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赣1102破2号上饶市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盛民破管字第2-55号
(略)信(略)于2021年5月25日发布(2021)赣1102破2号文件,(略)万(略)(以下简称‘万恒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2年1月4日指定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组成(略)管理人。
一、万恒公司基本信息
(略)万(略)是1992年7月4(略),住所地为(略)信州区水南街188号2幢附4号,法定代表人何绍丰,注册资本*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1992年7月4日至2042年7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咨询,公路工程建筑、化工建材、装饰装璜材料、五金机电产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许可证)。
注:万恒公司名下拥有多个地块,但目前(略)的,只有本次招募投资人的南苑花园项目,且万恒公司仅拥有51%的份额,还有49%的份额属于其他方,本次招募仅针对51%份额的处置,另外49%份额原则上由投资人自行与其他方协调沟通处理。
二、项目情况
万恒公司权属明确的现存房地产项目为南苑花园项目。该项(略)信州区志敏大道北侧、三江经济适用房南侧,项目用地*平方米,万恒公司实际拥有项目的51%,其他方拥有项目的49%。具体:西侧51%的部分为(一期)及东侧49%的部分为(二期)分割、分界如下:建设面以3号楼和4号楼的中间线为界,西侧为51%,东侧为49%,西侧1、2、3、6号楼及地下部分的开发、建设、销售、收益权归一期投资人所有,东侧4、5号及地下部分的开发、建设、销售、收益归二期投资人所有。牵连到竣工验收交房所必须的部分公建及配套设施,必须有先开发方代建,待整个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由双方投资人按照比例清算,任何一方超建部分,视为代建,待项目整体开发完成后,双方结算超额开发方必须结算给另一方。一期于2015年初开工建设,1#、2#、3#楼工程主体已建设至第11层,于2017年7月10日停工至今。
万恒公司拥有的51%份额,已经由江西(略)进行评估,正在评估中。
注:本项目情况并不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也不是邀约或要约邀请,只作为参考使用,具体的项(略)和49%份额方确定的为准。
三、项目特色
“南苑花园”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周边配套成熟,生活便利,教育资源丰富(有幼儿园、中学、(略)等),靠近信江,环境良好。
四、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
(三)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意向投(略)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五)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五、招募流程
(一)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略)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略)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7日下午5:30止。
(二)报名阶段
2.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原件)应向管理人送达或邮寄提交。
(1)邮寄地址:(略)信州区广信大道106号外商国际商务中心8楼(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
报名应缴纳*元报名保证金,未在报名期限内缴纳的则视为没有报名,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略)广信支行
户名:(略)万(略)管理人
账号:*
3.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份),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意向投资人需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
(6)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最新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三)正式选定阶段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资料,征求债务人、主要债权人的意见后,遴选确定一名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并进行公示。
经遴选程序确定的正式投资人,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并按约定将首付款全额缴纳至管理人账户。
(四)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履约保证金。
如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投资的,管理人有权不予返还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正式投资人决定退出后,管理人将重新招募预重整投资人。
如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债权人会议未(略)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正式投资人决定退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计息全额退还正式投资人。
对于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在管理人公告确定正式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
六、其他事项
(一)保密义务
对管理人提供给意向投资人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必须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预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资格,不予退回报名保证金。
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本(略)有关情况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三)本次招募预重整投资人以公开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