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新!2023太原六区小学对口初中信息公布!(附学区划片)
小店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8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4号)等法律政策精神和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小店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二)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三)统筹管理原则
对学位供给紧张的片区综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四)免试就近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五)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六)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正当理由未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二、工作体制
2023年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制定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4号)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初中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一)九年一贯直升
五十一中学府校区学府街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三十二中九一实验学校
(二)单校划片入学
各街道、乡镇所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本街道、乡镇的初中学校就读。
1.小店街道一中(区四中)
2.刘家堡乡一中(区六中)
3.北格镇一中(区八中)
4.小店街道二中(区五中)
5.刘家堡乡二中(区七中)
6.西温庄乡一中(区九中)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山大附中、小店区三中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按照片区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山大附中:
小学校28所: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实验小学许坦校区加洋双语小学校马蹄莲小学校尊成公学小学校华德天一小学校奥林实验小学校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校
山大附中汾东学校:
小学校32所: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实验小学许坦校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加洋双语小学校马蹄莲小学校尊成公学小学校华德天一小学校奥林实验小学校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校
山大附中和山大附中汾东学校不得兼报。
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
山大附中、山大附中汾东学校、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不得兼报。
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
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
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
2.两次电脑随机派位
初中学校14所:二十一中二十七中三十二中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四十八中五十一中学府校区五十一中长风校区综合高中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外语科技中学晋阳街中学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学府街学校
小学校22所: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北营小学太航学校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第二次派位:将14所初中和28所小学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分片区对第一次派位后剩余的初中学位进行第二次派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北部片区:
初中学校:二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四十八中外语科技中学五十一中长风校区
小学校: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卫华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南部片区:
初中学校: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二十七中综合高中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五十一中学府校区晋阳街中学学府街学校
小学校:八一小学九一小学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太航学校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育杰小学师院附小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八一小学平阳校区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加洋双语小学校马蹄莲小学校尊成公学小学校华德天一小学校奥林实验小学校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校
小学校8所:八一小学龙城校区八一小学晋阳校区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太原市第三实验小学龙城校区)小马小学黄陵小学大吴小学八一小学滨河东路校区
当报名人数小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
当报名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未能入学的参加下列初中学校的第二次派位。
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二十七中综合高中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
五十一中学府校区晋阳街中学学府街学校
注: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和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初一办学地点均在并州路校区,初二初三办学地点均在军民路校区。
五十一中学府校区办学地点在原五十一中,五十一中长风校区办学地点在原长风小学。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计算机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四)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3.“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七)统筹安排入学
(八)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2023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面向全市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3.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四、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均衡编班,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坚决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应入尽入。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小店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7月5日前:区教育局出台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7月10日-7月27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分别开展小语种班和航天实验班招生工作。
5.8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6.8月2日—8月3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7.8月4日—8月5日: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五、8月14日:县(市、区)教育局汇报初中招生情况。
六、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七、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八、8月28日:开展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全覆盖原则
(二)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挑选生源原则
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中小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科学划片,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各小学按照市、区要求实施小升初工作,区教育局对本次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三、入学办法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初中学位分配办法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
具体学位比例及分配派位顺序如下:
(2)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开城校区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开城校区招生计划分配到学校周边15所小学:大虎沟小学、旧矿街小学、西苑小学、建筑中巷小学、建筑北巷小学、杜儿坪小学、虎胜街小学、五三街小学、官地实验学校、河涝湾小学、太白街小学、河北街小学、红星巷小学、西山小学、公园路小学玉门校区。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2.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学生
官地实验学校毕业生对口直升官地实验学校。
3.单校划片学生
(1)区第三实验小学、东社小学、圪僚沟小学、兴西小学、科技实验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实验中学。
(2)杜儿坪小学、虎胜街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七中。
(3)五三街小学对口直升至官地实验学校。
(4)大虎沟小学、旧矿街小学、西苑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四中。
(5)建筑中巷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十一中。
(6)河涝湾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十中。
南片:
小学10所:区实验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区实验教育集团青山校区、和平南路小学、新庄小学、万柏林区现代双语小学、诚师双语小学、树人学校、中心实验小学、长风实验小学、泰华实验小学。
中学4所: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二中、太原市六十三中、万柏林区二中。
中片:
中学7所:太原市二十中、太原市二十九中、太原市四十九中、太原市五十六中、太原市第二实验中学、万柏林区一中、万柏林区三中。
北片:
小学8所:兴华街小学、区外国语小学、区第二外国语小学、兴华西街小学、凤凰双语小学教育集团、阳光双语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太原科技大学实验小学。
中学3所:太原市十三中、太原市六十一中、万柏林区实验中学。
西片:
小学7所:建筑北巷小学、河北街小学、太白街小学、红星巷小学、西山小学、公园路小学玉门校区、马蹄莲第二小学。
中学3所:太原市六十五中、万柏林区十中、万柏林区十一中。
5.跨行政区域学生和外返生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三)其他情况入学
1.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8号)执行。
2.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小学毕业生
3.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招生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均衡编班,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坚决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应入尽入。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市区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从严规范学籍管理
一、7月5日前,出台《万柏林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5.8月2日—8月3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6.8月4日—8月5日,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四、8月14日,向市教育局汇报初中招生情况。
五、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六、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七、8月28日:开展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杏花岭区教育局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各街(镇)联校、各学校: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4号)精神,为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上级领导和区教育局总体安排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校小升初具体实施方案。
2.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实验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得参与志愿填报。
4.填报志愿组织实施
(1)志愿范围:
第一次志愿: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的所有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第二次志愿:第一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第三次志愿:第一次志愿、第二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仍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2)报名条件:
