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学原理和记忆(9.20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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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浙江

解读:

非特定性指的是规范性文件不以特定的人和事为规范对象,所以不具有可诉性,因为规定的都是抽象的行政行为,只有具体的行政行为才具有可诉性。税收规范性文件一般是对上位法等的具体适用所作的阐述,往往先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形成,所以是向后发生竞争力。

增值税

这是一种正常的销售行为,在会计里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以不是视同销售,而是特殊销售行为。

记忆:

交邮基建不动不租转土

注:停车费为不动产租赁服务

投资有风险,最后却能收取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这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

明明是贷款,披着投资的皮。所以在税收上堵住这个漏洞。

会计和所得税上因为所有权未变更,所以不作为销售处理。但增值税上为何视同销售?

主要原因是地方国税局不同。如果跨市进行移送货物销售,比如A发货到B销售,那么最终增值税是按业务发生地缴税的,则在B地交税,A地国税局收不了税。由于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所以A得给B开专票,B抵扣专票。否则B只有销,没有进。A没有销,还得作进项转出,不合理。

那再进一步问,国税局都是一家啊,为啥还要区分地点?虽然国税局都归总局管理,但实际上收的税还是留一部分(25%)给地方了,毕竟地方营建经商环境等是需要投入的,雁过留痕,需要留下买路钱。所以在税收上,税务局不能看成一个。否则都按企业总机构来汇总交,大企业都在北京,其他地方税局岂不是收不到税了?

同一市内,统一核算,汇总征税,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法理上来讲,应该是受益人即投资者作为纳税人。但如此征税成本就过高,且自然人无法取得进项来抵扣,所以以名义上的资产所有权人来征税可能就是替代方案了。

统借统还是指由集团企业或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再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免税是为了支持集团企业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

这些东西未来不能销售,无法产生销项,那为何可以抵扣?

报废产品本身是入成本时已考虑了废品率,已经入了成本。实物虽然不能再销售,但本身价值已包含在收入里面,未来会产生销项税。

办公用品虽然消耗掉了,但当初购买的时候入的是费用,产品定价本身也包含了这块,所以其实也产生了价值,产生了销项税。

不要单从实物链考虑,从价值链的角度看,增值税是对价值的增值来计算,而不是具体一对一的实物。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就视同销售,但购进的货物,为何就不能视同销售呢?一来,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企业本身是最终消费者,不再进入生产流通环节,如果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且是经营无关的支出,无增值,不满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故不作视同销售,此时应作进项税转出。二来,企业购买的时候已经承担了进项税,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视同销售是因为没有承担过税负,否则税收不平衡,不公平。三来如果作视同销售,计税价格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销与进相同,最后交税为0,没有必要(这一条是辅助说明,并不是说买与卖的价格相同就不合理,没必要征税)。

形式上,该业务满足混合销售的定义,而且货物与服务之间具备从属关系,那为何需要分别核算,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建筑服务的工程量较大,从属关系不强,会计有反映业务的职能,需要分别核算更加的合适些,也容易产生税务筹划的空间。

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是因为此时货物或者服务没有转移,只是钱与卡的等价转换,未产生纳税义务,此时自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只能开具发票。因为这里用了普票,未来结算方结算的时候,也无法开具专用发票。

还有一种理解是,这个其实是相当于卖给了消费者,进入消费领域了,给消费者是无法开专票的。

保本理财的利息收入理解为提供为贷款服务,需要征收增值税

非保本型的利息收入不需要征收增值税

存款的利息本质是一种贷款服务收入,但不收增值税,一来是纳税人给银行开票的,而且需要开专票,操作上存在比较大的成本,二来存款利率较低,低于通货膨胀率,实质上为负利率,没有增值。

因为存款的利息不征收增值税,所以银行不能抵扣进项税,不能按利息差交税,也就是说贷款没法抵扣进项税。

先说简单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这种生活性消费活动,偏福利性质,而且实际征税过程中也没法区分企业支出和个人消费的界限,如果可以抵扣,会造成税款流程的,所以干脆规定这几项不能抵扣进项税,这个主要就是税务的一种管控手段了。其实在企业所得税中也有这种类似规定,也是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消费60%扣除并不得超过营业收入千分之五的原则来扣除。也就是这种无法界定接受劳务的是企业还是个人,所以折中处理。

