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最新征收标准2023

9月20日,重庆市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具体修改内容和最新的房产税征收细则,马上来看看。

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将第二条中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修改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

(二)将第五条第二款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三)将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五款中的“地方税务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

(四)将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共同搭建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二、对《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条中的“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修改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将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将第四条第四款中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修改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

(三)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四)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删去第十七条第一款。

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中的“国土房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六)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税务机关应当将应税住房的坐落地址、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申报期限等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纳税人。”

(七)将第三十四条中的“国土房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八)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欠税信息传递给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由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对欠税的住房予以交易限制。交易限制待纳税人缴清欠税后解除。”

(九)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获取第三方的涉税信息资料,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和调整后,重新公布。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四、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五、税率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二)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七、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一)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八、征收管理

(二)个人住房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四)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九、收入使用

个人住房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维护。

十、配套措施

(一)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年度均价计算确定。

(二)有关部门要配合征收机关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建立存量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对各类存量个人住房进行评估,并作为计税参考值。对存量住房交易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值计税。

(三)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共同搭建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六)欠税公告后仍不缴纳的,纳税人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管理。

THE END
1.2023年最新税率一览表「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一览表」例如,需要加强房产税征收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漏征漏缴的情况;同时需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房产税的认识和了解程度;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确保房产税征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总之,2023年的房产税政策是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征收房产税时,需要了解房产税的定义和征收范围、税率计算https://agoodv.cn/news/34613.html
2.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清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http://xxgk.hengshui.gov.cn/hssjx/bm51/jxczj78/fdzdgknr3744/zcfg9460/2946567/index.html
3.2023年房产税新政策2、从租计征年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免征,所有个人非营业用房产,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60平米以下等19种情况免征房产税。https://m.loupan.com/bk/152991.htm
4.最新房地产税收政策(房屋税收新政策2023年)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产权人。征收标准分为两类,一类为房产原值乘以(10%-30%)*(1.2%的税率)。另一种为房产出租征收税,计算公式为房产租金收入*(12%的税率);营业税税率为5.6%,主要针对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不动产在五年以上即可减免;契税由买方缴纳,当所有权发生变化需要征收,按照房产评估额1%-3%缴纳,若二http://www.cnqbw.cn/article/3774.html
5.契税2023年收费标准有哪些变化根据契税2023年收费标准,个人购买第三套房的契税税率为3%,不论房屋面积大小。此外,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如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契税税率为4%。 契税与房产税的区别 契税和房产税有以下区别: 1. 定义不同: https://m.jiwu.com/baike/45358.html
6.2023年烟草的税率是多少?2023年烟草的税率是多少?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的税收税率是1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烟草消费税的税率分别是甲类卷烟45%;乙类卷烟40%;雪茄烟40%;烟丝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https://m.gaodun.com/cta/1477715.html
7.2023最新最全税率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房产税等18个税种18税种最全的税率表来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https://www.meipian.cn/512jeyx9
8.房产税新政策消息2023(房地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法律讲堂目前只有上海和重庆开始征收房产税。 上海征收的对象是本市居民新购买的、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居民,暂定率0.6%; 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户别墅高档公寓,以及对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的二套房,税率为0.5%-1.2%。 上海2022年新建住宅平均售价为44430元/㎡,所以2023年度房产税,新购房单价≤88860元,税率为0.4%https://m.fadada.com/notice/detail-18634.html
9.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避雷”重点监测指标,附九大预警指标利安咨询提醒:2023年度的汇算清缴已经如期而至,我们先了解一下企税汇算清缴的重点监测指标,做到知己知彼,才能提前知悉风险事项,防患汇缴风险于未然。 下面我们了解一下风险监测指标种类: 一、报表与发票间的监测 主要涉及财务报表中成本费用数据与取得的发票之间存在不匹配的监测指标。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414/08/2244419_1120327521.shtml
10.收藏2023年18个税种最新最全的税率表01 增值税 02 企业所得税 03 个人所得税 04 印花税 05 附加税 06 消费税 07 城镇土地使用税 08 契税 09 土地增值税 10 耕地占用税 11 房产税 12 车船税 13 车辆购置税 14 关税 15 资源税 16 环境保护税 17 烟叶税 18 船舶吨税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https://www.360doc.cn/article/8180336_1107602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