d577ac62d3033012c6041891fe6&chksm=818592125f08e6fcf4463dc10a6f74f8ba362c4115c6a72137678fd3c6f9a9a4991f138dd44b&scene=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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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https://tax.rednet.cn/m/c/2016/02/02/3903256.htm
6.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D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D】 选项A: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选项B: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https://www.bkw.cn/tiku/LopXO.html
7.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或是用于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那么自房屋使用或交付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http://m.canet.com.cn/view-761188-1.html
8.以下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A纳税人将原有房(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支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自2D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至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https://www.koolearn.com/shiti/tk-st-409982.html
9.房产税缴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什么房产税的缴纳税的义务时间分析如下: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https://www.niuacc.com/zxsscl/514043.html
10.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计算方法是什么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https://fengcx.com/news/detail/536906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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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 七、房产税 (一)自建的房屋,自投入使用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二)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三)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59417
13.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律师普法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https://www.110ask.com/tuwen/13198193247433691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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