再说说贷款服务,综合网上各种答案以及网课老师说的汇总如下

所以说我国税收政策制定的考量,大概会从税法原理,税收征管与反避税,以及宏观社会调控三个层面来考量的

此时纳税义务没有产生,以后实际维护的时候需要交。

实质上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这个条文其实已经名存实亡了,所谓的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领域里,就是营业税项目,反之在营业税领域,指的就是增值税。但16年已经全部营改增了,实际上不存在非应税项目了。

比如以前,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自建办公楼,是需要视同销售的,因为未来销售办公楼,交的是营业税,所以说是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未来就收不了增值税了,需要作销售处理。如果是购进的,还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所以网上有些老的资料还是这个解释。

现在都是增值税领域,不用视同销售处理,所得税上所有权也未变更,会计上也不符合收入条件,所以直接按成本结转即可。即: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以前,现在无)

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对于你来讲,是进入了流通增值环节(虽然不一定增值),增值税链条没有中断,是一种销售行为。如果不给对方开专票,对方没有凭证,后续销售的时候如何抵扣进项?这个跟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同,因为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最终消费环节,增值税链条中断,是做进项税转出的。

二来防止偷税漏税。通过假赠与,真销售,你我互相赠送,大家都不用交税了,这种形式来逃避税款或者说是纳税筹划。

这里注意会计上的一个细节点,投资,分配,是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未来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比如分配给股东,相当于是拿货物换取股东的劳务,股东的劳务是能给企业带来利益的。而赠送,是不能带来企业利益流入的,贷方只能按“库存商品”科目结转。所以分录上:

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分配: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赠送:

借: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现在都属于增值税范围,这跟赠送货物的原理是一致的,所以不再解释。

其他个人提供服务,价值其实是不高的。但如果卖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那价值就不同了,不征税国家损失较大。

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正确计算销项与进项,不做抵扣处理,所以直接用较低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或必须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一般的以旧换新销售,只是一种促销手段,旧物品回购了几本上不能再用。而金银首饰回购之后,可以回炉重造,立马再使用,所以按差额来计算销售额。

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那就是白酒,红酒等,这些酒类一般增值比较高,就有人钻漏洞,将酒的价格部分转移到押金上,等押金过期再计税,以此获得迟付增值税的效果。为了补这个漏洞,所以再作

对于银行来说,贷款的利息为收入,那么存款的利息,就是支出,增值额应该是收入减支出,但因为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原因见前面解读),银行也就无法取得进项税,所以就没法扣减利息支出。

金融商业是差额征税,差额征税的原因是营改增的要求,税负只减不增。

如果要开专用发票,肯定是按销售来开,这样下家抵的是全部的销售额,但交的却只是差额,交的多抵的少,国家税收减少。

金融同业往来主要有三种,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内部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免税是为了鼓励资金流动,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减轻金融机构的税负,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税法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免税的。

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原因如下:

那购进农产品,上家免税,若下家凭票抵扣将无税可抵的问题,因此上家免税,下家计算出一个进项税额来。否则影响购买积极性,可能自己自产加工了,或者不能抵扣,成本增加了,要求上游降低价格,不利于农业发展。

还有些是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按3%简易计税,如果给你开了专票,你也可以按9%计算抵扣。道理同上,保护这种类型的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向那些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则不得抵扣,因为这些批发、零售商销售是免税的,购买的时候也没有承担税负,农民在购买的时候至少承担了购买税负。

至于为什么是9%,而不是13%,这是综合考虑税负的结果。购进后如果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的税率的货物,在生产领用当期,升级抵扣,再抵1%,也就是10%来抵。

比如购进水果,加工为水果罐头。水果罐头的税率是13%

此时可以加计扣除一个点的进项税。

这样可以降低销售方的税负。

这里的买价是一个含税价。正常应该要还原为不含税价再去计算进项税。

简单粗暴的理解,让购买者抵扣的多些,提高购买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

除了以票抵扣和计算抵扣外,为什么还多出来一个核定抵扣?

