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税率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有房有车的人,才交财产税)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1农村,2非营业)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作为财产收益两种方式)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房产税的纳税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9.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10.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11.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12.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13.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14.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15.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7.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尚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8.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9.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以及税率

房产的定义: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则不属于房产。

商品房是否获得持有环节的收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相当于仓库里的库存商品),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四大区征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的征税范围。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其中: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如企业无租使用政府机构办公楼用于办公)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三、房产税的税率

(一)从价计税:1.2%

(二)从租计税:12%

1.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THE END
1.12366形堂申报缴纳房产税,这些政策您了解吗?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温馨提示 如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则可减半征收房产税。 三、个人出租房产,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 根据《财政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IyODMxMQ==&mid=2651471301&idx=3&sn=0498a173aabb7652480394e732d7c027&chksm=bcb6c1afcb22676ee6e5dbf84ed82db19ba943e6d67818a811144e9dab87dc0a550f484fc3d7&scene=27
2.祥顺课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需要缴纳房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https://www.163.com/dy/article/JHTKHV930519S9C9.html
3.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https://hainan.chinatax.gov.cn/xwdt_4/20149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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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结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另附,房产税稽查案例!公司持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都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房产税具体应该在什么时候开始缴纳,什么时候停止缴纳,很多网友表示不太清楚,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细节问题。 纳税义务开始时间 一、自建房屋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规定: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006262.html
6.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 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 、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B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C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https://www.bkw.cn/tiku/8aB3K.html
7.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https://m.64365.com/tuwen/aexwo/
8.以下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正确的选项是()。以下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正确的选项是( )。 A. 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 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 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纳税 D.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shuashuati.com/ti/50cfbc7aa78b4f0ab2a92dad4385a7f1.html
9.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律师普法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https://www.110ask.com/tuwen/13198193247433691697.html
10.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 七、房产税 (一)自建的房屋,自投入使用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二)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三)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59417
11.banshi.shenchuang.com/1571135.shtml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后15日内。 2020深圳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https://banshi.shenchuang.com/1571135.shtml
12.12366热点问题解答(全文)8、所得税年报主表上第3行,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答:根据填表说明,第3行“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纳税人相关会计科目填报。纳税人在其他会计科目核算的税金不得重复填报。不含计入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https://www.99xueshu.com/w/qrzvi1sjinpy.html
13.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根据不同的所得类型有所不同,如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以及连续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等。 5.其他税种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和关税等也都有各自的纳税义务发生时https://www.lawtime.cn/zhishi/a4488432.html
14.十月必会知识点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总结,赶快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当天 https://bbs.chinaacc.com/forum-2-30/topic-8106297.html
15.房土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http://www.xinchen0351.com/h-nd-8320.html
16.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纳税人自建房屋的,自房屋建成之日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B.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https://easylearn.baidu.com/edu-page/tiangong/questiondetail?id=1767048106619877705&fr=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