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3.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专项工作要求,信州区民办学校优先招收信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与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超出计划的学校不予新生建籍。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学生通过赣服通自愿报名。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由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的学生,采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兜底”,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其他县市区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信州区适龄儿童。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户口所在的学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到区教体局批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什么是“学位限定”?
自2022年秋季学期始,实施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含自住和租赁情形),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被“学位限定”的生源纳入第八类招生。
五、招生录取的顺序是怎样的?
今年招生报名一共八个类别。招生录取按类别依序实施,
各类别预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预审核通过的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该类学生参与公开摇号获得学位,未摇中的及后面类别预审通过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六、哪些对象享有入学优待政策?如何办理?
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等人员子女享受政策优惠。
类生源未能在公告报名时限内在赣服通报名登记的,只能参加八月中旬的统一补报,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安排入学。
八、随迁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随迁子女是指非信州区户籍、在信州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入学申请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满六个月并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年报证明、居住证、户口本等。
九、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要求
招生对象:信州区民办学校优先招收信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与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已购买社保的在职教职工)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信州区务工经商满6个月以上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我区居住证)。
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学生通过赣服通自愿报名。
十、城区转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信州区城区户籍,符合我区入学年龄要求,现就读城区外学校要求回城区学校就读者;
2.因工作调动由区外调入、考录、安置到城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到信州区城区范围内工作暂无住房者(自调动之日起两年内),子女需回信州区中小学就读者;
3.因当年城市拆迁需同城转学者,从2000人以上的大校额学校转出者。
十一、城区转学需如何办理?
转学人员须在8月10—12日在赣服通上“就学一件事”窗口填写转学信息,并上传学籍信息表。
转学生只能转学到有学位的学校。转学人数超过学区内空余学位的情况,则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十二、在区外就读的信州区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何到信州区参加小升初录取?
十三、常见问题解答
1.家长在外地,需要回来信息采集吗?“入学平台”能不能直接查询上哪个学校?
2.能不能查到该房产三年内是否被占用?学位占用了怎么办?
答:目前不提供房产占用查询。如果买的房产已被占用,可以提交家庭名下其它自有房产,也可以这套房产统筹安排学位。
3.同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受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一个学位影响吗
答:一对夫妇生育的多个孩子不受此影响。
4.家里有多套房产,采集后可以换另一套房产吗?
答:如信息采集完成,一经提交,则不允许修改。如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尚未提交,可换房产提交。
学生父母名下有房产,但是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可以提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吗?
答:不可以,学生父、母或本人名下有房屋权证为住宅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
6.如果孩子和爸妈不在同一个户口,但两个户口是同一个学区,可以算一类吗?
答:可以。
7.新生报名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8.怎样才算网上报名成功了?
9.孩子的户口和父母房产都在信州区城区,但是地址不一致,怎么办?
答:按其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10.我是否可以在两所学校都报名登记?
答:不可以。一个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提交验审材料。
11.我在城区买了房产,但是孩子户口没有迁入城区,可以确保入学吗?
答:不能确保在房子所在学区入学。城区无户有房者属于第七类,学校会按类依序登记各类别适龄儿童少年,直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
12.我在城区有一间商铺,能按商铺地址就近入学吗?
答:不能。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依据。
13.我的房子现在租给别人,租户的小孩已经用我的房产报名入学,会影响我的小孩报名入学吗?
答:会的。根据“学位限定”的要求,被“学位限定”的生源纳入第八类招生。
14.我的孩子属于第七类生源,如果学校的学位到前面四类生源已经满了怎么办?
答:学校按类依序登记各类适龄儿童少年,直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各类别预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预审核通过的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该类学生参与公开摇号获得学位,未摇中的及后面类别预审通过等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到招生后尚有学位余额的周边学校,或回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
15.我是离异重组家庭,房产证是我前夫的,孩子的抚养权却在女方,能不能凭前夫的房产证入学?
答:不能,离异重组家庭的学生凭抚养方的房产证明入学,判定抚养权证明材料主要有司法公证、法院判决书、民政部门备案离婚协议。
16.如果我是在招生公告发布之后取得相应的报名资格的,能不能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