核定抵扣的原理为:一般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方法和审定的扣除标准,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堵住实务中的造假漏洞。比如你买100万的农产品,要求对方开200万,针对造假比较广泛的种类我们采用核定抵扣。

桥闸通行费本质是一种租赁不动产,应该是按照9%来征税。但租赁不动产以前是营改增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因为可抵扣进项少,所以按照5%来,那么纳税人取得此类发票,也按5%来进行计算抵扣。

那高速公路为什么是3%?

高速公路通行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促进平等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现在切换成增值税,也按3%。

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路、水路旅客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征收方式缴纳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是3%,所以纳税人也只能按照3%的税率进行抵扣。

国家分不出来你有没有按照简易征收,所以是一刀切,统一按3%。

融资租赁服务本质上来说是分期购买资产,是一种销售行为,所以销售额是含本金的。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是一种抵押资产的借贷行为,所以是一种贷款服务,销售额不包括本金,由于没有实际购入设备,所以车辆购置税也不包含在内。

前提是固定资产没有抵扣,没有抵扣自然按低税率,所以定了3%。减按2%是一个优惠政策,为了鼓励固定资产有流转和有效利用。

非上市公司股权因为未上市,不属于有价证券,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建筑业的分包业务只有简易计税下能进行差额确定销售额。

可以简单这么来理解,一般计税下可以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本身可以抵扣的情况下就不允许再进行差额了,否则交税太少。

简易计税,不能抵进项税,而且建筑业特殊,分包金额往往比较大,所以采用差额计税,并且低税率。

清包工是指客户提供主材料,施工单位提供劳务和购买辅材,主要是劳务成本,而劳务成本没有进项税,所以可以用简易

出口加工区是一种特殊工业区,境内关外。即虽然在境内,却在海关之外。区外的境内企业运入出品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需要办理出口手续。出口加工区的运往区外的货物,视同进口

零税率是要征,只不过税率为零。所以进项税正常该抵的抵,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

免税也是要征,但免征,是一种税收优惠。管理上需要进行税务局审批或备案。免税下,无销项自然也无进项,进项税不能抵扣。

返还收入不属于对外销售收入,所以不得开具专票。要么开普票,对方作为费用。或者开红字,冲减收入和税额。两种开票形式下,对方都要冲抵进项。

简单粗暴的理解,保险公司是金融公司,所以人身保险服务是金融服务。

个人委托拍卖行拍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免税的,而且个人也开不了发票,所以简单粗暴的理解,拍卖行只是一种代开行为,所以开票收入不纳入增值税应税收中。

防止炒房。如果普通住房,2年以上不用交。

比如拿着招行信用卡去商户消费刷钱,该商户的开户行是工行。

信用卡上有visa,master,银联等。

以上,招行是发卡机构,工行是收单机构,银联就是清算机构。

清算机构负责发卡机构与收单机构之间对账,结算,清算,中间商赚手续费。

纳税人

销售额

开具增值税发票

发卡机构(售卡方)

向收单机构收取的发卡服务费

向清算机构

清算机构

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

分别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

收单机构

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

向商户

特约商户(销售方)

向持卡方销售货物服务

向发卡机构

假如给境外外包做一个ERP软件。

外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这是一个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服务

也是一个软件—软件服务

需要有人开发—研发服务

需要有人设计—设计服务

需要有人测试—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实施中需要有人流程梳理——业务流程管理

整个项目需要有人进行资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

做好了,转让给老外—转让技术

老外请看电影—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强行记制作和发行。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快递提供海陆空全方位服务。