①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
②除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以外,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的其它中学。
除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实验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外,对口划片范围内各小学的毕业生均可以填报。
5.填报志愿和派位流程:
各小学组织学生依次填报对口划片范围内志愿,分批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已经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志愿的填报,已经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次志愿的填报。
各小学首先组织填报第一次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其次,组织未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最后,组织未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
7.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二)“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根据划片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入学。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符合条件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杏花岭区涧河小学校、杏花岭区虹桥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七府园小学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对口直升中学为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
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镇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镇联校小返分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直升本镇(街)初中学校。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直升入学。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二校、杏花岭区外国语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桥东小学校、杏花岭区北大街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滨河东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富力华庭分校填报志愿。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解放路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国师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坝陵桥小学校、杏花岭区小东门小学校、杏花岭区北中环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南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实验小学校、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富力城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中车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富力分校填报志愿。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各小学要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资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得将随迁子女单独编班。
(五)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在杏花岭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
2.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
3.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
4.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符合条件的,由各小学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六)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可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七)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八)国际学生在我区实际居住的,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四、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入学办法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面向全市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五、民办初中学校(含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入学办法
(一)严格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8号)执行。
(四)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五)属地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均衡编班,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明确落实责任。各小学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要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区教育局将组建“‘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对本区“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各小学要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决策组”,对电脑随机派位现场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做出裁定。
(三)做好控辍保学。各小学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行政督促入学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应入尽入。区教育局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尖草坪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各初中学校服务片区范围。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稳妥推进的原则,探索在坚持划片入学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由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优先录取。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二、入学条件
(一)凡完成小学阶段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向区教育局备案。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
(一)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二)本区入学办法
1.“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3.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入学办法
所有升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的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具体分配办法: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不得择校;三是汇丰片、大同路片和尖草坪片区内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六)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区实验中学片区内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适当扩大招生范围,面向全区招收需寄宿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8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2.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所属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将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一)招生对象
(二)招生范围
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四)报名办法
1.手机端
2.电脑端
(五)录取办法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一、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傅山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直升傅山学校初中部;西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二中学校:新城小学校、北固碾小学校、赵道峪小学校及新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三中学校: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第五小学、呼延小学校、西张小学校、杨家小学校、芮城小学校、摄乐小学校及三给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五中学校:科技实验小学、东方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六中学校: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岗北小学校和宇文小学校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上兰中学校:上兰小学校和土堂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校: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岗北小学校和宇文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校:阳曲小学校、皇后园小学校、黄花园小学校、峰西小学校、歇子寨小学校、岗底小学校和河底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一中学校:七平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校、大同路小学校、翠馨苑小学校、恒大名都小学校、恒大御景湾实验小学校和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校、兰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1.迎新街片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新华西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兴安苑社区、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社区、青山苑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零散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2.汇丰片
3.尖草坪片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迎泽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晋源区小升初工作通告
(一)免试就近原则
(二)学位限定原则
(三)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原则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原籍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初中部、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招生办法另外分别制定,参照文件具体内容执行。
(一)片区划分
1.南片:
毕业小学16所: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龙兴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姚村中学、晋祠一中、晋祠二中。
2.中片:
毕业小学15所: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对应初中4所:区实验中学、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晋源二中、太原市六十四中。
3.北片:
毕业小学8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区第六实验小学校、区第十二小学、金胜中心校2所、金色摇篮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金胜学校初中部、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三中。
(二)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三)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四)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五)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长兴南街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六)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一电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对应片区内毕业生均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七)其他情况入学
2.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子女入学。
5.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外籍学生的晋源区实验中学,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