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契税补贴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到什么时候结束呢?
解答:购房契税补贴是从2024年6月1日开始实行,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受。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才能享受补贴。
2.哪些区域可以享受购房契税补贴呢?
解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具体为剑光、剑南、河洲、龙津洲四个街道及孙渡街道清丰山溪以北的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受补贴。
3.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4.如果已享受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户等优惠政策的商品房还能享受契税补贴吗?
解答:已享受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户等优惠政策的商品房不能享受契税补贴。
5.商品住房团购有什么优惠政策?
解答: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搭建面向全社会公开的在售商品房团购平台,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各房地产企业自愿参加,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5套及以上等),可在新建商品住房自主合理定价基础上再下降不超过10个点。
6.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解答: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7.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解答: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住房“以旧换新”类问题
1.听说现在有个“以旧换新”的政策,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解答:主要是以“以旧换新”“买房送装修”为主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以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
2.“以旧换新”活动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呀?
解答:这个活动从2024年5月1日持续到2025年12月31日。
3.旧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购买吗?还是有其他方式呢?
解答:旧房可以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购买,也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包销。
三、税收政策类问题
2.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答: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宜春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公积金政策类问题
2.办理公积金“既提又贷”有什么要求?
解答:要求是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住房,购房提取业务与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同时申请办理,且购房提取金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3.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限额上浮多少?调整后上限是多少?
解答: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限额上浮20%。调整后,上限为1920元/月。
4.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上浮多少?调整后额度是多少?
解答: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调整后,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双缴存职工96万元,单缴存职工72万元。
5.本市缴存职工新购装配式住宅等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上浮多少?额度是多少?哪些情况不能享受该优惠?
解答:本市缴存职工新购丰城市范围内装配式住宅、星级绿色住宅等高品质住宅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额度为双缴存职工96万元、单缴存职工72万元。享受了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不能享受该优惠。
五、住房套数认定与贷款类问题
1.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是如何认定的?
解答: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仅以丰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的居民家庭在本地已购商品住房总套数为核算依据。
2.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是否计入住房套数?
解答: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3.如果本市已有住房又想新购住房,如何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解答:如果购房人拟在本市新购住房,而本市已有住房的,能提供七日内存量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的,可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六、危旧房安置类问题
1.中心城区哪些危旧房会加快安置工作?
解答:对中心城区已摸底确认的D级危房,特别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预制楼板房屋会加快开展征收拆迁工作。
2.安置方式有哪些?
解答:大力推行自主选择国有企业房源实物安置方式。
3.安置原则是什么?
解答:实行“拆一还一,就近靠档,超面积找差”的原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如何办理转(入)学?
解答: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所在学区内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允许购房人凭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九年义务教育学区(或接收片区)学校办理转(入)学。
2.如果所在学区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怎么办?
解答:如果学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体局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