海—港口码头服务

陆—货运客运站服务

空—航空服役

过程中,需要装卸搬运—装卸搬运

东西到站要存起来—仓储服务

再派给你—收派服务

偶尔看到有人掉水里,拯救下世界——打捞救助服务

来,就是别人给你送来。所有权归境外委托企业,拿来主义。

进,是指付钱进口原材料。所有权归你自己。

进料加工货物其中可能有货物是保税的,所以计税依据是FOB-保税进口料件余额。

购买货物单张发票销售金额不足800元

购买服务单张发票销售金额不足300元

每人每年申报退税销售金额不超过18万元

服3货8。三伏天,火把。38是个记忆点。

退的腰包(18)鼓鼓的

画面串联:外国友人比较奇怪,三伏天还点火把(想象每个人满头大汗,越细节越有画面感),每个人的腰包鼓鼓的,装着燃料。

少年儿童、盲文、少数民族都是100%。这几个比较特殊,要么弱势群体,要么不发达区域,所以多给优惠。

其他则是50%。

消费税

石脑油,有脑,可以听的进去,所以带烃的都算,混合芳烃、重芳烃,稳定轻烃都是。考试脑子烧焦了,轻质煤焦油。脑子里倾倒出来的都是油—轻油。

溶济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石油是黑的,白油是白的,两者像太极一个溶济在一起。

汽油,烷基化油。汽油太滑了,鸡都滑走了。

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以上)。

一只手,抓起来敷在脸上—15.

两只手,涂抹—10

批发:11%+250元/箱

两根烟就是11%,头发卷卷,像250.

电子烟也是11%。但不是复合计税。

葡萄酒税率为10%

1就是葡萄树,0就是葡萄。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实质上要分割成两笔业务,一是购进(收旧),二是销售(换新),里边牵扯到一个抵扣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店家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没法从消费者手里取得专票。

此外,店家收旧之后进行再加工,其中还会有熔炼、加工的损耗,想做进项转出也没有依据。所以,按实际收取价格做结算,是相对公平也相对简单的办法。非金银首饰不具备金银首饰的翻新功能。

避免重复征税,所以连续生产时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就是非应税消费品,此时收不到消费税,所以需要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复合计税中,既要从价计征,也要从量计征。而成本+利润是价的部分,需要加上量的部分,才是完整的计税价格。

公式推导如下:

消费税=从价税+从量税=组成计税价格x比例税率+从量税(公式1)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公式2)

将公式1代入公式2中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x比例税率+从量税

整理可得:

组成计税价格x(1-比例税率)=成本x(1+成本利润率)+从量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从量税]/(1-比例税率)

也就是说:

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税+从量税=[成本x(1+成本利润率)+从量税】/(1-比例税率)x比例税率+从量税。

套公式:(a+b)/(1-c)

外贸企业买入价含有消费税,出口免税,并退还购买的消费税,所以是免税并退税。

生产型企业,一次课征,出口消费时交消费税,直接免税,价格里面已没有消费税,所以是免税不退税。

其他企业,不免也不退。对于应税消费品出口,国家有一定的管制,不鼓励甚至限制出口,所以只有对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才准予退消费税。而对于没有出口经营权的一般商贸企业,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在政策上有差异,不予退(免)消费税。

受托方负责物资的加工,也就是受托方所在地为消费品生产地,消耗了当地的资源,所以由委托方负担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留在当地税务部门。

默认是受托方交消费税。但当受托方是个人时,由委托方所在地缴纳。一来个人不一定知道要交或者去交,二来个人居住地可能不明确,由委托方来交,可以确保了税务的申报和纳税流程的明确性

电动汽车不污染环境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都有特定的使用场所和使用环境,也不会污染到大家环境。

大客车,是运输工具,不用抵制它。

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不征消费税

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户,原本就属于征税范围,所以改装后也征收。

货车原本不属于征收范围,改装后也不征。

A企业众筹方式生产销售货物,购买方先缴纳100元集资款,之后再按200元购入货物,则销售方需要按300元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所以说,集资款本身也是一种购买费用。

城市维护建设税

如总论里原理所述,进口货物或劳务并没有消耗国内资源,所以不需要征收城建税。

出口的货物,在国内生产加工,消耗了资源,出口的时候,没理由退给你,出口不退

另外,针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办法,仅仅是针对主税种增值税和消费税,与城建税无关,所以城建税不需要跟着退。

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按规定计算的两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两税税额-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免抵税额是外销该退的税抵减内销该交的税,所以免抵税本身是内销该交的税,这一部分税对应的城建税是要交的,所以需要加回来。

期末留抵退税如果不退,那么次月也能起到少交增值税,进而少交城建税的效果,所以此时退了,我们也需要对应着减少应交的城建税,所以是减去。如果不减,纳税人宁可选择不退,留着次月抵。

土地增值税

我国土地两级所有制,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一级市场是出让,二级市场是转让出让国有土地,出让方是国家,所以不可能对国家征税。转让非国有土地,那就是集体土地,但集体土地转让前得先被国家征用,再进行国家土地出让,所以转让非国有土地的行为也是不征税的。

房产企业售房周期长,也就意味着回款周期长,为缓解流动资金,所以给了加计扣除的优惠。如果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发即转让的,则不得加计扣除,因为不存在回款周期长的问题,违背了设立加计扣除的初衷。

土地有草,是绿色的,所以记个超率。

逻辑记忆。买地,买房,交税。

资源税

资源是有限的,需求是无限的,防止过多的开采过快的枯竭,需要做一些限制,征税则是很好的限制手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所以你在其他国家开采的资源,进口不必征。你在国内开采了,现在出口,也不可能退你。

经过洗选、分级等加工处理的煤。质量好,价格高,所以税率低。原煤质量差,价格低,税率高。从原煤加工成洗选煤销售,准予扣除的金额需要折算为洗选煤。两个资源税率不同,这样才有可比性。否则扣的钱太少,交的税太多。

高凝油,指凝固点高于40℃的原油,属于原油,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

个人其实也是存在着污染环境的行为的,乱扔垃圾等行为,但这些行为的破坏程度一来不好界定,二来无人监管或者监管成本高,所以将个人列为纳税人不太现实,用道德来约束更为合适。

关税

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强行理解为保修费用是产品的价格之一。不然可以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保修费用,以达到少交关税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为什么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价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举例来讲,A对B投资,投资1000万,占比50%,现在B清算,可分得剩余资产500万,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是15%的比例,那么,这些留存收益中的500*15%是归A所有,相当于股息所得,剩余资产收入减去股息再减去成本,就是投资转让所得。

就是为了外国友人为我国原油市场多做贡献,提高国际竞争力,所以是不征税收入。这样就容易记忆了。

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是税后利润分的,已经交过税了,所以免税。

资本弱化就是权益资本弱化,简单来讲,就是负债比例较高,权益比例较低。这样支出的利息增多,企业风险较大,最后对股东利益造成威胁。其次,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股息不能税前扣除,企业会更倾向于负债筹资,但损害了国家税收。

为什么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的汇兑损失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最底层的道理,因为这跟收入无关,跟收入无关的支出都不得在税前扣除

再者,利润分配本身是税后的,这部分形成的汇兑损失怎么在税前扣呢

艺术品不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所以计提的折旧和摊销不得税前扣除。

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

第一条规则比较有意思。会计里面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是需要计提折旧的,而税法除了房屋、建筑物以外,只要没有使用,则不计提折旧,这反而更加的呼应会计里面的配比原则。

其他几条都比较好理解。经营租入,不是自己的资产。融资租出,也不是自己的资产。会计里面承租方目前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但税法里面还是有。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这是一个历史原因。首先土地本是国家所有,不得入资产价值,也就无法折旧,按现行准则是入无形资产。当初能入固定资产是历史原因,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为了体现国有资产增值,按照财工字108号等文件的规定,企业过去已作为固定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应按确认、批复的价值调整账面价值,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单独入账,不计提折旧。

羊毛出在羊身上

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合并企业可以弥补被合并企业,但也不能无止尽的弥补,不然税款流失严重。限额为拿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假定能产生的利息,非常谨慎。

还得满足亏损期限内的条件。

视同买断方式下,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收入金额如下:

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买断价

格中的较高者

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就是企业与购买方签的合同,买断价格是企业与受托方签约的合同价格,之所以取较高者,是为了防止税款流失。比如企业与受托方签的是100万,但最后三方卖的是120万元,所以肯定要取最高价。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

金融企业:5:1

这里记个五金。

保险行业:18%,可结转

其他企业:5%

特殊:全部

保险这里就记个医保(18)或者做保险的赚的多,腰包很鼓。这里注意是扣除退保后的余额。

其他企业就是那些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中间就是5.这里注意是合同金额。

这里先记一个50%,再计一个50%*2=1。这样就容易记住2年了。

大修理支出是一种比较深度的修理,但会改变固定资产的总体形态和结构,只是修复其功能,因此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所以不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但因为影响大,作用于多年,一次入费用也不合适,所以入长摊。

菊花茶,喝,香

窗外是海

里面就是内陆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港口—水

铁路、公路、城市交通—陆

机场-空

水电工程。

水陆空全方位工程,再加水利,电力项目

335.

因为比较小,所以税率降一档。20%。

减按25%优惠。

个人所得税

非原始股,那就是流通股。

这一点比对个人转让股票所得,也是免征收个税的。

车辆购置税

单独就是一个人,所以是一半。50%

物流大宗仓储,你就想这个人比较宅,一直在网购,网购就是物流。

耕地占用税

契税

记忆上理解为类似于计算增值税的价外费用,需要计入计税依据。如果不计入,会导致有些装修好的房子契税和装修差的房子交的契税相同,这会引发纳税公平问题。

房产税

签订合同后的7日内申报。记一个土里土气。

船舶吨税

印花税

贴息借款合同,这种合同的主要特点是贷款的利息部分或全部由国家或银行承担,旨在鼓励特定事业或项目的建设。因为是一种优惠贷款,所以免印花税

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

可能这些没什么技术含量吧。

税收征收管理法

因为存在关联关系,可能都不是心甘情愿作担保的,所以担保不公允,不可信,所以不得作为保证人。

另外,信用级别C以下的也不行。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公平交易价格=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1-毛利率)

则调整其进价=1*80%=0.8w

永重习国。永远最重要的事情是学习强国。

这些无需备案的情形通常涉及企业在境外的正常经营活动支出,如差旅费、办公经费、工程款等,这些费用并不直接构成境内向境外的应税收入或所得,因此无需进行税务备案。

公式是将总税额按照比例进行拆解。

总税额就是总的应纳税所得X税率,总的应纳税所得是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再X税率

按照比例拆解就是按照国外应纳税所得占据总的应纳税所得的比例。

本公式做个简化,即

第一层:

单一上一层外国企业就是B,BC≥20%,

且由该企业直接持有达到20%以上股份即AC≥20%

或一个或多个符合规定持股方式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即AB*BC≥20%。

第三层: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C直接持有D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A直接持有D20%以上股份;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BC间接持有D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即:AB≥20%,BC≥20%,CD≥20%且:AD≥20%或AB*BC*CD≥20%两层持股条件的判定

THE END
1.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https://www.66law.cn/question/answer/30762668.html
2.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https://hainan.chinatax.gov.cn/xwdt_4/20149425.html
3.自建厂房的房产税应该从什么时候缴纳,很多会计人员不知道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5.购置存量房,自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7956331773462304&wfr=spider&for=pc
4.房产税纳税时间如何确定专家导读 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mip.64365.com/zs/630021.aspx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八、关于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九、关于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外的工厂、仓库,可否征收房产税?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6.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十三)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十四)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十五)发生除上述情况以外的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59417
7.四川连通会计基地一般纳税人转租适用增值税税率,不以租入房产发票的适用税率选择增值税税率,而是以租入不动产的时间。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适用5%的征收率;2016年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适用一般计税办法适用9%的税率。 https://www.lt-cs.com/post/4140.html
8.房产税?一次性收取租金应如何缴纳房产税?如A公司收取房产租金3年共计180万元。 ?增值税:财税「2016」36号(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收到租金时应当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https://www.jianshu.com/p/0a67f13bf486
9.房土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http://www.xinchen0351.com/h-nd-8320.html
10.总结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另附,房产税稽查案例!公司持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都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房产税具体应该在什么时候开始缴纳,什么时候停止缴纳,很多网友表示不太清楚,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细节问题。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 一、自建房屋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规定: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006262.html
11.房产税怎样缴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4)纳税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的,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https://gz.loupan.com/html/news/201212/603672.html
12.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律师普法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https://www.110ask.com/tuwen/13198193247433691697.html
13.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土巴兔装修问答平台为网友提供各种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解答.土巴兔装修问答汇聚海量业主的装修经验和智慧,迅速为业主解决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困惑https://www.to8to.com/ask/search/20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